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鹰(65)

2025-10-09 评论

    “你最重要的依据是什么?”
    “他的行为习惯。一旦我们知道了他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他喜欢什么,吃什么,在哪儿消磨时间——那我们就能猜到他现在正在做什么。”
    博克斯惊讶了。“你已经知道他喜欢什么了。他喜欢攻击女人!”
    “可他还会吃,睡,做梦,买衣服。我们知道他买了轿车、埃斯哥特货车。我们知道他有电烙铁。在他这整个人当中只有百分之一才是强xx犯。我们要通过其它百分之九十九来抓他。”
    “我不理解。”
    “我也不理解。”莫伊拉说道。
    “你们仔细听好了。”凯茨边说边往前坐正一点。“一个男人即使犯下了像强xx那样可怕的罪行,那也只是一个简单的、短暂的事情。即使这是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但这不是他的最平常的特性。如果我们只是孤立地看到强xx,可能就很难找到他。”
    正餐端上来了,热气腾腾、香味扑鼻。
    凯茨继续说:“他是个素食者而且我们知道他在汉普夏。我们还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并且吃什么。那么我们去问每个素食店伙计的话,可能,只是可能,我们就能够找到要找的人。”
    莫伊拉把头抬起来看,拿着叉子和匙的两手一动都不动。“那个家伙是素食者吗,凯茨?”
    “不,莫伊拉!我不知道,我没说他是个素食者。我说,如果他是素食者,我们就有另外一个途径来找他。”
    “哦!”
    “哦,吃你的面吧,莫伊拉!”
    凯茨开始吃东西了,偶尔说说话。可谈话的内容无外乎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琐事,她根本不经大脑的仔细思考,用老一套的回答来搪塞过去。她忽然意识到,在博克斯·布朗宁的老板眼里,这些内容居然没有引起凯茨的兴趣可能会伤了他敏感的自尊心。可现在她满脑子考虑的都是那个系列强xx犯——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生活习惯?是不是素食者?住在哪儿?如何策划犯罪?怎样抓住他?……等等等等。她没那么多闲功夫考虑其他无关紧要的琐事。
    在电影《卡萨布兰卡》里有这样一句话:“任何犯罪都是积恶成习。”直到现在这也是警察侦破罪案的基本原则。这条原则毫无疑问也同样适用于性犯罪。系列强xx犯往往具有凶杀的倾向,如果他们没有被抓到就会发展成为系列凶杀。无论是那些已经落入法网的罪犯,或是那些上了头条新闻却仍然逍遥法外的恶棍,当你仔细研究他们时就会发现,他们性格中总有很多异于常人的共同点。如果强xx犯曾有前科,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是就一定是性侵犯,最常见的往往是盗窃或者其他类型的人身攻击。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仔细分析案件本身,就可以从中发现很多案件表层之下所蕴藏的丰富资料,加以分析研究的话,甚至可以推断出那个罪犯的完整情况。可老警察们却往往还要依赖于另一个模糊的因素——“经验”。有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就是狐狸总归是要露出尾巴的。诺曼·布莱克赛也曾经说过系列杀人犯总是会留下同样的特征。
    “你在想什么,凯茨?”
    她的思路在很远的地方。“什么什么,莫伊拉?”
    “今晚在加雷斯的公寓里住下来?”
    凯茨仍在想着布莱克赛的话。她中断了自己的思路。
    “在加雷斯家里?”
    “是啊,嘎—啊—啦……”
    “说清楚,莫伊拉。”
    “加雷斯说我们可以在他的地方住下来。”
    博克斯插进来解释道:“实际上在楼梯平台的另一边,你们记得吗,那里有两间空房……”
    “我记起来了,是的。”
    “那个‘是的’是对你记起来了的肯定,还是对你要住下来的肯定?”
    “是的。”
    “太好了。”博克斯说道。他对莫伊拉眨了眼并且对她俩笑了。他的微笑正是莎利所说过的“我确实需要被爱”那种。
    他们两点过五分钟回到博克斯·布朗宁公司;对于迪安·理查德来说,那简直是他到达以后的度日如年的五分钟。他坐在一个角落里,脸上露出很紧张的微笑,手里紧握着一个装有咖啡的塑料杯。他看起来像遭了霜的茄子,蔫头蔫脑的,看到博克斯三人走进门来,悬在半空的心才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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