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写第一人称的作品?这是个问题,对读者而言,能够接受的程度不高,而我个人是绝对不会排斥,因为以第一人来表现故事反而较有真实感,就好像有感而发的语言。
常常很想用男人的角度来看看女人,有时候因为会对于男人心中所认为的好女人,或是有魅力的男人感到好奇,而我也真的发现男人与女人的欣赏角度,事实上有很大的差异的。
例如,有些男人喜欢漂亮的妹妹,最好是身材好脸蛋漂亮,根本不管那女孩的性格如何,和女人欣赏女人的方式完全是两码子的事情。
我呢,很害怕自以为是的女人,为什么呢?自信固然好,但是自信过度就有点不可爱了,没有人永远都是对的,真的,就拿我自己来说,缺点很多,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绝对正确的,人都会有出错的时候,而当一个人在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犯了错的时候是很可怕的,所以我说自信过度是不可爱的,那会让人对她敬而远之。
有些女人很可爱,虽然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性情好,话出口之前会先衡量一下,至少我们没有权力伤害别人,玩笑可以开,但是基本的尊重也需要维持一下,这是美丽女人的基本原则,我相信能做到这一点的女人就很美,不管她的外表长得怎么样。
可是……我好像还是女人,所以只好以另一个人的立场来述说这个故事,而故事虽然是我写的,但是真正的主人翁却是罗非凡,所以这其实也不太算是第一人称的故事,想必大家应该可以接受才是,我呢?可是很喜欢的唷!因为这两个姊弟确实是有趣的,没有人可以说是所谓的真天才,也没有人是真正的白痴,只能说天才的世界与白痴的世界是两个极端,也许他们活在他们的世界很快乐,而我们也如他们一般甘愿做个正常的平凡人。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这个故事?在大鱼大肉之后来点清粥小菜似乎也不错。第一人称真的有那么不好吗?相信只要喜欢看书的朋友都能够接受,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一个女孩的追爱方程式,由她身边亲近的人来设释,我想那会比一个外人来诠释会有趣生动些,也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但在喜欢之前,要请大家先翻开本书好好的看下去,OK? 一天在一阵闹钟声响中揭开序幕。
我醒了,但是很不甘心好梦被活活的打醒,所以双眼依然紧闭。不过耳朵是不得清境的,因为罗程瑜正以打游击似的迅速速度跳下床铺,免不了的又是一阵巨响,可见我的歹命。
不是我喜欢和她挤在一间房间里,实在是小姐她胆小得要命,屋子太大、人太少,旁边没人她会睡不着。
不过那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她小时候差点被小偷偷走,从此之后我就得过着毫无隐私权的日子。
宁静的几秒一过,又传来一阵铿铿锵锵,通常她会四处张望的寻找她的发夹,不过她向来健忘,东西总是丢东忘西,所以她很快就会放弃自我虐待,而自然的,我的大难来到。
每回三秒不到,她就来推我,并以自认为温柔的音调间:“非,我的发夹在哪里?”
没错,我也姓罗,就叫罗非凡,很不幸的正是罗程瑜的双胞胎弟弟,而小姐她的格言就是能者多劳,不记得的问我罗非凡准没错,她说谁教我是一个天才。
哈,真好笑!天才是我的错吗?天才的下场是沦为小姐她的私人管家公,这种歪理也只有她拼得出来。
通常我会很不耐烦的转过身,但还是不愿意把眼睛睁开,所以她又不死心的来推我,这一回不是温柔的叫唤,已经不惜使用暴力了。
我也很拗,就是不要把眼睛睁开,甚至开始很火大,所以大骂,“要死了!你每天非得和我过不去不可吗?”
每天我就是那样在罗程瑜的暴力下醒来的。
说起我的挛生姊姊,我就想唱三声无奈,甚至有时会怀疑我们真的是姊弟吗?因为天才家庭通常是具有优生学的,我们家老爹是个名学者,我们老妈则是个体坛名将,我则是在二十岁拿到法学博士,偏偏她——罗程瑜,连考了三年才吊车尾上榜。在美国要上大学是相当简单的,但对她而言却狠困难,倒也不是说她真的笨得无可救药,但是她就是不行,所以回到台湾的她也只能随便插入一所没多少人要读的大学,以及冷得几乎要拒收新生的科系。
倒不是我爱笑话她,实在是她很夸张,每天早起无大志,竟只是为了看一个连名字都不晓得的男人几眼,让人无法理解她脑袋瓜子里装了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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