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一只布谷鸟叫了;一只斑鸠在田野那边第一棵榆树上唤晴,自从上次刈草之后,那些白菀花和黄毛茛长得多快啊!风也转为西南风——多鲜美的空气,就象甘露!他把帽子向后推推,让阳光照在自己的下巴和脸颊上。今天,不知道什么缘故,他很想有个伴——有张美丽的脸儿看看就好了。人都把老年人看做什么都不需要似的。“人的需要总是没有完的!”他想,那种不时侵入他灵魂的非福尔赛哲学又发作了。“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人还是有需要,这一点我丝毫不觉得奇怪!”在这儿乡下——那些尘俗事的催逼全达不到——他的孙男孙女、花草、树木、他这个小王国里的鸟儿,更不用提照耀在这些上面的日月星辰,都日日夜夜向他说,“芝麻开门”①。而且门的确打开来了——开了多大,也许他不知道。对于他们开始叫做的“自然”,他过去一直就是能够感受的,真正地,几乎象宗教一样虔诚地感受到,不过这些东西不管多么使他感动,他在习惯上仍旧坚持那种现实的看法,夕阳就是夕阳,风景就是风景。可是这些日子里,自然的确使他感到回肠荡气,他很能领略到这种滋味。在这些安静明媚的日子里,白天逐渐来得长了,他每天都要和好儿手搀着手闲逛——小狗伯沙撒跑在他们前面,聚精会神在寻找他从来找不到的那些东西——看玫瑰开花,墙头的果子结实累累,阳光照耀着橡树叶子和小树林里的幼苗,看睡莲的叶子舒展开来,映着光,和那唯一的一片麦田里银色的新麦,倾听着椋鸟和云雀歌唱,看阿尔得尼乳牛吃草,缓缓甩动着它们蓬松的尾巴;在这些晴朗的日子里,他每天都感到那一点点回肠荡气,因为这一切他都爱,同时在他的心灵深处可能感觉到自己没有多久的时间能享受这些。想到有一天——也许十年不到,也许五年不到——眼前的这一切就会从他手里攫走,而他的精力还没有耗完,还能够爱这些;一想到这里,他觉得这简直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就象乌云停留在他的人生天边上。就算今生之后还有来生,那也不是他喜欢的;总不是罗宾山和花儿鸟儿和美丽的脸儿——便是现在,眼前这些东西都太少了!人一年老一年,他对于虚伪的事情却更加厌恶了;在六十年代里他还摆出的一副道学面孔,就象他过去为了炫耀而留蓄的边须一样,现在早已放弃了;现在使他肃然起敬的只有三件事——美、正直的行为和财产的意识;而在目前,这些里面最伟大的还是美。他的兴趣过去一直很广,而且现在的确还能够看《泰晤士报》,可是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听见一声山乌叫,他就会把报纸放下来。正直的行为——财产——这些,不知道为什么,都使人厌倦;山乌和夕阳却从不使他厌倦,只给他一种不舒适之感,觉得永远听不够、看不够似的。他凝望着眼前黄昏时的静谧的光采,和草地上金黄雪白的小花,心里有了一个想法;这种天气啊,就象《奥费俄》①里的音乐一样,那是他最近在①《天方夜谭》:《四十盗故事》里叫开宝石洞时用的咒语,此处指揭开自然的神奇。
①格鲁克(1714—787)所作的歌剧,故事叙述希腊神话中善于唱歌的青年奥费俄靠自己的歌唱把自己的亡妻从阴曹地府救返阳世。
古凡园歌剧院听来的。是一出好歌剧,不象买耶比尔,甚至也不全然象莫扎特,可是有那么一点味儿,也许还要可爱些;有点古典音乐和黄金时代的色采,质朴而醇厚,还有那个拉福吉里,“简直抵得上当年”——这是他所能给的最高的评价。奥费俄那样思念他丧失的美人,苦念他沦入阴曹的爱人,就象人世的爱和美的结局一样——那种通过嘹亮的音乐歌唱着、动荡着的相思,也在今天傍晚这片迟迟不去的美丽景色里动荡着。他脚下穿着软木后跟、两边有松紧的长靴,这时不由自主地用靴尖踢踢小狗伯沙撒的肋骨,把小狗踢醒了,又找起狗蝇来;虽则它身上实在没有狗蝇,它却死不相信没有。找完之后,它把搔过的地方在主人的小腿上擦擦,重又把下巴靠在那只扰人的靴面上伏下来。老乔里恩的脑子里忽然回忆起一张脸来——是他三个星期前在歌剧院里见到的——伊琳,他那宝贝侄儿——有产业的人(137)——索米斯的妻子——自从那一次茶会之后——那还是在斯丹奴普门那所老房子里,为了庆祝他的孙女琼和小波辛尼不祥的订婚礼而举行的——他还没有见过她,虽说如此,他一看见就认识,因为他一直就欣赏她——真是个美人儿。她后来成为小波辛尼的情妇,招致了许多物议,小波辛尼死后,听说她立刻就离开了索米斯。此后是什么情形,谁也不知道。那一天看见她——不过是侧面——坐在前排,事实上是三年来唯一的消息,证明她还在人间。别人从来不提到她。不过小乔有一次告诉他一件事——使他听了非常不开心。大约小乔是从乔治-福尔赛那里听来的;原来乔治曾经在大雾里看见波辛尼,就在他被车子撞死的那一天下午;事情是索米斯对自己的妻子做了——骇人听闻的事情;从这件事情上可以想象得出波辛尼的痛苦来。小乔也看见过她——在死讯传出来的那天下午——只有片刻的时间,那样子“又疯狂又失神落魄”,小乔这句形容的话始终都印在他脑子里。第二天琼就去看她,硬抑着自己的悲痛去看她;女佣看见她来哭了,告诉她那天夜里女主人偷偷溜了出去,不见了。整个儿是一出悲剧——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索米斯从此就没有能够染指。现在索米斯搬到白里登去住了,来往的奔波——活该,这个有产业的人(137)!老乔里恩只要厌恶起一个人来——象他厌恶这个侄儿那样——就永远不会消释。他还记得听到伊琳失踪的消息时,心中为之一慰;头一天小乔看见她时,她一定是在街上看见那条“建筑师惨死”的消息,糊里糊涂跑回家来,就象一条受伤的野兽暂时糊里糊涂回到自己的巢穴一样;可是一想到她象个囚犯住在那所房子里,真使人受不了。那天晚上在歌剧院里看见她的那张脸时使他一惊——比他记得的她还要美,可是漠无表情,就象个面具,什么感想都藏在面具后面。年纪还很轻——大约二十八岁吧。唉,唉!很可能她现在又有个情人了。但是一想到这有乖礼教——因为结了婚的女子本来不应该谈恋爱,便是一次已经太多了——他的脚面抬起了来,伯沙撒的头也跟着抬起来。这只灵敏的小狗爬起来望着老乔里恩的脸。那意思好象说,“散步吗?”老乔里恩回答:“来吗,老东西!”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高尔斯华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