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没什么是他得不到的。
……
皇帝没骗他。
那道明黄的圣旨从皇宫最深处送出来,一路穿过巨龙盘桓的金殿,古老逶迤的深宫长廊,还有如山岳般厚重的高高城墙……飞也似的落在了江偃书的手上。
被他稳稳地接住了。
……
江偃书成为了大屹的皇帝。
……
并不需要他长久的等待,皇帝为了这一天早已准备了十数年。
……
新皇登基的大典总是冗长而繁琐的,伴随着无数件华丽的龙袍和金织的冠冕,长的好像没有尽头的祷告,群臣真心或是假意再跪而拜……
登上祭祀的高台,已而垂垂老矣的祭司重新换上了那件百兽皮毛织就的大氅,亲自为这位年轻的新皇献上一枚雕龙的玉玺。
“应天顺时,受兹明命……”
平常说话惯是磕磕巴巴的老头这几句话念的却是说不出的庄严连贯。那只干瘦乌黑的手握着一根黑木的拐杖,在终于说完这些话后,他手一松,那只从不离身的拐杖“嗒”地一声,倒在一边。
他没让人搀扶,自己亲自端端正正整好衣襟袖摆,向着他,重重跪下——
“拜——”
于是,高高祭台之下,随銮驾一道前来的一众官员侯爵、自发而来的无数黎民百姓同时面朝新皇,跪下。
——
黄沙和飓风把鲜红战旗吹的猎猎作响,所有的官兵都被聚集在在这里,低着头,整齐而肃穆,等待着什么。
战鼓顿起——一声又一声,逐渐的高昂、逐渐的响亮!
“铮——”所有人一致的抬头,看向最前方那人身上闪亮的盔甲,还有头顶火红的长缨。
“拜——”
在隆隆的鼓声里,众将士面朝着东方,遥遥一望,又同时铿锵地跪下。仿佛穿越了万重的山峦千条的江流,抵达到那遥远皇城之下。
“拜新皇——”
男人嘴角高高扬起,跪下时脊背也依旧挺得笔直。他毫无顾忌地大笑着,一双眼睛比大雨洗过的长空还要明亮纯净。
被刀剑打磨的粗粝的手指,紧紧贴着心口。
在里层最柔软的地方,有一道崭新的明黄圣旨。
……
老皇帝快死了。
因为江偃书不喜欢还有活着的人能够排到他头上,所以,那份封老皇帝为太上皇的诏书虽然早早地写好了,他还是没有用新玺盖印。
——毕竟他现在是皇帝了。
皇帝得是这天下最尊贵的人。
这些堪称大逆不道的话也并没惹的老皇帝生气。
事实上,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生过江偃书的气。
他躺在床上,有些无奈的笑笑,落在江偃书身上的眼神平和而柔软,仿佛他还是曾经那个小小的任性的孩童。
他本不应这样早死的。只是这副身体早就被年轻时候的热血固执造弄的一身暗疾,以往不觉,时日渐久了,反倒愈发觉出它的厉害来。现在……这副破败的身体,的确是再也不能支撑他继续好好活下去了。
他有些遗憾,要再给他几年,他可以让江偃书被所有人心甘情愿地推举上这个位置,或者……最起码也能是能让他未来走的更顺利、更舒心些的。
不过……他看着江偃书高兴又得意翘起的眼睛,又想着,这样也好。
这孩子,怕是会等的不耐烦了罢。
这样明亮华丽的金色,穿在江偃书身上,的确是极合适的。龙攀云纹而上,每一片细小龙鳞都流光溢彩,金丝腰带熨贴,衬地他不像人间的帝王,倒像是哪位下凡的小神仙。
只是这位神仙不是下凡来普渡众生的,
老皇帝拿出来的稀奇玩儿和治国用人的锦囊妙计都不能让他更有些留下的兴趣。
他挥挥衣袖,又继续快活地飘走了。
……
大皇子犯下谋逆重罪,皇帝仁慈,不忍杀其性命,只是剥夺其封号,将其永生囚困于幽幽深宫。
这听起来更像是内含有某些奇怪的暧昧情意却并不能宣之于口的深宫隐秘。
江偃书读过好些话本。
坊间对皇宫这样庄重森严的地方总是充满了向往和无限的想象,仿佛只有在这种离神明最近之处,由天下最尊贵的一群人在抛弃原有的高高在上之后,无法自持流露出寻常人的痛苦、和无可奈何,才最激动人心。
虽然这样的文章总是备受贵人们的打击,亦是被皇宫堂而皇之打作“禁书”。但越是如此,才越是让人好奇。
江偃书手底下养着一批怪人,他们善长于在各种官兵和“神灵”看不见的地方寻找这样的不被允许。
他们的能耐当然不仅仅是这些,
但二皇子平日里就喜欢看些偏门的杂文话本,越是难找稀少二皇子就越喜欢。
那些话本讲的东西实在大胆脱俗,他们甚至还给他翻出了本前朝皇室的轶事集。江偃书原是想拿它打发些许时间,但越看其中内容遍越觉有趣。
原来前朝那位有名的玟王二世之所以无后竟是因为恋父,开国祖皇帝能打下江山靠的是蓝颜无数,末代帝王更是爱好扮作女侍……
江偃书同他讲这一遭事情兴许又会被那些廊坊间写话本的人编排成如何模样,可江黎清瞧他神情,分明兴高采烈、好不期待。
他只能叹气,给他收拢好散开的长发,又用一枚玉簪端端正正簪好。
他被剥去王爵,现在只能穿素服,一头乌黑的发,只用一根同色的素白丝带束着。仍旧是一派端方姿态,只是愈发消瘦了,身子看起来薄薄的,像片素白细削的竹片,弱柳似的羸弱。
可还是会弯着腰,给他梳头。
只看现在二人现在情景,倒真的像是……
江偃书把脑中情景挥开,转头睁大一双眼睛去看江黎清,“我进屋时看见门外新种了株桃树……”
新种的桃树还是棵无害的幼株,在院子里突兀顶起一个小土堆。枝桠翘起几片喜人的翠绿叶子。
这里没人喜欢桃树。
原因也没那么难猜,江偃书又去翻他的衣袖。
里面除了一条帕子之外什么也没有,江偃书又颇感无聊的放开手,“啧……
自己天天穿着几身旧东西,银子倒全使在别处了……”
江偃书以往常常能见到那只狸奴。
西域来的稀有品种,在宫里好生繁育几年了就生了一窝。那只是唯一活下来的。
本来也是要死的,但运气好被年纪尚轻的大皇子瞧见要走了,生生又给养活了。
江偃书第一次见它,先是听见“丁零”一声清脆的响,他抬头,看见它神气的蹲在景华宫的院墙上,在看他。
然后是大皇子慌慌张张找它的动静。
江偃书当时就笑出来了。
大皇子这样从来纤细端正的人,养的狸奴倒是胖了个滚圆。
跳到大皇子身上的时候,江偃书还怕他被压死了。
却意外的轻盈。
那猫在大皇子怀里,脑袋却转过去,还在看着江偃书。
蓬松雪白的一团,漂亮也确实漂亮。
于是江偃书伸出只手,那狸奴立马从江黎清怀里跳出来,贴近了江偃书的腿,蹭了两下,又抬头,细细弱弱的喵喵叫。
江偃书把它抱起来。
旁边伺候的宫人终于有了点反应,急急忙忙的要来接。被江偃书闪身躲过了。
江偃书也很小,抱着猫的手却稳。
“走开。”
他一开口,那宫人立马往后去了,立马又顶上来了个新的侍从。安安分分的呆在他的身后。
江偃书没养过也没抱过,但动作却很熟练似的,一下一下揉它的毛。他把猫翻过一周,才从一堆旺盛的毛发里,翻出一条金线穿着的金铃铛。
他碰一下,就“丁零”地响一声。
这猫耳朵尖尖的,全身都雪似的白,只有一双眼睛,
是潭水一样清澈的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