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平头一遭才想到:如果想要成功,他就得阿谀奉承,博取人家的欢心——不外乎做一点什么事,说一些什么话,叫人家欢喜他呗。于是,他就对斯夸尔斯先生先是装出一心要讨好的笑脸,接下去说:“要是您乐意给我一个机会,我可一定使劲儿干,并且一定很听话。”
克莱德面前这个人,只是冷冰冰地瞅了他一眼,不过,此人心里鬼主意不少,而且又会耍些小手腕,以便达到个人目的。谁圆滑灵活,善于跟人打交道,他就喜欢谁。所以,他本来打算摇摇头,一口回绝了,可现在他只是这么说:“不过,你对这种工作一点儿经验还没有吧。”
“是的,先生,不过,我只要拼命学,不是很快就学会了吗?”
“哦,让我想一想,”那个侍者领班一面这样说,一面半信半疑地搔搔头。“这会儿我没有工夫跟你多谈。星期一下午,你再来一趟吧。到时候我可以见你。”他说完一转身就走了。
克莱德就这样独自一人被甩在一边,闹不清这是什么意思,只好两眼直瞪着,心里暗自纳闷。此人是不是真的叫他星期一再来呢?是不是有可能……他一转过身来,连忙往外走,浑身上下激动极了。事成了!他要求这个人在堪萨斯城这家最漂亮的酒店里给他一个职位,对方居然叫他星期一再来找他。嘿!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人们真的让他跻身于这么一个豪华世界——而且居然能一蹴而就?真的会这样吗?
这一切使克莱德顿时胡思乱想起来——到这么了不起的地方干活,对个人前途会意味着什么——他在这方面的梦想,只好让人揣度去吧。他对于奢华的想法,基本上是那样极端、错误、粗俗——仅仅是一些痴心妄想,一种受压抑、得不到满足、至今还只好悬想臆测、聊以自慰的白日梦呓罢了。
他回到杂货店,工作一切照常——下班后,他便回家吃晚饭,睡觉——可是如今,一到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和星期一下午,他就想入非非了。不论做什么事,他总是心不在焉;杂货店里他的上司有好几次都不得不提醒他,要他“醒一醒”。下班以后,他并不直接回家,而是往北走,到第十四街和巴尔的摩大街拐角处,仰望着那家大酒店——在那里,即使到了深更半夜,三个入口处(每个入口处正对着一条大街)都站着一个看门人;看门人身上穿着缀上很多钮扣、长长的茶色侍者制服,头上戴着帽檐高高、帽舌长长的茶色帽子。里面呢,就在有凹槽、缀圈环的法国绸窗帘后面,依然是灯火辉煌,附近地下室一隅那个点菜的餐厅和供应美国式烤肉的酒吧间,这时也还没有打烊。四周围有很多出租汽车和私人汽车,而且总有笙歌弦乐的声音——真不知道是从哪儿传来的。
他是在星期五晚和星期六、星期日早晨,一连好几次,仔细打量了这家酒店以后,星期一下午就按照斯夸尔斯先生的意思,又一次到这里来了,没承望此人对他十分粗鲁无礼,因为那时此人几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不过,考虑到他当时确实需要帮手,并且认为克莱德也许可以胜任,因此就把他带到楼梯底下他那个小办公室里,摆出一副顶头上司的派头和完全无动于衷的样子,开始盘问他的出身和住处,从前是在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他父亲又是指靠什么谋生的——这最后一个问题,叫克莱德感到特别发窘,因为他毕竟有自尊心,而且羞于承认自己父母开办传道馆,并在街头布道。于是,他便随机应变,回答说(有时这也是实情),他父亲给一家洗衣机和绞衣机公司兜揽生意——赶上星期日布道——有关传教的事,干脆说开了,倒是一点儿也没有让这位领班产生不满,因为他根本不象是个眷恋家园,而又循规蹈矩的人。他问克莱德能不能从目前任职那家店里取得一份推荐书。克莱德回答说可以的。
斯夸尔斯先生接下去向他介绍本酒店店规很严格。过去有很多小伙子,由于欣赏这里的场面和气派,接触了原先不习惯的过分奢靡的生活——尽管斯夸尔斯先生并没有使用这些字眼——他们就冲昏了头脑,误入歧途。有些侍应生,挣了一点外快就不知自爱,他经常出于无奈,只好把他们辞退。他要的侍应生,必须是听话、懂规矩、手脚快、见了人都要彬彬有礼。他们必须经常保持仪表服饰整洁,每天准时上班——一分一秒也不能迟到——整天价都得精神抖擞,把工作做好。不拘是哪一个侍应生,只要自以为挣了一点钱,就可以跟人调情取乐,或是顶嘴抬杠,就是晚上外出赴舞会,结果第二天不能准时上班,或是精疲力竭,做起事来拖拖沓沓、懒懒散散,那他就别想在这里再待下去。这种人——我是要把他开除的,而且还得马上开除才行。斯夸尔斯先生决不容许胡来一气的。以上这些是必须在现在一开头,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次地通通向你交待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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