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人的目击者(55)

2025-10-09 评论

    “未破的案件竟有这么多吗?”笛木颇为吃惊,不过,这些与新海清的事有什么关系呢?很抱歉这个问题实在太原始了……”
    “是原始的结构。”高山笑道,“我是以这个顺序来思考的。无论我怎么捅新海清死亡这件事,都没有任何东西出现。简直与病死的一样。不过,如果是杀人的话,其特点不在于警方能否找出罪犯,而在于没有足以起诉的证据。也就是说,我着重思考的,是即使抓了人,在法庭上面临证据不充分的问题。”
    “一点也不错。”
    “在逻辑上这可能是一个跳跃,我认为新海本人与犯罪没有关系,他仅仅是个目击者。当然,偶发事件也并非没有可能,但我从罪犯要杀新海,以及方法上非用其身边的人木可这两点来看,设定为岚铁平。然而彻查之下,他竟毫无破绽。所以,根据与前面相同的道理,我认为岚铁平本身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可能只与犯罪背后的事情、用于犯罪的事情有关系。彻查这一点,反而有可能使杀害新海一事自然浮现出来。”
    “……”
    “我最初设想是麻药,但麻药的关系此处已大体列出。于是我又考虑凶器。目前只知道仅仅这几个案件是用了类似手枪的东西,而且尚未破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嗯——”刑警沉吟起来。二人此时所看的第三张表格如下。日期是从五月左右算起。
    月日地点犯罪种类凶器罪犯人数被害者发现者
    5月1日上马恐吓手枪一男、女路人
    5月3日代代木杀人手枪二人男附近的入
    5月7日外苑恐吓未遂类似手枪二人男、女巡逻车
    5月11日涩谷伤害手枪一人男路人
    5月12日三轩茶屋伤害手枪二人男路人
    5月20日下目黑恐吓手枪二人男、女附近的人
    5月22日上原恐吓手枪一人男、女巡逻车
    6月3日驹场杀人手枪三人女附近的人
    6月4日圆山伤害手枪二人男路人
    6月8日青山六杀人未遂手枪一人男巡逻车丁目
    6月9日初台伤害类似手枪一人男、女路人
    这一份表还长长地延续下去。笛木翻开最后一页,不知何故竟是新海清死亡的那天。
    “就到此为止吗?”刑警不禁问道。
    “就那些。”高山答道,“我也以为是不是太麻烦了,弄到此处为止算了。然而并非如此,以新海清死亡这一天为界,这种犯罪竟然踪影全无了。”
    “好奇怪阿!”
    “奇怪,简直太奇怪了。难道是新海清本人拿着手枪去恐吓、杀人么?”
    “这些案件均未能破获,究竟怎么回事?”
    “我听到了有意思的说法。问题就在这里。这些案件中当然也有完全没有罪犯线索的。然而,大部分被认作罪犯的人,均在现场或日后的伏击行动中被拘捕。查查下落如何,于是,竟然不约而同地都因为证据不充分而释放了。要说为何没有证据,就是未能发现凶器。”
    “那是偶然的么?”
    “问题就在这里。”高山说道,“未能发现凶器——也就是说,抓获他们的时候,犯人总是没有带着凶器!”
    “我不明白。”
    “连我也不明白呀。但是,还有另一个发现。那就是这表上,在新海清死的同时,案件就消失无踪。与此前香代所说,新海死的前后,‘皇冠滴流”的后门使封掉了,二者之间不见得没有关系吧?”
    “噢噢。”
    “不过,这个推理仍太勉强。我今天早上看着这张表,大体就想了这些问题。现在可是进退维谷啦。”
    “恐吓信,气枪,以及阿伊子和矢后分手,阿伊子找卓造,被扯去的日记和矢后的字条——剩下的线索,只是这些东西了吧?”
    “就这些。事件的关键就是将它们连结起来。”
    “真想让长冈阿伊子坦白交待一切。”
    “我反倒在考虑矢后去大贩进行公开赛的事。但是,矢后被加害的事首先就不能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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