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从雨中开过来。其中一个黑人对他的同伴说:“你上这一辆,法特索。”
“好吧,”一个身材高大,穿胶布雨衣的黑人答道。他伸手将帽子往下拉,盖住眉梢,走上汽车。在门边的自动售票机里扔了几枚硬币以后,他直接走到汽车后部,转身注意着车上的乘客,一看到前面那两个白人,他的眼睛顿时一亮。他走上前,在他们身后的座位上坐下。他仔细地观察着两个人的后颈、衣服、帽子以及他们的体形。邦德坐在靠窗的一边。从车窗玻璃的反射中,邦德脸上的伤疤也被黑人看见了。
黑人立刻站起身来。直接来到车门边。到了下一站,他身手敏捷地跳下去,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
电话接通了。那个只有一只肺叶的接线员匆忙地问了几声,便切断了电话,转身将一支电话塞插进了交换台右边的一个插孔。“嗯,”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老板,有一个目标出现在第五大道。脸上有疤的那个。他身边还有一个朋友,不过好象不是另外两个目标。”
接线员又将莱特的特征赶紧描述了一遍。“两人都乘车向北来了,”他又报告汽车牌号和车到达哈莱姆区的大概时间。
“很好,”老板的声音镇定平稳。“撤回其它大道上的‘眼睛’。告诉公共场所,他们中的一个人已经来了,再通知约翰逊·麦克林因,长舌弗利,萨姆·迈阿密,还有弗兰内尔……。”
老板一口气讲了五分钟。“记住了吗?重复一遍。”
“是,先生,老板!”接线员看着面前的速写本,开始低声复述,流畅干净,一个顿儿也没打。
“很好。”老板挂断了电话。
接线员激动地抓起一把插座,开始把老板的命令传向各个角落。邦德和莱特刚刚踏上第一二三大街第七路道,使立即引起一帮男女的注意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哪怕是最细微的,都没有逃过这帮人的眼睛,并通过电话传到了交换台前的接线员那里。尽管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但邦德和莱特对此时高度运转的那部庞大机器以及他们周围的紧张气氛却毫无觉察。
在颇负盛名的“休格雷”夜总会里,长长的酒吧柜台前已经座满了人,但靠墙处还有个座位。他俩隔着一张窄窄的条形餐桌坐下来。
两人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邦德转过头向周围的人群扫了一眼,发现几乎都是黑人。只有寥寥几个白种人。邦德估计,他们可能是拳击爱好者,要不就是新闻记者,专为纽约体育专栏写报道。这儿的气氛比城里更热闹喧哗。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了拳击图片,几乎都是休格·雷·鲁宾逊参加一些大赛的场面。这地方确实很容易令人产生兴奋感。
“休格·雷这个家伙很聪明,”莱特介绍道,“但愿我们俩都能象他那样,知道什么时候是激流勇退的最佳时机,他曾经隐居了好一段时间,现在,他又出来捞钱了,搞了一座音乐厅。光这个夜总会恐怕就值一大笔产业。他直到现在还在拼命干。不过,他不干那些费脑筋的事。他对那种事情早已辟而远之了。”
邦德说:“要是我现在激流勇通,只有到肯特郡的农村去种水果,我很可能一事无成,倾家荡产。一个人不能想干啥就干啥。”
“但每个人都应该尽力去开拓,”莱特道。“当然你的意思我懂。你是说只要心里有数,吃再大的苦也心甘情愿,但是,不能挨黑枪。就象现在这样在一个舒适的酒吧坐着,喝上等的威士忌,这种生活确实不错。你觉得咱们现在这个角落怎么样?”他向前凑过身,“听听后边那一对在谈什么。刚才我听他们在说什么‘黑人天堂’。”
邦德小心地慢慢转过头。
坐在他身后的年轻黑人长得很帅,身上穿着一件带垫肩的高级西装。他有气无力地斜靠着墙壁,跷起一只脚放在身旁的长凳上,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在修整他左手的指甲,还经常看一眼闹哄哄的酒吧。他的头就靠在邦德背后的座椅背上,一股上等发乳的香味从他的头发上散发出来。邦德注意到他的左边头皮上有一道用剃刀划出的分头线,这很可能是小时候母亲给他留下的纪念。他那平展的黑丝领带和白衬衣都表明,他的审美情趣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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