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已过,夜里的温度正怡人,戚小沐却觉得有几分热,高跟鞋的鞋跟点着地,脚尖微微翘起,脚脖子无意识的成半圆形左右晃。她想一亲芳泽,又实在没那个胆儿,直到脚脖子快晃悠断了,掌心也被晃悠出汗了,才驴头不对马嘴的说:“好久不见,其实十分想念。”
傅卉舒捏捏她的耳朵,笑的灿烂。戚小沐的掌心在发高烧,她喜欢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让大家久等了,见谅。:)
☆、第 43 章
戚小沐和傅卉舒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夜市对她们来说不会陌生;山东离这儿不算太远,常娥打小就常跟着父母过来玩,读高三那阵子也曾在这儿的考前班呆了大半年,对城里的砖砖瓦瓦熟悉的很,夜市对她来说也不陌生;只有史诗对这个城市不很了解,她以前和她的哥哥一起来这里旅游过,而旅游过无法跟生活过相比,这里的很多事物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夜市就是其中之一。
在吃穿住用行上,南北方终归还是有不小的差异,夜市上许多吃的玩的都是史诗以往不曾接触过的,傅卉舒主动当起了导游,领着史诗来回转,嘴巴的停不住的为她讲解,碰到史诗从没吃过的小吃,比如焦圈,就帮她买一份,好让她尝个鲜。
戚小沐再一次被打入了冷宫,瞧着走前边的傅卉舒和史诗,肚子里的暗火一股股的往上蹿。常娥看她脸色不善,以为她是晚饭没吃饱的缘故,就特别大方的送给她一块驴打滚,说:“我刚买的,陪我吃点。”
“还是你对我最好,”戚小沐接过来,三两口吃完,说:“仙子,你看史诗那伙计怎么样?”
“不怎么样,”常娥一边狠狠嚼着驴打滚,一边狠狠的说:“让老娘吃了一肚子辣,别跟我提她!一听‘史诗’这俩字我就来气!刚才买棉花糖还不愿跟我站一块儿,好像我浑身花柳病吐口气就能传染给她似的,他大爷!她以为她是谁呀?我稀罕跟她站一块儿呀!”
戚小沐肚子里的暗火忽然就这么消下去了,挽住常娥的胳膊,俩人头碰头的品论了史诗大半天,从史诗的发型到史诗的三围再到史诗的内裤,一样也没放过。尽管她们不知道史诗的内裤是什么颜色什么材料的,但并不妨碍想象力的发挥。
逛完夜市也就到了返校的时间。各回各家前傅卉舒给戚小沐买了点糖耳朵,让她饿了当点心吃,戚小沐捧着糖耳朵,心脏一下子就膨胀了。她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好孩子,只要傅卉舒对她稍微好一点,她就完全能飘上天。
傅卉舒和史诗回到宿舍,洗刷完毕后,坐到床上聊天,史诗问:“卉舒,你觉得你跟小沐有可能吗?”
傅卉舒反问:“你觉得呢?”
“我不敢断言。”史诗把腿盘起来,说:“我喜欢的那个人,王灵,我们是高中同学,也是一起复读的,四年的朝夕相处啊……她比我大一岁,有时就像个小女孩,平时喜欢黏着我,有时候也会说些暧昧的话,像是你想我吗你在乎我吗一类的。我以为她也喜欢我,结果有了男朋友以后就跟我疏远了。我猜着,她八成是知道我喜欢她的。很庆幸我没表白,否则就是自讨苦吃。”
“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喜欢啊,喜欢又能怎么样?没希望的。卉舒,小沐对你是不是跟王灵对我一样,你要心中有数才好。说真的,女孩子之间太容易搞暧昧,真正喜欢同性对同性有感觉的,也毕竟是少数,我总觉得小沐不像喜欢女孩子的那种人。”
“嗯,”傅卉舒倚着墙往窗外看,“她不会喜欢别的女孩子。”
“你……你是说,她会喜欢你么?”
傅卉舒摇头,“我是说她很有可能会喜欢男孩会找男朋友,但是如果她喜欢女孩,只会是我。”
“这么自信?”
“不是自信,是了解,我了解她。”
“既然这样,那你怎么不对她说出你的心思?”
“我们才多大?不过是刚考上大学,”傅卉舒伸个懒腰,懒懒的说:“还不到时候,也不是时候啊。”
其他舍友走入了宿舍,这个话题就此中断,史诗突然说:“那个叫常娥的愣头青,肯定恨死我了。”
“一点没错。”傅卉舒大笑。
常娥的确是恨死史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