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下午到黑夜那段时间里,就像现在说的这样,跑到爱敦荒原的中心山谷,倚在一棵棘树的残株上面,举目看来,外面的景物,一样也看不见,只有荒丘芜阜,四面环列,同时知道,地上地下,周围一切,都像天上的星辰一样,从有史以前一直到现在,就丝毫没生变化,那时候,我们那种随着人间世事的变幻而漂泊无着的感觉、面对无法压伏的新异而骚动不宁的心情,就得到安定,有所寄托。①这一块没经侵扰的广大地区,有一种自古以来永久不变的性质,连大海都不能跟它相比。谁能指出一片海洋来,说它古远长久?日光把它蒸腾,月华把它荡漾,它的面貌一年一样,一天一样,一时一刻一样。沧海改易,桑田变迁,江河湖泽、村落人物,全有消长,但是爱敦荒原,却一直没有变化。它的地面,既不是峻陡得要受风吹雷震;又不是平衍得要受水冲泥淤。除去一条古老的大道,和就要提到的一座更古老的古冢——古道和古冢,也因为一直没变,差不多成了两种天然产物了——就是地面上极细极小的高低凹凸,也全不是犁、耙、锹、镐的工作,都只是最近一次地质变化的抟弄揉搓,原模原样一直保留到现在。
①哈坡在《哈代乡土志》里说,“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感情麻痹,精神迟滞,受城市嚣尘的压抑’(引哈代的《林中》)……他可以跑到爱敦荒原的农田上过一个时期的隐士生活,把已经饱尝的城市嚣尘滋味完全隔绝,然后再回到城市,那时他就精神重新振作,步履更加健捷。”此可与这一句作比较。
上面提过的那条大道,在荒原比较低平的那一部分上,从天边这一头儿一直横贯到天边那一头儿。原来罗马时代的西方大道伊乞尼阿路(也叫伊铿尼勒路)①分出一条支路来,从附近经过;我们刚才说的那条大道,有许多部分,就铺在这条罗马支路的旧址上面。那一天黄昏的时候,虽然暮色越来越暗,把荒原上细微的地势弄得模糊不清,但是白漫漫的大道,却差不多还和先前一样地明显。
①伊乞尼阿路:罗马人征服不列颠之后,在全国有关军事政治经济商业的地点,全修有大道,贯通联络,在西部的干路,就是伊乞尼阿路——
一个老头儿顺着这条大道走来。他满头的白发,好像一座雪山,两个肩膀佝偻着,全身都显出老迈的样子来。他戴着一顶光面儿帽子,披着一件老式海员外氅,穿着一双皮鞋,他那衣服上钉的铜钮子,上面还都铸着船锚的花样。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简直跟他的第三条腿一样,每隔几英寸,他就非把它的下端往地上一拄不可。看他那种样子,准会有人说,他当年大概是海军军官一流人物。
那条长而走起来很吃力的大道在他面前展开:空旷、干燥、白漫漫的。大道可以畅通到荒原各处,它把那一大片昏暗的地面平分作两半,好像满头黑发中间的一道缝儿,逦迤起伏,越远越细,一直伸展到最远的天边才消失了。
老头儿时时抬头,把面前他要穿行的那片旷野使劲儿打量。打量了半天,他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儿,在他前面远远蠕动;再仔细一看,那个黑点儿仿佛是一辆车,也朝着他所要去的方向前进。在那样一大片景物上,只有这一点点会活动的东西,因此景物上一般的荒凉僻静,反倒叫它衬托得越发明显。大车进行得很慢,老头儿离它显而易见一步近一步。
老头儿走得更靠跟前的时候,只见那件东西原来是一辆有弹簧轮子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是一种令人悚然的红色。赶车的跟在车旁,也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那种颜色并不是暂时涂在他的外表的,而是渗到他的皮肤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的原因老头儿却很明白。原来这个赶车的人是一个卖红土的;他专管把红土卖给乡下人去染绵羊①。他这行人,在维塞斯那块地方上,眼看就要完全绝迹了;在现在的乡村里,他的地位正和一百年前的鸵鸵②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现时一般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了起来,成了一种稀罕、有趣、快要绝迹的环节。
①红土……染绵羊:英国地志家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红土是一种红粉,过去有一个时期,农民曾大量用这种东西,在羊身上作记号,并一度专靠穿乡游巷的小贩供给。现在(1913)绝少看见这种人了。”红土是一种像土的红色铁矿,染绵羊是赶羊到“庙会”出卖时,在羊身上作记号,以免和别人的羊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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