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世冤家结婚后我离不掉了_作者:寒林泱泱(210)

  校园里,同学之间的社交比娱乐圈里简单纯粹许多。

  余殊尽力表现得像个普通的学生融入集体,但凡班级聚餐尽可能出席,节假日、团日活动什么的也和大家一块儿出谋划策,同学们待他也回馈等价的尊重。

  一学年下来,余殊和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和都处得不错,平时小组作业大家也总是优先考虑和他组队。

  如果说,刚入学的余殊是借着原主才有机会在高等学府深造,而一年后的全院综测第三,就实打实是靠余殊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为期一个半月的暑假结束,余殊正式升入二年级。

  大学期间报道时间不固定,只要按时向班委提交学生证即可,而宿舍也随时向同学们开放,不少学生都会选择提前进入校园。

  余殊就住在隔壁小区,整个暑假的早晨只要当天天气允许,都会来学校散步。

  这日,他刚进校门,就被人叫住了。

  九月,A大校园主干道两旁满是香樟树,连成一片青葱。

  余殊身上的浅蓝色短袖衬衫开敞着,里面搭了一件白色短T,灰色休闲裤在脚踝的位置卷了两道,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

  闻声,他慢悠悠转过头来,树影斑驳落在他俊美的脸上。

  一看是舍友推推嚷嚷的走进校门,还热情地和保安大叔装熟打招呼,他脸上凝固的表情即可解封,漾开一抹柔和的笑。

  “还真是你啊!你今儿咋自个儿一人来了捏?”

  余殊军训时住宿,和几位舍友关系不错,一直保持着联系。一看他们四个成群结队从校外回来,且都顶着俩大大的黑眼圈,就知道是彻夜未归、去网吧包夜去了。

  他挨个儿和哥几个击了掌,笑道:“林放最近有事抽不开身。再说了——”

  余殊话锋一转,拽了拽右手的绳子,“我也不是一个人啊。”

  众人循着他手的方向将视线往下移。

  余殊脚边的滑板上,有一只阿拉斯加幼犬乖乖地站着,傻兮兮地吐着舌头。

  “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儿——”

  话音未落,余殊就被打断了。

  “哇——”

  四位猛男一晚上没睡困得不省人事,连眼皮子都懒得全睁开,这会儿看见地狱恶犬的幼崽,瞬间被萌化了,围在余殊身边对着狗狗开始一顿狂摸。

  “喂喂喂,你们要对我儿子做什么!”

  余殊左拦右,最终挡双拳难敌八手,被他们挤了出去。

  这只幼犬是林放从朋友家抱回来的。

  两个月前,林放未经自己同意将幼犬抱回来时,余殊整个愣住了,想起网上说的把狗当儿子女儿养,以为林放是到了而立之年却无子嗣,嫌弃自己不能生娃,一个枕头扔了过去。

  “上次去朋友家,看你眼巴巴地望着,想着你心里喜欢。”

  “我不在你身边时,或惹你生气时,你一个人也不至于太闷。”

  干了一架后,林放如此说。

  他因为避着余殊的暴揍,最终撞到了墙角,头上鼓了一个大包,可怜兮兮的表情和怀里的阿拉斯加如出一辙。

  平心而论,和林放两个人相处的日子,余殊从未觉得无趣过。

  哪怕东拼西凑起来,和这个人已经快认识了十三年。

  与林放在一处,或光想着他时,都会给余殊带来莫大的动力。

  这一点随着年少时埋下的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越来越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他。

  不是为了感到快乐而选择和林放一起一起做一件事,是在和林放一起这一前提下,好像给任何事都打了一层滤镜。

  拍戏,生活,或者别的。

  他都甘之如饴。

  再者,有一个时刻不需言语表达就能知晓自己心意的人陪着,许多事情都简单得多。

  他只是对别人家的幼犬表现出了一瞬间的兴趣,林放就能准确击中他心中所想并付诸行动。况且狗狗品种繁多,阿拉斯加确实是最合他眼缘的那一款。

  没到一个小时,余殊就接受了家中的新成员。

  恰好那时在放暑假,他也不必每日去学校,每日便留在家中照顾狗狗,陪他出散步。

  林放时不时小心眼地打个电话回来,免得余殊有了孩子忘了孩子他爹,把狗狗当作了替代品。

  余殊常常对他在这种事情上的小肚鸡肠表示无语。

  阿拉斯加一脸可爱憨傻,和他哪里有一点相似了。

  就连此刻被人狂rua,还在对着自己傻笑。

  余殊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