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此对陪审员们敲打了整整10分钟,然后才允许他们退场,次日上午9时再返回法庭。
费奇以前早就想派人潜入伊斯特尔寓所,而如今这显然是刻不容缓了。再说,这又一点儿也不难。他派了乔斯和一个名叫多伊尔的助手,去了伊斯特尔居住的公寓。去的时间当然经过精心选择,就在伊斯特尔正困在陪审席上,经受雅各布·伍德折磨的当儿。而且他还受到费奇另外两名手下的密切监视,以免法院突然休庭时会措手不及。
乔斯呆在车里,一边守着电话,一边目送着多伊尔从大门走进公寓。多伊尔走上楼梯,在半明半暗的走廊尽头找到了312房间周围一片沉寂,所有的房客都已外出上班。
他摇了摇松动的球形门拉手,然后紧紧捏住,把一根8英寸长的塑料片擂进锁孔。只听见咔嗒一声,门的拉手可以开始旋转了。他轻轻地把门推开2英寸,静静地等候警铃发出警报。但无声无息这座公寓修建已经很久,房租很低,伊斯特尔没有安装警报系统,多伊尔觉得不足为奇。
他立即走进房间,用一只带有闪光灯的小型照相机,迅速拍下了厨房、客斤、洗手间和卧室里的情景。那张廉价咖啡桌上放着的杂志,地板上堆着的一揖拥书籍,立体声唱机顶上摊着的滋光唱片,以及散放在家用微机四周的软件他全都拍成了特写镜头。他小心谨慎,不敢留下任何痕迹。衣橱里挂着一件无领无扣红条子镶边的灰色高尔夫球衫,他把它摄入了镜头。接着又打开冰箱,拍下了里面放置的食品甚至连碗橱和水池,他也全部拍下,无一遗漏。
房间很小,布置简陋,但可以看出,房主人力求保持清洁。空调没有工作,不是未开就是已经出了毛病,多伊尔拍下了恒温自动调节器。他在房间里呆了不到10分钟,却已经拍完了两只胶卷,并且断定伊斯特尔在此是单身一人,房间里显然没有别人留下的痕迹,特别是女人的痕迹。
他小心翼翼地锁好了房门,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公寓。10分钟以后,他已坐在费奇的办公室里。
伊斯特尔走出法院步行回家,中途在奥赖利食品店买了半磅熏火鸡肉和一罐意大利面食色拉。他不慌不忙地走着,在室内呆了一整天之后,显然想尽情享受这傍晚的阳光。
他在拐角的杂货店里买了一瓶冰冻的矿泉水,一边走一边饮。在一座教堂的停车场边他止步观看几个黑人孩子疯狂地玩着篮球,接着又钻进一座小小的公园,过了好一会儿,才在公园的另一侧露面,虽然依旧在悠闲地喝着矿泉水,此刻却已经断定自己已经被人跟踪。那是费奇手下的另一个笨蛋,一个头戴棒球帽瘦瘦小小名叫潘的亚洲人。
伊斯特尔在公园里透过一排高大的黄杨树曾经看见过他。当时由于被伊斯特尔摆脱,他惊慌失措,吓得简直快要晕倒在房间门口,伊斯特尔取出一只袖珍键盘,按了一个n位数的密码。那盏小小的红灯转换成绿色,他打开了门。
在冰箱正上方的一个通气孔中,藏着一台监视摄像机。它默默地放置于高处,可以把厨房、客厅和卧室的门全部拍下。伊斯特尔径直走向计算机,立刻就在心里作出了判断第一,无人曾企图打开计算机;其次,在下午4点52分,有人未经授权,曾私自潜入房间。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前后左右看了看,决定检查一下房间。他知道偷偷潜入的人不会留下任何证据。房门原状未变。门把手松动,用点儿力气便可轻轻松松地推开。厨房与客厅和他早晨离开时完全一模一样。他仅有的财产——立体声唱机,激光唱盘,电视机和计算机——似乎碰也未曾碰。他在卧室里也未发现任何入室行窃的证据。他又回到计算机旁,屏住呼吸,打开机器,盯着屏幕。
他查了几个文件,找到了正确的程序,停下了还在转动的监视摄像机,接着又按下两个电键,将录像带倒回到4点52分。哇——在那16英寸的监视器上,一切都黑白分明,清清楚楚。房间的门开了,摄像机转动镜头对准了房门。门开了窄窄的一条缝,那位不速之客在等警报器发出尖叫。没有声音。于是房门洞开,一个人走了进来。伊斯特尔停住录像机,瞪着屏幕上那张陌生的脸,他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录像机又继续放像,只见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照相机,开始接二连三地拍照。他嗅遍了整个房间,然后又钻进卧室,继续拍照。他对计算机打量了一会儿,但一碰也没有碰。看到这儿,伊斯特尔不禁面露微笑,他的计算机外人是无法进入的!这个恶棍别想找到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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