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敲敲他的门,约翰尼的声音低沉得让人奇怪,这声音喊道:“门开着,莎拉!”
她皱皱眉,推开房门。约翰尼的房间一片漆黑,只有远处街上黄色交通灯的一闪一闪。家具上全是黑色的阴影。
“约翰尼……”
她怀疑是不是保险丝烧了,试着向前迈出一步——突然,一帐可怕的脸浮现在她的面前,可怕得像在恶梦中见到的。它闪着幽灵似的绿光。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惊恐地凝视着她,另一一只眼睛邪恶地眯成一条缝。睁着眼睛的左半边脸似乎很正常。们右半边则是一个皱成一团的恐怖的脸,咧着厚厚的嘴唇,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那牙齿也在闪着绿光。
莎拉低低地尖叫一声,踉跄着向后退了一步。这时。灯亮了,黑暗的地狱消失了,眼前还是约翰尼的公寓,墙上是尼克松为旧汽车做广告的招贴画,地上是约翰尼母亲手织的地毯,蜡烛盒里放着葡萄酒瓶。那张脸不再闪光了,她看到那只不过是廉价商店出售的万圣节假面具。约翰尼的蓝眼睛正透过假面具的眼窝向她一眨一眨的。
他取下面具,冲她亲切地微微一笑,他穿着退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棕色的毛衣。
“万圣节快乐,莎拉。”他说。
她的心仍在狂跳,他把她吓坏了。“很有意思。”她说,转身就走。她不喜欢这么被人吓唬。
他在门口赶上她:“嘿……我很抱歉。”
“你应该抱歉。”她冷冷地看着他——或者说试图冷冷地看着他。她已经不生气了,你很难真的对约翰尼生气,不管她是否爱他——对此她正在苦苦思考——她都不可能长久地对他生气,或憎恨他,她怀疑是否真有人不喜欢约翰尼·史密斯,这一念头是如此荒谬,她不由得笑起来。
“啊,很好。哥儿们,我以为你要不理我了呢。”
“我不是什么哥儿们。”
他打量着她:“我已经注意到了。”
她穿着一件笨重的仿烷熊皮上衣,他这种天真的挑逗又让她笑起来:“穿着这种衣服,你什么也看不到的。”
“噢,对,我能看到。”他说,一只胳膊搂住她,开始亲吻她,开始她没有做出回应,当然很快就有了。
“对不起,我吓着你了,”他说,用他自己的鼻子友好地碰碰她的鼻子,然后松开手。他举起假面具,“我把你吓了一跳。星期五我要戴着它上课。”“噢,约翰尼,这可是违背校纪的。”
“我会想法蒙混过去的。”他咧嘴一笑说。天知道,他会的。
她每天上课都戴着女学究式的大眼镜,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成一个发舍。她的裙子刚刚过膝盖,而那时大多数姑娘的裙子都只不过刚遮住内裤而已(我的腿比她们的更漂亮,莎拉恨恨地想)。她坚持按字母顺序给学生排座,这样一般能把那些调皮学生分开。对于不服教管的学生,她毫不留情地把他们送到校长助理那里,她的理由是:既然他一年比她多拿五百块,那他就该来管学生,但是,她总是不断地和校纪校规发生冲突。更使她不安的是,她开始感觉到每个新教师都要受到某种学校集体意识的审视,而对她的审视结果并不让她乐观。
从表面上看,约翰尼完全不像个好老师。他总是有点儿恍恍惚惚地从一个班走到另一个班,由于课间跟人聊天,上课经常迟到。他让学生爱坐哪儿就坐哪儿,所以同一个座位每天坐的都是一个不同的学生(班里的调皮学生总是坐到教室的后排)。这样莎拉直到三月份才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而约翰尼似乎早已经记住了。
他个子很高,有点儿驼背,孩子称他为“弗兰肯斯但”。约翰尼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似乎很喜欢这个绰号。但他上课时学生是最安静的,很少有逃课的(莎拉上课时总有学生逃课)。他在学校似乎很有人缘,是那种学校引以为骄傲的老师。她就不是,有时候想到个中原因,她差点儿气疯了。
“我们出发前你想不想喝杯啤酒?或来杯葡萄酒?”
“不要,但我希望你带够钱,”她说,抓住他的胳膊,决定不再生气了,“我总是吃至少三个热狗,特别当那是本年最后一次乡村博览会时。”他们要去克利维斯·米尔斯镇以北二十英里的艾斯帝镇,那个镇宣称它举办的这次乡村博览会是本年的最后一次。这乡村博览会将在星期五晚上的万圣节结束。
“考虑到星期五是发工资的日子,我会满足你的。我有八块钱。”
“噢……我的天哪……”莎拉翻着眼睛说,“我就知道如果我保持纯洁,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大款的。”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史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