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律师(106)

2025-10-09 评论

    诉讼条款简短而有力,作为朗蒂-伯顿和她的孩子的遗产监护人,威尔马-费伦将起诉河橡、德雷克和斯威尼、TAG三家公司,状告他们蓄意非法驱逐住户。案子条理清晰,因果关系明显。倘若不被赶出公寓,我们的当事人便不至于流落街头;倘若不流落街头,他们便不至于丧命。道理很简单,正因为其简单才更有说服力,相信任何陪审团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由于被告的疏忽或故意的举动而导致的死亡是可以预见的。厄运降临在那些漂泊街头者的头上,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什么都有可能在她们身上发生。非法将他们赶出家门,如果他们遭遇不测那么你得付出代价。
    我们也曾考虑过为那位“先生”的死讨个公道,他也属于被驱逐者一员,但他的死不能算做可预见的死亡。挟持人质、被击身亡不足以构成民事案中的一环,况且,陪审团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感,我们只好让他长眠于地下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会立即敦请法官催促我归还文件,法官很可能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我如交出文件就等于自认有罪,我的律师执照会被吊销,而且,被窃文件不能用作证据。
    星期二我和莫迪凯将起诉书的终稿浏览了一遍,他再次问我足否愿意打这场官司,为了保护我,他愿意彻底放弃这个案子,我们曾反反复复商量过这件事。我们甚至有过这样的打算:暂且放下伯顿的案子,与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讲和,洗刷我的罪名,待一年后事情稍稍平息,再把案子悄悄转给莫迪凯的朋友,这个主意不算高明,我们刚一有这种念头就把它否定了。
    他在诉状上签了名,我们动身去法院,他开车,我把诉状又看了一遍,离法院愈近,我感到手中的诉状愈沉。
    庭外和解是关键。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极注重自身的形象,以信誉可靠、服务上乘而著称。案件如曝光则必然使它的声誉受损。我了解这帮精英律师的心思和禀性,他们推崇从不出错,如果被识破了,他们肯定会气疯的。他们向来是一面大把捞钱,一面奢求树立同情弱者的形象。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错了,尽管我怀疑它还不清楚错误的严重性。我想象着布雷登-钱斯此刻一定把自己反锁在办公室内,战战兢兢地祷告,希望自己能逃过此劫。
    但是我也错了。也许我们双方都作些让步,达成协议,如若不然,莫迪凯就有幸将这个案子很快交给一个友善的陪审团去审,并向他们索取高额赔偿;公司也会将我告上法庭,让我付出惨重的代价,后果不堪设想。
    伯顿一案永远不会对簿公堂。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没有勇气面对特区的陪审团,稍一受挫就会使他们争相谋求减少损失的法子。
    亚伯拉罕的大学同学蒂姆-克劳森是《邮报》的记者,正等在法官办公室外,我们给了他一份诉状副本。莫迪凯提交原件时他看完副本,随即向我们提问。我们自然是有问必答,但要求他不得发表。
    伯顿一家的惨剧很快成为华盛顿的热门政治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大哗,市当局各部门的头头互相指责,中议会指责市长,市长反过来指责市议会和国会。众议院的一些右翼分子早就心怀不满,这次终于逮着机会,将市长、市议会和市当局一占脑儿给骂了。
    将这个案子归咎于少数富裕的白人律师,这本身就是极好的新闻素材,人如其名,克劳森冷酷无情、尖酸刻薄①,再加之他在新闻界浸淫有年,所以对这件事表现出空前高涨的热情。
    ①克劳森的英文为“Claussen”,与英文“callous”音形相近。“callous”有“对别人的感受漠不关心”之意。
    新闻界对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狂轰滥炸并未使我良心上感到丝毫不安,我只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上周我被捕的消息就是他们透露的。我能想见当时拉夫特和他那帮讼棍们兴高采烈地围坐一桌。对!把他被捕的消息透露给媒体;不仅如此,最好再提供一张他的照片,他们以为这样做会使我难堪,羞辱我,让我内疚,迫我交出文件,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我了解他们的心思,知道这套游戏是怎样进行的。
    我知道怎样应付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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