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他们跑鞋的鞋底粘着红泥,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实验室里;也不大可能是从渡轮码头的走道;也不会是从这儿的码头或甲板上粘来的。看来今天他们去了别的地方,而且为这一天他们一改着装,当然这一天的结局也一改往日。这儿发生过什么别的事情,但我对此一无所知,但那一定是有什么别的事情。
但是,仍然有可能的是他们只是撞上了行窃者,我的意思是,这也许与他们的工作无关。事情是这样的,麦克斯对此很敏感不安。这玩意儿也感染了我。原谅这个双关语。在午夜以前,联邦调查局,国防情报中心和中央情报局的人会光临此地,除非麦克斯在此之前抓住一个吸毒鬼窃贼。
“请原谅。”
我循声转身,是那位穿棕色西服的女士。我说:“你被原谅了。”
“对不起,你怎么在这儿?”
“我和我的队伍在一起。”
“你是警察吗?”
显然我的T恤和短裤没有营造出一副权威形象。我答道:“我和麦克斯威尔警长在一起。”
“我能看到,你登记过了吗?”
“你为什么不去查查?”我转身朝甲板下一层走去,避开小彩旗,朝码头走去。她跟上来。
“我是萨福克县警方重案组的彭罗斯侦探,负责这次调查。”
“祝贺你!”
“除非你来这儿是公务在身,否则——”
“这你得去和警长说。”我往下走向码头,来到戈登夫妇系船的地方。长长的码头上凉风习习,太阳已下山,现在海湾里一只帆船也看不到了,只有几只机动船亮起了跑灯。四分之三的月亮在东南升起,月光在水面上闪烁不停。
潮水上涨,三十尺长的快艇几乎浮到齐岸高了,我跳到艇的甲板上。
“你干什么?不能这么做。”
当然她非常漂亮。如果她很丑,我可能会更守规矩些。正如我暗示过的,她打扮得相当正经。但缝制的衣服下,身体的线条与肉感犹如交响乐旋律,看起来像要奔放欲出。说实话,她看上去像是在走私气球。第二件事我注意的是她没带结婚戒指。而剩下来的列表如下:年龄:三十岁出头;头发:中长发,铜色;眼睛:蓝绿色;皮肤:美丽,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晒的太阳不算多;淡妆;撅起的嘴巴;没有可见的伤疤或标记;不带耳环;没涂指甲油;脸上是生气的表情。
“你在听我说吗?”
如果腔调变一下,她的声音很动听,我怀疑由于漂亮的脸蛋,非凡的身材和柔美的声音,彭罗斯侦探很难被男人们正色相待。于是她便穿上男人的装束以求弥补。她可能也有一本《狂欢舞会着装》的书。
“你在听我说吗?”
“我在听着呢,你听我说了吗?我告诉你去对警长说。”
“我负责这儿。凶杀案的事,县警局——”
“好,我们一起去找警长吧,等一会儿。”
我迅速地环顾快艇。天色已很暗了,我看不清太多,便尝试找到一个手电。我对彭罗斯说:“你应该在此地设一个岗。”
“谢谢你的意见。请从船上跳出来!”
“你身边有手电吗?”
“跳出船来,马上!”
“好。”我跨上船舷,令我吃惊的是她伸出了手,我接住了。她的皮肤凉凉的。把我拉上码头的同时,像猫一样敏捷,她把右手伸到我的T恤杉下,夺走了腰带中的左轮手枪,哇!
她往后一退,我的家伙已在她手中。“站住别动。”
“是的,女士。”
“你是谁?”
“约翰-柯里侦探,纽约市警察局凶杀组。女士。”
“你在这儿干什么?”
“和你一样。”
“不,是我接这案子,不是你。”
“你在这儿有任何正式职位吗?”
“有,女士,我受聘为顾问。”
“顾问?关于一件谋杀案的?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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