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思问他:“他们认识这辆卡车吗?”
“不……我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几乎不开卡车进城。”
“好吧……如果他们要你靠边停车,那就照办好了。开这破车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滚他妈的蛋。我不再向这些混蛋屈服了。”
“他们会开枪。我了解这帮家伙。”
“去他妈的。不管用什么借口他们都可以开枪,嗨,这些混蛋都开漂亮的费尔莱恩车。我把这辆车开进玉米地,没有警察会追我们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详了比利一会儿。显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时给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现在也在执行一项使命。虽然比利-马隆和基思-兰德里自从中学和越战以后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们是在同一条路上,心中想着同一件事。
比利说:“我现在往北密执安开,中尉——嗨,你在便条上署名‘上校’。你现在是上校了?”
“有时候是。”
马隆大笑。“是吗?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条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吗?”
“你一定是个好兵。”
“我是……我过去是。”
他们又行驶了几分钟,基思对马隆说:“他们也许会在县界线上设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条,也许六十条农场道路通到本县县城,他们不可能每条路都设路障。”
“对。我们挑一条。”
“我熟悉一条路。18号城镇路——基本上是条土路,因为排水不畅老是泥泞。许多车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帮家伙得把他们从巴克斯特车行租来的车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这些狗日的。”
马隆向西转弯,开上一条铺平的农场路。一两分钟后,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条有车辙印的砾石路——18号城镇路,向北行驶。
十分钟以后,玉米地到了尽头,他们来到一块低洼的沼泽草地——古时大黑沼的遗迹。道路变得泥泞了,卡车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溅着泥浆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驶。
五分钟后,比利说:“我们已经出了斯潘塞县。”
基思没看到路牌,他估计比利熟悉这个地区。他从手套小柜里取出一张俄亥俄州地图,说道:“我们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许可以走127国道去密执安。”
“对,就这么走。”
他们继续向西和向北前进,经过一系列纵横交叉的镇级路和县级路,一路上尽是乡村富饶的秋景、无边无际的玉米地和干草地,以及牧场和草地。既然他就要离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粮仓和邮箱上的姓氏、庄稼和牲畜、人们、车辆、房屋以及这块土地的全部感觉;它的总体要比各个部分的总合大得多……我们一切探索的终局将是到达我们的出发地,并第一次认识这个地方。
他们又行驶了半个小时,谈话内容除了关于开车路线和警察两个话题外,其他的话不多。
基思细看地图,发觉穿过莫米河的大多数桥梁皆位于河边的较大城镇,而他不想经过城镇。他发现有一座桥在一个叫“弯曲”的小村子附近,就问比利。
比利回答说:“对,桥还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门,不等它断裂我们就过去了。”
基思对于比利的应用物理知识没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桥。
他们接近了这座小小的支架桥,但基思还没来得及看清载重限制标志或者评估一下结构,比利一下子开足马力,飞越不宽的跨距,不到十秒钟就到了莫米河对岸。基思说:“我想这桥不准机动车辆通行。”
“是吗?看上去没问题。”
基思耸耸肩。
他们驶经“弯曲”村,花的时间比过河还短一点,在一个叫谢伍德的村子处上了127号国道。基思注意到,现在是下午两点,再开大约三十五英里即达密执安州界,然后再前进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点就到灰湖了。
127号国道经过俄亥俄州布赖恩城,但他们绕过这个小城,在城北几英里处又折回国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后一个重要的小城。事实上,过了南密执安的兰辛城,沿127号国道一直到半岛顶端,一路上没有什么重要的城镇了。二十分钟后,有一块路牌欢迎他们光临密执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对其中一个湖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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