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她有课,走之前交代蕙兰别出门,在家给她做做饭扫扫地就成,如果中途季渊明中途回来,也让她别害怕,他是好人。
然而,等她下班,蕙兰颠颠的递上一碗山茶水:“姐姐,姐姐,姐夫没回来,但来了个奇怪的人。”
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蕙兰端着一盆米饭出来,见到穿制服的季渊明,吓得小鹌鹑一样溜进屋里,“姐,姐,这就是姐夫吗?”
“嗯呐!”
“姐夫可真高啊,还笑眯眯的,脾气可真好。”季渊明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让许多不熟悉他的人觉着他是个知识分子,是个老好人。
“高也没用,还不照样是个色……”批。
季渊明卷起袖子,就着水井旁的搪瓷盆洗手,一把冷水抄脸上,整个人神清气爽,闻言只是笑笑,小媳妇儿还害羞呢。
饭桌上,珍珍郑重地把珍珍介绍给他,当然不能细说,只说是她高中朋友的妹妹,而在蕙兰心里呢,珍珍就是堂哥的朋友……所有谎话到了杨立邦这里,都会变成死循环。
季渊明很客气的点点头,还笑着说:“那我就叫你蕙兰了,就当是自个儿家,别客气。”
蕙兰由一开始的战战兢兢,忽然就放松了,这个姐夫脾气也太好了吧!杨父和二娃只会打骂她,堂哥虽然对她挺好,可总是皱着眉头苦大仇深的样子,她从没遇到哪个男同志能这么和颜悦色,好声好气的说话。
当然,季渊明的“好”也非常有分寸,挑着瘦的红烧肉夹珍珍碗里,见她爱吃青菜,直接给盛了一碗放她跟前,不吃糖心的蛋黄,他就把自己的蛋白分给他。虽然嘴上什么都不说,可做这些就是家常便饭。
至于对蕙兰,该怎样怎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亲疏远近来。
饭后蕙兰争着收拾碗筷,珍珍这才有时间问他这几天都干啥去了,怎么两天不回家。
他揉揉太阳穴,“最近市里出了个怪案,市粮种站的籽种丢了。”想了想,考虑到她小女孩子可能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解释道,“是非常珍贵的籽种,全市也只有八百斤,被人一锅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