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作者有话要说】
余霁[化了]:作者你出来……
作者[白眼]:咋滴?你觉得黑臀比较好?
余霁[裂开]:……
第2章 熊爹夸子
这辈子余霁知道自己该是姓宇文的,因为曾听母亲和人议论过某某王宇文某,看来这应该是个华夏背景的平行宇宙,他的世界宇文家是建立过北周政权,现在余霁虽然还不知道国号,却清楚这应该是个全国性政权。
熊爹又把余霁带上马的时候,余霁还以为总算能回家了。
先前熊爹就是一路骑马带他出城进的军营,路途不长,可他屁股都快颠碎了。但想到回家,余霁还是死死拽住了熊爹的大带。
“哈哈哈哈哈!”熊爹一摸他脑袋瓜,大笑着出了军营,然后……跑向了远方。
余霁虽然被熊爹遮挡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四周围,可他知道,进军营的时候,是左拐,那从军营出来,要回城就得右拐,但熊爹出军营的时候,还是左拐。
余霁想问熊爹到底要干啥?可周围都是轰鸣的马蹄声,熊爹身后带着兵出来的。马背上也太颠簸了,他死死咬着牙尚且被颠得上下牙碰得生疼,这要是张嘴,他怀疑自己要咬掉舌头的。还有沙尘,他把脑袋埋在熊爹的怀里,都能感觉沙尘打在后脑勺上,还有小石头顺着脖颈进到衣服里。
熊爹变成熊的原因找到了……
不知跑了多久,余霁觉得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强,他都适应这种颠簸了,甚至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熊爹忽然有了个什么动作,余霁忽然被泼了一背热水?瞌睡中的他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扭头去看,他看见肩膀上的衣裳是红的。
余霁:“?”
马速慢了下来,熊爹转了个圈,掰着余霁的小脑袋,让他看地上的“东西”。
“吾儿!为父带你来祭吾祖!”
过了一阵子,余霁的大脑才让他理解,在鲜红的泥泞中,倒了一地的,到底是什么——已死的尸体和将死的活人。
余霁见过很多死亡,虽然多数是病亡。
他也见过因为死亡疾病和死亡引发的,无数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死亡,应该如何形容呢?
——没有价值?
这些人都是被用一根麻绳串起来的,他们全都没有鞋子,裤子很脏,两只脚黑乎乎甚至血淋淋的。因为这根麻绳,他们根本没法逃避躲闪,所有尸体顺着绳子,倒成了一条直线。
余霁仰头问熊爹:“何故杀俘?”
熊爹刚停下了欢呼,也在观察他的儿子,初时他怀疑,这个两岁的小娃儿是不是还没理解死亡的意思?但他很快发现,儿子的眼神不是发呆,他是在思索,甚至还皱起了小眉头。
所以一个两岁的娃儿,能想到什么呢?
当余霁问出来,熊爹欣喜异常,又把余霁给举起来了。
又双叒被挂起来示众的余霁:“……”
当社死已经习惯成自然,那大概就不需要称之为社死了。
这是一个推崇“生而有异”“天赋异禀”的年代,身份越高越得生而有异,身体没“异”那就得朝爹妈身上,或母亲生产时的环境找事儿,否则余霁也不会被叫大趾了……
熊爹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代表了多层的意思,这孩子理解“杀”和“俘”,且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杀俘不对,他才会问“何故”。
“非俘,乃仇敌、生祭。我儿日后可知。”熊爹把余霁放了下来,尽量压低他的嗓门,用可称之为温和的语气对他说着,搂着余霁,熊爹又垂头多说了一句,“俘皆可杀。”
熊爹的语气在教导之余,还多了点疑惑,显然不理解这小娃娃对于俘是怎么产生奇怪认知的。
一阵风吹来,带来一股浓郁的新鲜血腥味,这时候恶心感方才涌了上来,余霁闭了闭眼睛,把脑袋埋在熊爹怀里了。
他贪,贪活。
前世能平静地迎来死亡,不代表他能轻易玩命。他没有抗争这件事,就如他放弃了寻找自己的生母——最初余霁也以为她是,直到今年夏天,崔王妃穿了一件极薄的纱,露出双臂和平坦光滑的小腹。
那不是孩子刚生了一年多的女性腹部,现代网络爆炸,余霁是各类保养科普区的忠实观众,女性怎么样他很清楚。至于什么古代秘方之类的……想太多。真秘方神到这种地步,古人不会年过三旬(三十),就是老人家了。当然也有饮食问题,富贵人家能活得更久,就是因为食物种类更丰富,从小到大都发育得更好。
熊爹这么精壮,但看起来,也该是年近四十了,他种子方面大概有问题。因为余霁没有兄弟姊妹,没见过其他孩子。他之前只是怀疑,但这次熊爹的态度石锤了。这个时代,这个年纪,两岁的余霁还是他的头一个孩子。
母亲保养得好,但应该也三十多了。
这情况,就没什么嫡庶的考虑了。熊爹今日这态度,明摆着还是个很狂野的时代,此时原本也多以长子为先。他很可能是妾室的孩子,被抱养在正室膝下了。生母……是否还在世都是个问题。
在崔王妃没有主动提及的情况下,若生母在世,他更不能提,更要亲近母亲。否则,无论这时代的一般规矩怎么样,都是给生母招祸。
熊爹彻底炫耀完了儿子,终于回城了。离开了那些尸体和腥臭气,余霁的脑海里反而开始不断闪回着那些已死的和尚且在蠕动的……画面。
回了王府,一进大门,抱着余霁的熊爹就站住了。
崔王妃穿了一身软甲,拿着一根长棍,就站在院子里。
见熊爹回来了,她对身侧的仆妇立刻走上去低头行个礼,把余霁给接过去了。余霁原本有些头疼,母亲这扮相直接惊到他了,脑子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都被惊飞了。
他过去所见的母亲,都是一个典型的古代掌家大妇,一位必定出身名门的大家淑女。
是摆个样子吧?
余霁这么想着,崔王妃已经举着棍子冲出去了:“好狗胆!敢盗吾儿?!”
崔王妃的架势还真不是随便摆的,举棍追击在余霁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是训练有素的,毕竟那棍子特长一看就不轻,但崔王妃握在一头握得非常稳当,每次挥舞都节奏轻快。熊爹双手护头,闷不吭声转身就跑。不过他没朝外跑,而是围着院子绕起了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