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什么也别说了,我走就是。”名叫思凡的年轻人终于开口了。声音低低的,充满了冷傲与距离感。
凭直觉,她认为这个歌手有一副好嗓子,虽然没听到他唱歌,可光凭说话声,她就可以判断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兴趣,想看看他的脸庞。
一束灯光正好照耀过来,映在他的颊上。
叶蓝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里,这种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这个站在不远处的年轻人,却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过,不是那种白马王子的温文尔雅,他更像一匹旷野上的骏马,有一种极具个性的刚阳之美。
晒成古铜色的皮肤,剪得短短的头发,肌肉结实的高大身材……颈项间一条增添狂放韵味的粗环银链,这一切,构成了一种俊朗的观感。
他的臂上,居然还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么花纹,似乎是某种神秘的图腾。
不过,这刺青并不会让他的外表沦为恐怖的黑社会,反而让他更添一份魅力。
叶蓝觉得自己做为一个刚失恋的人,应该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却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经理,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从此往后,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礼貌地鞠了个躬,不卑不亢,他转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们再跟经理商量一下,你别急著走啊!别忘了,你还等著钱交房租呢!”
他没有回答,轻轻甩开规劝他的朋友,重新迈开步伐。
呵,好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叶蓝觉得自己稍稍被打动了。
她一向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人,因为她也是这种人。
“经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冲口而出,“我想点歌。”
“呵呵,叶小姐想点什么歌?”经理听觉灵敏,立刻上前。
“点什么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让他来唱!”朝著即将远去的人一指。
“什么?他?!”经理大吃一惊,“叶小姐,你确定吗?他只是这里的临时歌手。”
“我就是想听听新鲜的声音。”她浅笑。
经理张大嘴巴,难掩尴尬,但最终还是为了生意著想,不情愿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请留步!”
原来他的全名是楚思凡。叶蓝再次微笑。
他终于止步,回过头来,不过脸上面无表情。
“楚思凡,先别急著走,这位小姐想听你唱一首歌。”经理说。
“我刚刚已经被解雇了,”不料,他却倔强地说:“所以,不必再为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唱歌了。”
“你……”经理急得跳脚,“唉,好好好,暂时不解雇你,回来替叶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脸上明显写著「不愿意”。
“你到底想怎么样?”经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请你为我唱一首歌,”叶蓝站起来,强忍微醺醉意,拖著步子走向他,“你听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请’。”
楚思凡微微拧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著,光明正大地与他四目相对。
“既然我已经不是这间酒吧的职员,”他终于开口,“想让我唱歌,必须给出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脑袋转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恋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个失恋的女孩子吗?”
天知道,她绝对没有撒谎。
望著她的脸,他似乎感到她说的是实话。
“好吧,”只见他就近拉了张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调了调音,“你想听什么歌?”
“随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看了她一眼,他没有再与她商量,就这样忽然地唱了起来。
他一开口,她便知道为什么从前很少客人向他点歌了。
首先,是因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听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来欣赏的那种清悦高昂之声。然而,“沙”不代表“哑”,他的音域依然宽广,到了高音处,依旧能够直冲向云霄。
现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闻的英文歌,有点忧伤的摇滚风,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更显曲调阴暗。
如果这就是他平素喜欢的曲风,则可能会成为客人们不爱找他点歌的第二个理由。毕竟摇滚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选择的歌曲,却令叶蓝听得十分入迷,几乎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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