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手机看能不能联系上奚展仁,一只手被奚择起紧紧的握着,即使对方在睡梦中,也不愿意放手。
身体还无意识的蜷缩了一下,看起来非常的没有安全感。
似乎越来越黏自己了……
无可奈何的用一只手给奚展仁发信息,确定对方安好无恙,才彻彻底底的放下心。
宋云晟有些累了,精神力的消耗和前段时间的提心吊胆让他很是疲惫,这一会儿的放松让他身心上的疲惫感和困倦涌了上来。
最后紧攥着奚择起的手,靠在床边睡着了。
容貌艳丽漂亮的少年靠在柔软洁白的床边,合上了乌黑灵动的双眼,昏沉的陷入梦境。那只被少年紧攥着的手微微一动,手的主人醒了过来,浅褐色的狼眸幽暗深邃,没有半点困意。
如果不是脸上还未褪去的稚嫩青涩,模样的精致乖巧,够惹人心疼怜爱,没人会知道这个小孩子模样的男孩从头到尾都是在伪装。
披着柔软洁白羊皮的狼。
奚择起深幽的视线在少年漂亮的睡颜上游离。
快要成年的少年,像一颗即将成熟落地的果子,拨开漂亮的果皮,里面一定是沁甜可口,甜腻香浓的果肉和汁水。
奚择起喉结滚动了一下。
对于奚择起来说,现在的宋云晟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诱人又致命。
第125章 烈阳玫瑰(10)
末世降临的第三年——外面的世界已经变得混乱不堪,荒凉的街道垃圾到处都是,报废的车辆横亘街头。空气中流动着莫名恐怖的气息,阴风吹过,卷着黄土飞沙和腥臭的血腥味。枯枝败叶、废纸垃圾混在泥土瓦砾里遍地都是,漫天的烟尘滚滚。
泥土瓦砾,黄土飞沙中,再也看不见寓意生机勃勃的绿色。
怪异的哀嚎、嘶吼,令人无助、绝望的气息,埋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世界已经没有了正常的天气环境,不再是一年四季,变成了......一日两季。
白日烈阳照射烘烤着支离破碎的大地,夜晚冷风呼啸,一点点吹散着如废墟一般的世界。
宋云晟再一次望着窗户外荒凉的景象失了神,似乎唯一的温暖,就只在这一栋别墅里。宋云晟有些受够了,被世界囚困在别墅里的感觉,即使世界末日来临,依旧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
轻呼了一口气,宋云晟回过神继续收拾自己出门要带的东西,检查了一遍,一个个放进背包里。
“吱啦”一声,宋云晟刚拉上了背包的拉链,听到了下台阶的脚步声,朝声源处去。
奚择起已经15岁了,在宋云晟几乎是贴身的好生照料下,身高都已经和宋云晟持平。
身板挺直结实,有178cm,可能还要更多。
五官随着年龄逐渐张开,立体又精致,长而密的眼睫下一双浅褐色的狼眸深邃澄澈,可能是瞳色比较淡的原因,安静的看着人时,似乎多情又无情,淡漠又温柔。
鼻子高挺,薄唇也是稠红的,看不见唇纹,脸庞棱角分明。
有些混血,大概是肤色还是白皙的能透过薄薄的肌肤清楚看到里面黛色的血管,让奚择起看起来有点像是西方的吸血鬼,俊美精致。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精致不再可爱不再雌雄难辨,而是一种迷人的少年美,一种非常具有雄性张力的好看。
虽然宋云晟也白,但也很好奇,奚择起是怎么在这烈日当头的环境下,皮肤还那么......苍白?自己明明也有让他好吃好喝的。
除了唇色的稠红,肤色让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健康。
有时候甚至让宋云晟感觉不像个活人,吸血鬼......?雕塑?亦或者其他......
奚择起穿着短袖T恤,在穿过玻璃窗照射进来的阳光下,露出的大片脖颈皮肤苍白的貌似能泛光。
左耳后至衣领口脖子侧边那一块暴露在太阳光下青黑色的刺青,衬着苍白的肌肤着实刺眼。
原本小块甚至看不清形状的刺青,随着奚择起的年龄,面积竟越来越大,似乎富有生命的融在皮肤里随着时间悄悄生长着。
如果宋云晟没记错的话,上一次看到这刺青时,已经从奚择起左耳后顺着侧脖长到左肩上,纹路越来越清晰,是荆棘。
肆意生长的荆棘。
尖尖碰到了奚择起突出明显的锁骨,远看就像是白皙皮肤上有黑色的裂纹,可怖又危险。
不可爱了。
宋云晟心里感叹,不再像小时候的男孩,光模样就看起来乖巧可人,像精致的瓷娃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