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又点燃一支烟,盯住了台子的某一个地方。他用右手的拇指挠右边的鬓角,烟头离他的头发只有一英寸。很长的时间只听见窗户上的空调器在轰轰作响。萨姆抽着烟,沉思着。亚当在纸上胡乱地涂抹着,他的腿不再抖了,胃也不再疼痛,为此他颇感得意。尴尬的沉默使他想到萨姆可能就是这样坐着边吸烟边想事,在可怕的沉默中度过了多少天。他想得不错。
“你对巴罗尼熟悉吗?”萨姆很快地问。
“巴罗尼?”
“是的,巴罗尼,上个星期第九巡回法院判下来的,加利福尼亚的案子。”
亚当从他的记忆里搜寻巴罗尼的线索。“我也许看到过。”
“你也许看到过?你受过良好的训练,阅读广泛,等等,现在你说你也许看到过巴罗尼的案子。你是什么样的二把刀律师?”
“我不是二把刀律师。”
“对的,对的。那么关于得克萨斯州控艾克斯案呢?你当然看过这一个?”
“是什么时候判下来的?”
“六个星期之内。”
“什么法院?”
“第五巡回法院。”
“与第八修正案有关?”
“别犯傻,”萨姆满脸不屑地嘟囔着,“你认为我会花时间去读有关言论自由的案子?到时候是我自己的屁股坐在那边,老天,是我自己的手腕子脚脖子给捆得紧紧的,是我自己的鼻子给毒气熏着。”
“不,我不记得艾克斯。”
“你都看过什么?”
“所有重要的案子。”
“你看过贝尔富特的案子?”
“当然?”
“说说贝尔富特。”
“这是什么,小测验?”
“这是我想知道的。贝尔富特是哪儿人?”萨姆问。
“我记不得了。但是案名是贝尔富特控埃斯特尔,是一件划时代的案子,一九八三年最高法院裁定死刑犯在申诉时不得将有确凿根据的要求留在日后提出。大概的意思是这样。”
“噢,噢,你读过它。不使你吃惊吗,同一个法院竟可以随时改变想法。想想吧,两个世纪来美国最高法院允许合法的死刑。他们说死刑是合乎宪法的,在第八修正案中有明确的规定。而到了一九七二年,美国最高法院却对同样的、没经过修改的宪法有了新的解释并把死刑列为非法。接着,在一九七六年美国最高法院又说死刑其实最终是符合宪法的。这全都是穿着同样黑袍的一群蠢货在华盛顿同一座楼房里干的事。现在美国最高法院在同一部宪法下又一次改变了规则。里根手下的小子们没有耐心阅读太多的申诉,所以他们宣布要关闭某些通道。我觉得不可理解。”
“好多人都不理解。”
“那么杜拉尼呢?”萨姆问,狠狠地吸了口烟。屋子里几乎没有空气流通,烟雾在他们的头顶上聚积着。
“哪里的?”
“路易斯安那。你肯定读过。”
“我是肯定读过。事实上,我读过的案子可能比你多,但我不想费心去记住它们,除非我用得着。”
“在什么地方用?”
“请求或申诉。”
“那么说你经手过死刑案。有多少?”
“这是第一个。”
“为什么我对他们派你来这事感到不放心?那些库贝事务所的犹太佬律师们送你来是为了在我身上积累经验,对吗?让你获得实践经验,以后可以写在你的履历上。”
“我告诉过你——不是他们派我来这儿的。”
“加纳-古德曼怎么样?他还活着吗?”
“是的,他和你的岁数差不多。”
“那么他活不了多久了,是不是?泰纳呢?”
“泰纳先生很好。我会转达你的问候。”
“噢,请你务必转达。告诉他我实在想他,事实上是想他们两个。他妈的,几乎用了我两年的时间去解雇他们。”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格里森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