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赠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间小屋什么的,一个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说得对。”基思看了马隆一眼。用医学术语来说,医生会说比利-马隆的大脑遭受了长期的酒精损害;用人类的术语来说,任何了解他的人都会说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无疑问地认为,今天比利-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内心深处,这将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时刻。基思说:“给我讲讲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拿出他的皮夹,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照片,把它递给基思。
基思看着照片,彩照上是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妇女头像,短短的金黄色头发,大眼睛,笑容可掬,长得的确很漂亮。基思对她的美貌有点惊奇,而对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点也不惊奇。根据基思的观察,斯潘塞县的漂亮女人当然有一个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成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边座位上的这位不争气。说得露骨一些,一个软弱的男人娶了一个特别出众的妻子难免会失去她——也许是暂时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夺走。基思将照片交还给比利,说道:“她非常美丽。”
“是啊。”
“她离开你有多长时间了?”
“两年。”
“她再婚了吗?”
“我看没有。哥伦布的电话簿里,她的姓名仍写做贝思-马隆。”
“或许这件事了结后你会去找她。”
“嗯,也许会。”
过了几分钟,比利似乎兴致高了些,又说:“嗨,讲个战争故事吧。”
基思不想讲,问道:“你熟悉这条路吗?”
“是的,我常来。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树公园打猎才带劲呢。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从来没有往北这么远过,你记得这里有加油站吗?”
“让我看看……”他望着窗外。“噢,还有一英里左右。喂,我们要跑多远?”
“靠近半岛顶端。我估计还要两小时。”基思又说,“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事情办完后再回来接你。”
“是吗?那如果你不回来咋办?”
“我会回来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汉,鼓起你的勇气来。嗨,让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逮住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脏六腑,把他像一头鹿一样绑在车顶上,开车进入斯潘塞城。你说好不好?”
“别诱惑我。”
比利高兴得大声喊叫,并拍着大腿。“对!对!按着喇叭在大街上来回示众,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着,而密执安的饿狼正在吃他的内脏。妙!”
基思没理会这样残忍的发泄,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令人作呕,而是因为他认为这并不令人作呕。
他看见前面有个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车开进去停下。基思给了比利一点买快餐的钱,比利走进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驾驶座上。
服务员给油箱加满了油,基思忖钱,比利上厕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个念头,想把比利撂在那里,这并不是因为比利-马隆是盏耗干的油灯——基思理解这个比喻的含义,他欣赏马隆敢于挺身而出对付紧急局面的勇气。问题在于他们要对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复仇计划,他的到场给问题增加了复杂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时不够坚强,已经向比利承认了自己追猎的目标,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动,到处乱跑。
比利回到卡车上,坐进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们两人心里都明白,比利-马隆是个习惯于受哄骗、受冷落和被遗弃的人。比利说:“谢谢。”
基思将车开回127号国道。
农场渐渐变少了,丘陵变高,树林变得更加浓密。栎树和枫树的叶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桦和白杨树几乎是光秃秃的。基思注意到,常绿树也变多了,有白松、红松和铁杉,其中有的高大参天。在他们穿越的最后县界处的路牌上标着人口为六千二百,约为斯潘塞县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视为乡村,他想,这里真的十分偏僻,几乎杳无人烟,当年向西行进的拓荒者大潮绕过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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