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大口喝着一杯水的时候,在被告席上的其中一位法警碰了下安士伟的手臂。被告席栏杆的门锁打开,法警领着他走到另外一边来,他走得很紧张不安,经过陪审团时也没有看他们。他的领带因为一再用手摸弄而有些松脱;而他的手还不时地会伸到那里去。我们又有机会来细看一个受煎熬的人了。安士伟的浅色头发边分;他的五官端正,看来想象力丰富而敏感,倒并不见得非常聪明;而除了摸领带和微微动动他很宽的肩膀外,唯一的动作就是抬眼去看证人席的顶盖。顶盖上面隐藏着一面镜子,是从当年当做聚光用的工具时遗留下来的,那面镜子好像常常让他入迷,他的两眼看来有些凹陷,目光呆滞。
尽管H.M.态度很粗鲁——他喝水的声音就像在漱口——我却知道他很担心。这是这个案子的转机。在这段时间里,被告在证人席(通常要一个小时以上,有时还会是一整天)的每一秒钟命运都控制在他自己的嘴里。他要是个好人,在等着他的严酷交互询问面前不会迟疑畏缩。
H.M.的神态极其轻松。
“哎,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对方回答道。
虽然他的音调很低,几乎听不清楚,声音却突然岔开了,他转过头去清了几次嗓子,然后有点尴尬地看了看法官。
“你没有工作,住在公爵街二十三号?”
“是的,我是说——我住在那里。”
“在去年十二月底左右,你是不是和玛丽·胡弥小姐订了婚,准备成亲?”
“是的。”
“当时你是在哪里?”
“上索塞克斯郡富瑞安的施东曼夫妇家里。”
H.M.慢慢地引导他谈到那几封信的事,可是并没能让他轻松下来。“在礼拜五,也就是一月三日,你是不是决定第二天要进城来?”
“是的。”
“你为什么决定这样做呢?”
一阵听不清楚的低语。
“你一定得大声说话,”法官语气犀利地说,“你说的话我们一字也听不见。”
安士伟四下环顾,可是他眼中那呆滞而沉郁的表情始终没变。他很费力地找到了他的声音,似乎话讲到一半才想清楚事情:“——而且我想要买个订婚戒指,我还没有戒指。”
“你想要买一个订婚戒指,”H.M.重复了一遍,始终带着鼓励的语气,“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要走这一趟的?我是说,是在礼拜五的哪一段时间决定的?”
“礼拜五晚上。”
“啊哈。是什么事让你想起走这一趟呢?”
“我堂哥雷金纳那天晚上要进城来,他问我说要不要替我买一个订婚戒指。”停顿了好久。“我这才第一次想到这件事。”又停顿了好久。“我想我应该早点想到的。”
“你有没有告诉胡弥小姐说你要进城?”
“当然说了,”安士伟回答道,脸上突然有一抹很奇怪的笑意,但立刻就消失了。
“你知不知道就在那个礼拜五晚上,她打了通电话到伦敦去找她父亲?”
“不知道,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是后来才听说的。”
“你是在她打这通电话之前还是之后决定第二天进城的?”
“之后。”
“嗯,那后来怎么样了?”
“怎么样?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对方好像松了口气似地说,“她说她要写封信给她父亲,她就坐下来写了。”
“你有没有看过这封信?”
“看过。”
“在这封信里,有没有提到你在早上会搭哪一班火车?”
“说了,是九点钟由富瑞安站开的班车。”
“车程大概是一小时又三刻钟,对吧?大约如此吧?”
“是的,是快车。不像去契赤斯特那么远。”
“信上有没有提到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呢?”
“说了,十点四十五分抵达维多利亚车站。玛丽自己要进城的时候都是搭这班车的。”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狄克森·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