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逃亡的第一站:我建议定为巴黎。它的优点是毋需周折,一趟火车直达,从而能在事发前十六小时、张榜缉拿前大约二十四小时就已抵达那里,而且有一定的时间置备必要物品进行改装和完全改变外貌特征(这一点将只涉及你)。我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所以我们可以避开专为外国旅游者开设的旅馆,而到一家郊区旅店去投宿,这就不太引起注意了。巴黎的优点之一是过往旅客特别多,因而对个别人进行监视几乎是不可能的,另据朋友告诉我,巴黎对申请居留的规章执行起来也比较随便,不像德国那么严,那些德国房东,甚至整个德国民族,都是生性喜欢刨根问底,事事要求一丝不苟的。此外,德国报纸对一件奥地利邮局盗窃案大概也会比法国报纸报道得更详细些。等到报上登出第一批消息,我们很可能又已经离开巴黎了(详见第三章)。
二灭迹
最重要的是必须给当局的追查制造困难,尽可能将其视线转移到错误的方向,任何虚假的踪迹都可以延缓追查工作的进度,而事过若干天之后,关于作案人外貌特征的描述就会在国内外,特别是在国外完全被遗忘了。因此,一开始就充分估计到当局可能采取的一切措施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对策,就是至关重要的了。
按常规,当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其追查工作,1)彻底搜查住宅,2)向所有熟人进行查询,3)追查同谋者。因此,仅销毁家里的全部证据是不够的,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打乱侦破工作的步调使之走入歧途。这方面的措施包括:
1)护照签证:任何刑事犯罪一经发现,警方都会立即向所有外国领事馆进行调查是否近期曾为嫌疑犯签发过入境签证。本案的在逃嫌疑犯为H①。由于我不是用H护照,而是以我自己的名义去申请法国签证(关于我参见本章第五节),这样做我至少暂时不会引起怀疑,所以,根本不去为H护照申请签证实际上也就行了。然而因为我们想把警方的追踪活动引向东方,我将用你的护照为你申请罗马尼亚入境签证,其结果自然是,警方的追踪搜查将首先集中在罗马尼亚方向以至整个巴尔干半岛方面。
①H,即霍夫莱纳(Hoflehner)。
2)为了增强警方这一推测,你最好在国庆前一天向布加勒斯特发一封电报给布兰科-里克济奇①——布加勒斯特火车站留局待领。电文是:“明日下午偕行李抵达,车站接。”可以确有把握地认为,当局一定会对近几天从你的邮务所发出的全部电报和电话逐一进行检查,从而迅速发现这封极为可疑的电报,这将使他们相信:第一,发现了一个同伙,第二,逃跑的去向已经掌握。
①虚构的罗马尼亚人姓名。
3)为使当局对这个于我们至为有利的错误判断更加深信不疑,我用伪装笔迹写一封长信给你,你细心地把这封信撕成很小的碎块,再把这些碎片扔到字纸篓里。刑警是必定要搜查废纸篓,把碎纸屑对起来的,这样,虚假的迹象便又一次得到了印证。
4)动身出走前一天,你悄悄到火车站打听一下是否发售去布加勒斯特的直达票、票价多少。无疑,车站售票员将出面作证,从而更加有利于加强我们布下的迷阵。
5)在旅途中你是以我的夫人的身分出现、以这个身分呈报有关当局的。为了使我完全摆脱与本案的干系,只需做一件小事就够了:据我所知,没有人见到过我们两人在一起,而且除你姐夫外谁也不知道我们相识。为了迷惑你的姐夫,我将在今天就去找他,向他告别。我告诉他,我终于在德国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职位,就要动身前往了。我也将和我的房东太太结账,付清全部欠款,并给她看一价电报。由于我从你动身前一星期起就不再露面,我们两人之间有任何联系的可能就完全排除了。
三在国外的措置及下一步计划
详细的规定只有在现场才能作出,此处只提几点一般的考虑:
1)外貌:我们必须在衣着、谈吐、举止上装成中产阶层小康人家的模样,因为这样的人最不起眼,既不太讲究,也不太寒酸。而主要的是我将冒充一个很难被怀疑同盗窃案有瓜葛的阶层的人士:我要扮演一个画家。一到巴黎我就买一个轻便的小画架、一把折叠椅,再加上油画布、调色板,这样一来,无论走到哪里,我的职业部一目了然,无需多问。况且,法国和一切风景优美的地方一年到头都有成千上万的画家在活动,这就使我们比较容易混迹其间,并且一见面就能引起人们某种好感,如人们对那些与众不同而又没有什么危险性的人物常有的感觉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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