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确定他已经没有还手能力,杀手喘着粗气,怜悯地看着他,走过去捡起那朵玫瑰放到他手中。然而下一秒——
在杀手俯身,想要把钟情拎起来的时候,尖利的玫瑰花枝以让人无法反应过来的速度刺进他的眼睛,迸溅的血液弄脏了白色花瓣。
嘭。
枪声响起,痛苦的哀嚎戛然而止。
钟情从那个血窟窿里抽出他的玫瑰。他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这究竟是一朵红色的伊甸园,还是一枝纯白的雪山。
花瓣和血液混杂出一种奇异的芬芳,钟情深深吸了一口。
他什么也闻不到。
像是有两把钢锯在切割他的头颅,疼痛之下他眼前一阵阵发黑。因为失血他全身发冷,冷意让他的身体麻木,连那朵玫瑰也快要握不住。
恍惚间他仿佛听见脚步声。
一步,两步,三步。停在他面前。
就在钟情以为这是幻觉的时候,有人在他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
突如其来的禁惊惧之下,钟情想要反抗,却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
他晕倒在一片黑暗之中。
*
“他是我们的筹码,不是你一个人的战利品。”有人怒气冲冲地说,“别小瞧他,兰凯斯特四具尸体还不够教会你这个道理吗?”
“可是,如果你见过那时候的他,也会像我一样舍不得把他还回去的。”另一个人满不在乎地说。
如果安德烈在这里,就会认出这个人就是联盟通缉令的榜首——一个早在莱昂星系时就已经死在他手里的、恶贯满盈的星盗首领。
死而复生的匪首满怀爱意地看床上沉睡了许久的人,问道:“医生有说他什么时候醒吗,戈雅?”
戈雅罗斯蒙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应该很快就醒了,医生说他已经脱离危险。”
他看不下去对方一脸快乐的表情,抬腿就想走,快出门时又停下来,最后一次确道:“你确定要隐瞒他的存在,修恩?这可是你报复安德烈最好的机会。”
修恩罗斯蒙德朝他一笑:“就算不能在他面前炫耀……亲手弄丢自己的老婆,就已经足够他痛苦一辈子了吧。”
“行吧。”戈雅朝他敷衍至极地行礼致意,“联盟保佑你,哥哥。”
第23章
钟情在布谷鸟报时的声音中醒来。
清脆的布谷声存在于远旧的记忆里,梦中听来又如此熟悉。一时间钟情还以为自己仍在诺恩军区的花房中。
眼前朦朦胧胧的,还是有些看不清,但相较之前已经好了不少。
钟情轻声唤道:“元帅。”
在耳畔响起的不是严楫总是温和轻快的声音,而是一个陌生的、轻浮的声音。
“这里没有元帅,只有老大。”那个人戏言,“睡美人,叫声老大听听?”
钟情瞬间清醒过来。
昏迷前的记忆逐渐复苏,眼前那层白雾也渐渐散开。
他看着面前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很快又被那人身后的布谷鸟座钟吸引视线。
“礼物。喜欢吗?”
陌生人单手把沉重的座钟拎到床边,然后在钟情身边躺下。
他枕着手臂偏头看向钟情:“认识一下,我是修恩罗斯蒙德。三天前把你从兰凯斯特抢过来。”
说罢,他饶有兴致地观察钟情的反应。出乎意料的是,钟情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求饶,也不是谈判。
他轻声请求道:“可以给我一张纸巾吗?”
修恩眨了下眼睛,依言从床头扯块纸巾递给他。
接过来后,钟情慢慢起身下床,在座钟旁停下脚步。他半跪下来,用手里那张纸巾轻轻擦拭那扇关着布谷鸟的玻璃小门。
这的确就是军区花房里的座钟,钟情还记得严楫是如何一刀一刀亲手雕刻出那只木头布谷鸟。离开军区时,安德烈不允许他带走所房子里任何一件物品,如今再见,它满身尘埃。
表盘里指针被人拆卸过,银制的时针在木纹表盘里格格不入,针尖还残留着已经干涸的血迹。
钟情认出那根时针就是他昏迷之前用来杀人的凶器。如今它被特意取出来,装在本该好好待在军区花房里的布谷鸟座钟上。
钟情暗想:罗斯蒙德家族对他们的了解,比他想象的还要多上一些。
擦干净玻璃小门上的污渍后,钟情才起身观察周围的环境。
房间的装潢看不出什么特别,但窗外的景色在整个首都星都可以说是独树一帜。
金属地面上被挖出一个巨大的池塘,荷叶相接几乎盖住整个池面。还不到荷花盛开的季节,水面上只露出几个小小的尖角花苞。
修恩见他在窗边久久驻足,主动开口:“罗斯蒙德整整花了二十年修这个池子,里面的水、泥土和花种,都是从当年那艘离开月球基地的飞船上取下来的。今年还是第一次开花,就被你赶上了。”
首都星寸土寸金,挖个池子已经是很大的手笔,更别提那些从地球带过来的泥土和花种。
它们已经是有价无市的奢侈品,兰凯斯特家族也不过只有一棵从地球带过来的树种而已。
这还没算上这些荷花的后续护理。
钟情面无表情地听着修恩形同炫富的言论,心中严厉唾弃这些万恶的有钱人。明明是属于全人类的财产,却被私藏在他们的后院。
钟情没有如修恩的意,表现出分毫嫉妒或是憎恶。
他平静地问:“你们想回地球?”
这句话反倒把修恩问懵了。
他反应了一下才想明白钟情为什么要这么问,失笑道:“不,我们只是单纯的有钱罢了。钱实在是多得没地方花,只好用来浪费。”
见钟情沉默不语,修恩好奇道:“你很想回去吗?”
钟情仍旧不说话,修恩好心劝道:“地球不过是一个普通星系里的一颗普通行星罢了。就算它是我们的母星……已经两百年过去,再多的思乡之情现在也该淡薄了。”
“与其留恋过去,不如放眼未来。”修恩伸手勾住钟情的下巴,迫使他看向自己,“说起来,你好像不怕我?”
“怕你什么?”钟情平静地反问,“怕你其实已经死了吗?”
修恩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不愧是联盟唯一一位Omega上尉。我的通缉令三年前就已经注销,你记性不错。”
钟情淡淡道:“我不怕你,你却该怕我。”
听他这么说,修恩一点也不生气,反倒煞有介事地附和:“你说得对,我的确该是怕你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从身后取出一副纯银打制的镣铐。
他将镣铐的一端铐床柱上,另一端铐在钟情的左脚上。镣铐内环嵌有绸缎内衬,不至于磨破皮肤。
钟情看着他的举动,没有尝试反抗。
直到落锁的声音响起,他才略带讥讽地开口道:“匪首大人是因为总需要东躲西藏地过日子,所以才总想把别人也困起来吗?”
修恩显出相当的好脾气:“别试图激怒我,对你没好处。”
他轻轻抚摸上钟情的脸,不出意外地被对方偏头避过。他顺着对方的意收回手,略微冷硬地告诫道:
“你是罗斯蒙德的俘虏,也是罗斯蒙德的砝码。如果不是我护着你,你现在应该在监牢里受刑。说不定还会失掉一些小零件,寄去兰凯斯特家,看看安德烈会不会吓破胆。”
修恩顺着钟情的手指来回抚摸,像是把玩什么珍奇物件一样把玩他白玉色的指骨。
附在其上的皮肤薄薄一层,如绸缎般滑腻,然而又比绸缎生动轻盈许多,细小的青紫色血管在其下跳动。
修恩的语气半是劝诱半是威胁:“这样漂亮的手,废掉的话不是很可惜吗?”
钟情抽回手,在对方不满之前取下无名指上的婚戒。
他把戒指丢给修恩,朝他微笑道:“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想要牵制的安德烈的话,其实没必要伤害我。”
修恩接住戒指,露出自钟情醒来后第一个意外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