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坦第绪先生,”菲尔博士说,“这些问题可以花喝半打啤酒的时间来讨论。但此时此刻,我不觉得你需要操心丑闻的问题。我来是为了——我是说我们此行的计划……你看得出来我们要做什么吗?”
“没有,”莫利绝望地说,“我希望我看得出来。”
“这个丑恶的真相是迟早得去面对的,不管怎么样,它都在那里。这个不知名访客——杀死狄宾的凶手——绝对是个头脑聪明,能设计这一切计谋的人,他就在这里。他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盗匪。他是英国村庄的一员,可能离我们这里不到一哩远。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费尽唇舌解释这一切,如此我们才能一步步接近核心。当下的情况是——”
他弯下身,用手指轻敲着手掌。
“——当下的情况是,他认为他是安全的。他以为我们已经认定凶手是路易·史宾利。这就是我们的优势,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趁他不备把他揪出来。因此,为了这一刻,我们应该对我们所知道的一切保持缄默,包括我们对狄宾过去的了解。我要将这一切报备给海德雷总采长,伦敦方面可以着手调查他的背景。但是这里的资讯得靠我们侦查。此外,诸位,我们手上握有几项有价值的线索。凶手留下的那一两个破绽,我此时不需要详述,但是他犯了最大的错误就是留下绘着八枝宝剑的纸牌。这一点可供我们寻找——”
房外传来一阵耳语和杂沓的脚步声。最靠近窗边的莫利和主教往窗外眺望。
“来了一大票人,”史坦第绪说,“家父、莫区巡官、我妹妹、佛狄西医生,还有两名警察。我——”
上校显然抑制不住他的兴奋。隔着静寂的灌木林,听到他迫切又得意的声音,他沙哑的嗓音从楼下传来:“我说!大家都下来吧!案子破了,这件案子已经破了!”
主教想从弧形的栏杆向外望。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你克制一下自己,不要这样大呼小叫。案子怎么会破了?”
“为什么不,因为我们已经逮到凶手了,莫区逮到他了。现在要他招供。”
“逮到谁?”
“还用说吗,当然是路易·史宾利这家伙!他还在村里,莫区依法逮捕他归案。”
“咦!”修葛·杜诺范说,转头看菲尔博士。
严格说来,记录菲尔博士探案的笔者,应该为以“女英豪”一词来介绍甜美动人的派翠西亚·史坦第绪。而担任这记录者的修葛·杜诺范,认为“女英豪”是用来形容她最恰当的字眼。这神秘的字眼定义明确,最重要的是与“美貌”押韵。
修葛的道歉是基于一项所有人都会同意的事实:用这个字眼来介绍上场的女主角(无论这是不是个真实故事)实在太不得体、太冒犯女士了。正如亨利·摩根所说:灰眼睛、勇气可嘉的葛瑞丝·达令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她碰到难题时喜欢戳自己鼻子,使枪的功夫和警察不相上下,她要耗整整一本书来决定她是否对当英雄比较感兴趣。(棒槌学堂注:葛瑞丝·达令为英国少女,1830年和她的家人掌管灯塔,葛瑞丝协助救援在暴风雨中发生海难的弗法尔绪号生还者。她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使她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后人将她的故事写成少年小说。)
修葛得赶紧辩驳来减轻自己出言不逊的罪行,首先,这的确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其次——这全是上帝的恩典——派翠西亚·史坦第绪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特点。她的头脑不特别冷静,意志也不特别坚强。她既没有像警察一样随身配枪,也没有拦截恶棍的矫捷身手。反之,她为这些事都能由能够胜任的人处置而感到高兴。她笑脸盈盈看着你,像在对你说,“你好棒!”——你便不由自主抬头挺胸,觉得自己有九尺高,并得意地“哈哈”一声!她也不是起初冷傲矜持,直到最后才拥抱英雄的人。她从一开始就揽着修葛·杜诺范的手臂,一直不放,让他有点晕然。
从他见到她的第—眼,心中就激起美好的涟漪。她走在砖路上,背对着夕阳照射下如火烧般的幽暗树林。她走在这群人中间。派翠西亚·史坦第绪的手揽着红光满面、正和一名身着制服的彪形大汉谈事的上校。两名警察跟在他们后面,一名愁容满面的医生似乎为错过了下午茶时间抑郁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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