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现在已经无所谓了,现在我已经没有时间来发火了,但当时,我再说一遍,当时我却因为气得发狂确实在夜间咬我的枕头,撕我的被子,哦,当时我多么想,多么愿意,多么故意希望有人把我,一个18岁的青年,几乎衣不蔽体地突然赶到街上,并且撇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住所,没有工作,没有一片面包,在这么大一个城无亲无故,饥肠辊辆,又挨了一顿打(这样更好!),但是身体健康,这种情况下我要显示……
显示什么?
哦,难道你们以为我不知道,就我这篇《解释》已经够伤害自己的自尊心了!嘿,现在谁不把我当作一个不懂生活的可怜虫,忘了自己已不是18岁,忘了像我这六个月这样生活等于已经是活到白头了!但是让人家去笑话,去说这一切是童话吧。我真的是在给自己讲重话。我用它们来填满我那些通彻不眠的漫漫长夜;我现在还全都记得起来。
但是,难道现在我又来讲这些故事?现在对我来说也已经过了讲童姑故事的时期。再说讲给谁听呢?要知道当时我是用这些故事来自寻安慰的,那时我清楚地看到,连希腊语语法都禁止我学,恰好我也忽然想到:“还没等学到句法,我就会死了”,我从学第一页起就这么想,于是就把书本仍到桌于底下去了。它现在还被弃置在那儿;我不许玛特廖娜把它捡起来。
就让我的《解释》落到他手里并有耐心读完它的人认为我是个疯子吧,或者,甚至看做是中学生吧,最无疑的是把我看做是个被判了死刑的人,他自然会觉得,除他而外,所有的人们都大不珍惜生命,大惯于作贱浪费它,太懒、太没良心地利用它,因而,所有的人无一都不配享有生命!那又怎么呢?我宣布,我的读者将会弄错的,我的信念完全不是取决于我被判了死刑。你们只要问问,问问他们,所有他们这些人无一例外地是否都懂得什么是幸福?哦,你们可以深信,哥伦布感到幸福并不是在他发现了美洲大陆的时候,而是在即将要发现的时候;请相信,他幸福的最高点,大概是在发现新大陆三天前,当时哗变的船员在绝望之中几乎要把船往回开到欧洲去!这里问题不在于新大陆,即使它忽然消失也无妨。哥伦布没有看见它就死去了,宾际上他也不知道,他已发现了它。问题在于生命,仅仅在于生命,在于发现生命,在于不断地永恒地去发现,而根本不在于发现什么!但是有什么好说的呢!我怀疑,我现在所说的一切就像最普通的话,大家一定会把我当作是低年级小学生,把自己的作文《日出》拿出来展示,或者会说,我大概是想说出某些见解来,但是尽管有一切愿望,都不会……“发挥”。但是,我要补充说,人的任何一种英明的思想或者新的思想,或者甚至是某个头脑里产生的任何一种严肃的思想,总会留下某些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传达给别人的,哪怕您写下了卷秩浩繁的长篇巨著,花35年来阐述您的思想,总还是会留下某些东西怎么也不肯从您的脑壳里走出来而永远留在您自己那里;您将带着它们而死去,也许,没有传达给别人的还是您思想中最主要的东西。但是,如果现在我也不能传达这六个月里折磨我的一切想法,那么一至少大家也会明白,为了得到现在的我的“最后信念”,我也许付出的代价太宝贵了;正是这一点我认为有必要在我的《解释》中提请注意的,目的我自己知道。
但是,我还是继续写下去。
我不想撒谎:这六个月里现实把我钩上了钩,有时候使我醉心得忘了我己被判了死刑,或者;最好说,使我不想去想这一点,甚至还做点事情。顺便谈谈我当时的情况。八个月前我病很重的时候,我断绝一切交往,撇下了我过去所有的同伴。因为我一直是个相当阴郁的人,所以同伴们也很容易就忘了我;当然,没有这一点他们也会忘掉我的。在家里我的处境,也就是在家庭里的处境,也是很孤独的,五个月前我把自己永远锁在里面,把自己跟家里的房间完全隔离开来。他们常常听我的,谁也不敢走进我的房间,除了在一定的时间来收拾房间和给我送餐。母亲在我的命令前总是战战兢兢,当我有时候决定放她进来时,她甚至不敢在我面前哭鼻子。为了我她经常打孩子们,不许他们喧闹,不许他们骚扰我;我真的常常抱怨他们发出的叫嚷声;想必,因此他们现在不喜.欢我!“忠实的科利亚,”我这么叫唤他,我想,我也把他折磨得够了。近来他也折磨我;这一切是自然的,之所以创造人,就是为了互相折磨。但是我发现,他是受我的焦躁易怒,仿佛事先就对自己立下誓言要宽恕一个病人;自然,这惹得我生气;但是,他好像忽然想出来要模仿公爵的“基督式的克制忍让”,这已经有点可笑了。这是个年轻,热情的男孩,当然,他模仿一切;但我有时觉得他应该用自己的头脑来生活。我很喜欢他。我也折磨苏里科夫,他住在我们楼上,从早到晚为人家的委托跑腿;我经常向他证明,他贫穷是他自己的过错,因此终于把他吓坏了,便不再上我这里来了,这是个很温顺的人,温顺到极点的人(注意:据说,温顺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应该向公爵询问一下这个问题,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但是,当我三月份上楼到他那儿去想看看,他们那里是怎么“冻死”(这是他的活)孩子的,我无意间对他婴儿的尸体发出一声冷笑,因为我又开始向苏里科夫解释,这是他“自己的过错”,而这个瘦小的可怜虫突然双唇哆嗦起来,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肩胯,另一只手向我指着门口,轻轻地,也就是几乎是低语着对我说:“请走吧!”我走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样,甚至喜欢他赶我出来那一会儿;但是后来回想起来时,他的话久久地使我产生一种沉重的印象,对他有一种奇怪的轻蔑的怜悯,而我本来是完全不想体受这种感情的。甚至在受到这样侮辱的时刻(我可是感到,我侮辱了他,虽然我并没有这种意图),甚至在这样的时刻这个人也不会发火!他当时嘴唇哆嗦完全不是因为愤恨,我可以发誓:他抓住我的手,说出那句绝妙的“请走吧”,绝对不是生气,尊严是有的,甚至溢于言表,甚至完全于他不相称(因此,说真的,这里有许多滑稽的东西),但是没有愤恨。也许,他不过是突然蔑视起我来了。从那时起,有两三次我在楼梯上遇见他,他突然在我面前摘下帽子,过去是从来不这样做的,但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停下来,而是不好意思地跑了过去。即使他蔑视我,那也仍然是用他的方式:“温顺地蔑视”。也许,他摘下帽子不过是出于害怕,是向自己女债主的儿子致意,因为他经常欠我母亲的钱,怎么也无法摆脱债务。这甚至是最可能的情况。我本想跟他解释,同时我肯定,过了10分钟他便会来向我请求原谅;但我考虑,最好还是不去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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