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大半个身体伸出更衣室的窗外,下面就是那个小院子,看晨曦初吐。有这么一会儿那些黑漆漆的墙壁和屋顶的轮廓好象很模糊,随即就变得比较清晰了。
他记得四年前那个夜里自己望见整个一条维多利亚街的衔灯变成淡白;自己匆匆忙忙穿上衣服,下楼到了街上,走过许多房屋和方场,到了她住的那条街上,站在那座小房子前面眺望着;小房子象死人的脸一样沉寂、一样苍白。
忽然间,他脑子里起了一个念头,就象病人的幻觉一样:他在干什么呢?——这个象鬼魂附在我身上、今天晚上上这儿来的、爱上我妻子的家伙——也许潜匿在哪儿找她,就如我知道今天下午那样找她;也许这时候就在窥望着我的房子呢。
他蹑手蹑脚走过楼梯口到了临街的那一边,悄悄拉开一面窗帘,推上一扇窗户。
朦胧的光线罩着方场上的树木,好象被夜晚的大毛蛾用它的大翅膀扫过似的。街灯仍旧点着,光线很黯淡,可是街上没有一个行人——连猫狗都看不见!
然而在这死一样的沉寂中,远远忽然传来一声惨叫,很低微,就象什么被逐出天堂的游魂的呼唤,哀啼着幸福。现在又叫了——又叫了!索米斯一面震栗,一面把窗户关上。
接着他心里想:“啊,那不过是湖对面的孔雀叫唤罢。”
老乔里恩站在白劳德司代尔旅馆狭窄的穿堂里,呼吸着油布和鲱鱼的气息;所有高等海滨旅馆都充满这种气息。一张磨得雪亮的皮椅子,在椅背左上角一个洞里露出马鬃来;椅上放着他的黑公事皮包。皮包里被他塞满了文件、《泰晤士报》,还有一瓶花露水。今天他在寰球金矿租采公司和新煤业公司都有董事会;这些董事会他从没有缺席过,他现在就是预备去开会的;只要缺一次席就会替他的衰老更添一项明证,这是他的疑忌的福尔赛性格断断受不了的。
当他把东西装进黑皮包时,他眼睛里的神气好象随时都可以发作似的。一个小学生被一群同学围困着的时候,眼睛里也是这样冒着怒火;可是慑于众寡不敌,他却按着性子不发作。老乔里恩也在按着自己的性子;他一向有涵养,现在虽则渐渐不济了,却仍旧能对自己境遇所引起的烦恼勉强克制着。
他接到儿子一封不着边际的信,信里来了一大套空理论,好象借此避免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我碰见过波辛尼,”他在信上说;“他并不是坏蛋。我阅历的人愈多,就愈加相信人无所谓好坏——只有可笑和可怜的分别。你大概不同意我的看法!”
老乔里恩的确不同意;认为这样说话近于玩世不恭;他还没有老到那个样子;等到他真正老了,他平日那些为了实际利益而小心拥护的,但是绝不相信的假象和道理就会丧失掉,一切物质的诱惑也都会丧失掉,心灰意懒到什么希望都不存在——到了那时候,即使他是一个福尔赛,他也会冲破保守的藩篱,讲些从来没有想到敢说的话。
也许他跟儿子一样不相信有所谓好坏;可是要他来说,只能是:他不知道——说不出来;这里面或许有点道理;可能对你有好处,又何必无缘无故来一个否认,给自己造成不便呢?
他一直酷爱游山,过去的假日常是在瑞士度过的,不过(象一个真正的福尔赛那样)登山从来不肯涉险,或者傻干。当一番跋涉之后,一片奇景(在游览指南里也提到过——虽则辛苦,可是值得)在他眼底展开时,他无疑地也曾感觉到天地间有一种伟大庄严的真理超出人生那些浑浑噩噩的追求、那些无聊和可怜可笑的事情,就象山岳高临着下面的丘陵和溪谷一样。拿他这样一个实际性格来说,也许这点体会在他就是最最接近宗教的地方了。
可是他已经有好多年不去瑞士了。自从他妻子故去之后,他曾经带着琼连续去过两季;这两次使他痛心地认识到自己过去那些爬山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所以当年那种从山灵获得的信念,认为宇宙间万物都由一个至高无上的真理统驭着,在他是早已生疏了。
他知道自己老了,然而仍旧感觉年轻;这使他很不开心。他处世本来一直就谨慎小心,然而自己生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女都好象天生就是要遭受苦难似的,这位他想起来很不开心,而且迷惑不解。对于小乔他也没有什么责备——这样一个温和的孩子,哪一个能责备他!——可是他自己弄到这种地步,实在可恨,琼的这件婚事也差不多同样的糟糕。这好象是命里注定的,而凡是这类命里注定的事都是他这样性格的人所不能了解或者受得了的。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高尔斯华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