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的,我对总编助理这个新的工作,已经熟悉了,写稿也增加了,拉广告的时间则渐渐减少。一年后,我上报的文章越来越多,“葳芙·米雪儿”
的名字,在一般读者的心里,也越来越熟悉。薪水也升高到每周二十个金币。
总编大人对我的工作成绩很满意,而我又很愿意接受新事物,于是他又耐心地教我如何写稿。例如,怎样用醒目的大标题来吸引读者,怎样用简洁的文字,达到一针见血的目的。听说这些是早年他当记者时别人教他的,现在他又毫不保留地教给了我。例如,他对11路及22路公车的行车路线很不满意。
为此,我写道:“11路售票员小姐因高峰时间载客量过多,体力不支。”看了这段话之后,他说:“要注重人!没有把人写出来!你应该写:法兰克·唐纳奥迪逊,一个二十七岁,活力充沛的男人,太太克琳丝,六岁的男孩比尔,五岁的女孩艾美,本来可以组成一个美满的家庭,享受天伦之乐。但是现在,这位男主人,从放暑假到今,从来没机会见到他孩子的面。在他家中的小客厅里,他说:‘我回来时,孩子们都睡了。我搭的是11路,实行了新的行车表后,我每天都比以往到家时间晚了一个钟头,当然,这是司空见惯的了!’”
说到这里,他换了换语气说:“我说的你懂了吗?公车是人开的,人是万物的主宰,社会上对人的兴趣,远比对公车的兴趣要高得多。你现在就可以去拜访那位法兰克·唐纳奥迪逊先生,把这段报道写得更精彩。”任何无聊乏味的题材,我们都有义务把它改得生动活泼,这是新闻记者的职责。当然,我很努力,并得到了一些读者的支持,许多读者来信如雪片般飞来。总编因此大为兴奋,他一向认为读者的来信越多,就越能证明报纸受到重视,付出去的心血就没有白费。而且,也能鼓舞同行,激发出最高的工作效率。
二十一岁之前,我一直在这家报社工作,而且一做就是两年,已经小有名气。
国民新闻、邮送日刊,还有其他一些报社,都有意前来挖角,我也觉得已学会了不少东西,该离开SW三区,到更广阔的社会中打天下了。当时,我还是和苏珊同住一室。苏珊在外交部联络室工作,她的保密功夫可真到家,原来她早已和一个同事恋爱好久了,也许马上要订婚了,但她却一直不透露片言只字。订婚后,她当然很想独住一间屋,这样比较方便。而我,在感情方面却是一片空白。偶尔有朋友来访,也只限于普通朋友之间的友谊。心情好时,我会跟大家一起出去散散步,或聚在一起抽抽烟,喝喝伏特加等,仅此而已。一日三餐,我总是独自一人,简简单单,开个罐头当作一顿饭是常有的事。因此,虽然每天在外面跑来跑去,但生活却刻板单调。我把心思全都寄托在事业上,别的什么也不想。我最崇拜的人,就是象尔西拉·贝法斯,以及贝鲁明卡·贝鲁华斯一样有名的女性同行。我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象她们一样,受人爱戴,和她们并驾齐驱,这样我就很心满意足了。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哗啦哗啦,敲打在人的心上。早上八点的气象消息,报道了这场暴风雨的受灾情形:九号公路发生了大车祸,有些地方的铁路被水淹没,有些地方汽车泡在水里不能发动了。气象局还说,这场大雨可能还会下上几小时。只要你生活在美国,你往往会发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或台风,会使所有的事情都乱成一团。在美国这个工业社会里,一切活动都靠汽车,汽车开不动,生活顿时失去依靠,一些按时进行的工作也会脱节,陷入瘫痪。到处都是混乱一片。车站里人头攒动,人们拼命拔长途电话,问候亲人的安危。有收音机的,也一直打开,期望能收听到一点好的消息。只有我一个人,超然物外,孤独地坐在椅子里,让回忆填满脑子的每一寸空间。
酒已经快喝光了。我又加了些冰块。然后,我掏出烟来点着了一支。收音机正在播放收播前的三十分钟结束音乐。
克尔特最不喜欢听到结束音乐了。他总认为结束音乐带有感伤、颓废的意思在内,欠缺积极性。而且他也总是劝我,不要喝酒、不要抽烟,连口红都不要抹。尽可能多参观一些美术馆,或参加各种音乐会、演奏会等,以陶冶性情,提高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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