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蛮荒忽悠人_作者:六号良铺(6)

  有男的在小河边洗澡,赤条条的,只在腰间那里有一块黑色的图纹,像一条蛇,这就是这个部落——有蛇部落的图腾了。

  男人动作间肌肉勃发,鼓囊囊的,肉确实多。要是战斗失败了,他的肉绝对可以供敌对的部落一人一块。

  “可不是,也没力气,看他打个水,那么小的东西都提不起来。”

  谢谢,他提起来了。一百五十斤,单手提起来,在地球,已经是健身达人了,谁都以为是你们这些变态人种吗?

  而且,没看到他这具身体还小吗?才十多岁,以为他就不长了?

  是的,凌霄这身体才十多岁,顶天了有十六岁。在现代,还是个在读书的孩子,在这里,就是奴隶,被人评价能吃的肉不多,还得认真听着。

  现在呢……

  现在他是一只沉默的小鹌鹑。

  在清楚这个世界人类的武力值,一拳能砸开石头,甚至能凭力气砸开一个山洞之后,凌霄就迅速的定位好了他的角色。

  “喂,你在上面打水干什么,下来,和这些奴隶一起打水。”

  凌霄打水都是在上游,其他奴隶打水在下游。上游得走一段距离,那边的水比较深,一般没人去那边打水,还远。

  但每次凌霄都是在上游打水,之前几次没人发现,这次被人发现了。

  呵呵,不在上游打水,难道要喝你们的洗澡水,洗衣服水,洗屁股水?

  凌霄的心里想的越变态,表面仍旧非常恭敬的说:“白獠大人的野兽生病了,所以他特意吩咐我打上游的一点水,那里水深,装水装得快,能快点打回去给它喝。”

  提起白獠的野兽,男人的表情突然有点不自然,哼了一声,骂道:“那你还不快点把水带回去!”

  凌霄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提起兽皮囊,往山洞里赶。把水倒进缸里,凌霄拿着兽皮再次出来,一趟根本就装不满,至少得三趟。

  跑了第二趟,水就装满了三分之一。到了最后一趟的时候,凌霄就没去小河边了,而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拐了一个弯,快速进了部落旁边里的树林。

  再不找点东西吃,他绝对会饿死!

  第3章

  凌霄的目的是去森林里找点可以食用的瓜果,在蛮荒世界呆了一共有十天,这十天里,除了养伤,就是把周围的情况大概摸清楚了。加上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凌霄还是能辨别出一些能吃的植物。

  记忆虽然没有继承完全,但该知道的还是得知道。只是作为奴隶的他没有吃饱饭的权力,所以为了不饿死,凌霄都得自己想办法找食物。

  不仅仅是他,其他奴隶没食物的同样也得找。不过森林深处很危险,就是战士也不敢孤身一人进去,凌霄就只敢在森林边缘找食物。

  也幸好森林边缘有食物,还不至于为了食物丧命。

  除了填饱肚子,凌霄还有一个计划,那就是报复。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森林边缘,找到一个地儿,蹲下身扒了几下,从里面摸出了一个黑褐色的,长长的块茎。凌霄也顾不上脏,擦了几下就吃了。

  这玩意儿和番薯差不多,但比番薯大很多,凌霄这几天就是靠这个活的,没饿死,但要吃完了,再吃一两顿可能还得找新的来吃。

  吃完之后他没走,而是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拿了根树枝等在一个大树后面。在听到脚踩树叶发出声音的时候,凌霄闭了闭眼,掩住里面的冷意。

  “大石,我看见大奔那小子往这边过来了,他绝对找到了吃的。”一个男人放低了声音说道。

  在那个男人说完话之后,另一个男人开口道:“大河,你看清楚了?”

  “嗯,我真的看得清清楚楚的。”起初说话的男人肯定的说道。

  灰暗的森林里,两个瘦骨嶙峋的男人小心翼翼的摸索着往森林里进去。森林很危险,他们不知道大奔那小子去了哪儿,也不知道他躲在哪里,不管怎么样都得小心。

  就在两人继续往森林里走的时候,突然一个强壮的男人往这边来了,他看到大石和大河两个人,拧起浓眉,一脸凶神恶煞的叫道:“你们两个奴隶,去哪儿!”

  奴隶和战士不同,奴隶长得高大但瘦削,因为没吃的。而战士则浑身的腱子肉,肌肉鼓鼓胀胀尽是力量。而且奴隶在部落里都畏畏缩缩的不敢抬头看人,行走也很小心,因此大石和大河两个人在森林里摸摸索索的前行,立刻就被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