双镯记_作者:尼可拉斯(79)

  姜希泽每次说到这个就气吼吼的。王浩蓬一笑,“哥哥,你就这么不喜欢你那个师弟?”说起来戴笠可是比姜希泽大十岁,可到底是黄埔的师弟。姜希泽不知道到底是出于嫉妒,还是鄙视,还是恶心戴笠早年间通过个人关系而攀上了委员长,总之就是不喜欢他。“你知道他去年干的事?”“什么事?”“哼,搞了个十几个人的小团体,干着你我干的事!”

  王浩蓬颇觉得这位哥们像一只猛虎,受不了别人到了他的地盘做事。现在老虎都呲牙了,眼看要咬人。

  但是下一秒姜希泽又笑了,笑得很诡异,“不过也好。脏手的事情他去干好了。”

  即便他愿意做一些被爷爷看不起的事情,他也要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去做—不管是真君子还是真小人。

  “说到你,”姜希泽正对着王浩蓬道,“你对我那小姨子,”“哥哥,”王浩蓬打断他,“我可是新丧,断不敢这个时候谈什么娶妻的事情。”姜希泽点点头,“本来我岳母还打算去亲自给伯母吊丧的,可惜病了未能成行。我那小姨子还是很喜欢你的,你好歹把握住机会,千万不要辜负了人家。”王浩蓬点头,表情变得严肃而略带沮丧。姜希泽熟悉这种表情,那是前几年他自己曾经有的表情。在他曾经怀疑自己的时候,在他无奈等待却又不愿意傅元瑛承受等待之苦的时候,在他远隔重洋与傅元瑛一句话也说不上的时候。

  人要对自己的能力有合适的认识。这个合适,既包含了下限,也包括上限,和高于上限的那么一点点溢价。

  晚上王浩蓬回家吃饭了,家里又只剩下王霁月和他,还有王婵月。姨太太们各有消遣去处,有的是没了烦恼逍遥快活,有的是满是烦恼借酒浇愁,总之不在。王霁月疲惫消沉,吃完饭就上楼睡了。王浩蓬自有心事,沉闷在自己卧室的阳台上抽烟。只有王婵月一个人在房间里,前阵子努力的太过了,以至于这阵子反而莫名闲了起来。折腾骨架子,全部拆下来,胡乱一扔,又再装回去。反正这样的场景全家上下没人能看下去,只有她自己乐在其中。结果今晚不知为何,这过家家似的把戏玩了三次,一点也不觉得好玩。一向拥有奇怪乐趣的七小姐只好悻悻的把骨架子又装回去。仰躺在床上,想看书却也看不进去。她不像王霁月,更不像姜希婕,她对文学缺乏兴趣。王霁月屋里那一书架的书在她看来,并不比艰深晦涩的医学教科书有趣多少。她小时候野而淘,有些男孩子气,净闯祸,还打过架,也难怪王霁月总说姜希婕跟她似的。

  她生在苏州,小时候随着父亲在苏州啊上海啊都呆过,后来转战广州。苏州话上海话广东话她全部都说的很灵光,而且切换起来毫无障碍。自从家里给她请了个北方的私塾先生,她现在可以说遍半个中国了。小时候就有人对她爹说,你命好啊建勋兄,你这两子一女一个赛一个的聪明。尤其是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聪明的是没边了。王婵月从小就显露出一种广泛的好奇心。不像别人,早早的就能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件事,她不是,她看见什么就会喜欢什么,而且热度不会很快消减,至少能持续个三年五载的,至少能学会个小半,再慢慢失去热情。现如今,传统的如女红之事,摩登如开车,她都会。看上去几乎无所不能的王婵月,在内心深处对整个世界反而有一种薄凉之感:这世上好玩有趣之事实在是多,可是能让她想要从一而终永不放弃的却始终没有出现。

  就好像坐在了秦淮河边的青楼,看这个也美,那个也俊,就是没有遇到那个想让自己一掷千金销魂蚀骨的人。

  她想学医,是受人影响,但并没有非学医不可。直到那天傅仪恒跟她说了,再慢慢帮她把主意打定了,她才走上这条长路。

  是啊,是傅仪恒出现了,她忽然就像看到了一道无比耀眼的光芒一样,毫无疑义不假思索的追了过去。傅仪恒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哪怕傅仪恒会写下那些模棱两可的规避风险的让她自己觉得的话。但她就是信。傅仪恒俨然成了她的邪教。从姜希泽傅元瑛婚礼的初次谋面,她就中了邪着了道,她再也没有犹豫没有怀疑了。她甚至不在心里再去思考这些,她完全投降给自己对傅仪恒的迷恋。

  即便此时此刻她还理解不了自己的情愫到底是什么。

  她懒洋洋的爬上床,翻开枕头,拿出傅仪恒给她写的信,一封一封,不厌其烦的读起来。没有新的信的时候,她就读旧的;新的来了,就一遍一遍的反复看。看完了便好生收着,藏在枕头底下,连折痕都要一模一样,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