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接受你的指示。”
“不,不是这个问题……”
雪子已经转过身,我的声音像碰到墙壁一样被反弹了回来。
我目送雪子离去,感到周围的视线全都转移到我这个被甩掉的男人身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没有办法了吗?”
不管我怎么考虑,总之在距离八月六日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我必须在不伤害雪子感情的前提下终止这桩婚事。为此,只要弄清楚事件原委,挫败曾根家的野心就可以了。可是,我并不清楚警察的内部调查究竟进展到什么程度,所以极其忐忑不安。
八月二日,哥哥给我看了调查状况的报告。这种事情以前很少有。平时,别说我母亲,就是他也未必肯让我参与警察的办案工作。
“似乎可以认定曾根太一郎渎职和侵占公款的嫌疑相当大。”
哥哥这样说道。
“只是,如果企业内部不告发他渎职的话,我们很难把它列为刑事案件而介入调查。现在,企业的代表权掌握在曾根高弘的手中,太一郎本人也处于财务董事职位,所以可以阻止消息外流。看起来需要费一些时间。”
“以犯罪嫌疑人的名义怎么样呢?”
“我们现在还处于收集相关情况的阶段,事实上证明曾根太一郎的罪行相当困难。正如你所说的,不能因为发现现场有沾着芙美子指纹的咖啡杯,就把这牵扯到和曾根太一郎有关的证据上。即使假设是他把咖啡杯从池内那里偷出来,也没有任何证据啊。”
“财田被杀当晚,太一郎的不在场证明是什么?”
“在自己家和爷爷——曾根高弘商量工作上的事情。”
“这种亲属的证词有证明力吗?”
“简单地说有。但如果能证明两人是共犯关系的话,则另当别论。”
哥哥满脸苦涩的表情。
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有保护犯人的功能。从防止冤假错案的角度看虽然是必要的,但对于严重恶行和狡猾的罪犯来讲却成为最可信赖的防御武器了。
有人说要尊重罪犯的人权、反对死刑,强烈主张加害人的权利。但是高声呼吁被害人的生存权单方面丧失的人很少。“不管犯了多么凶恶罪行的人都可以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因此应该废除死刑。”每当我听到这种情绪性的言论时,我都感到忍受不了。比如,对于射杀在东京八王子超市工作的三名少女的犯人,我们能够宽容吗?我不认为除了死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惩罚那个犯人。即使那个犯人悔改并且将来有可能为了人类幸福做出杰出贡献,如果我们要靠那个家伙才能幸福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虽然有难度,但我相信调查人员。警视厅的工作人员好像很有干劲。”
哥哥与其说是安慰我,不如讲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现场的实际检查情况,”我说,“现在问你或许比较失礼,指纹、脚印等遗留证据的采取是否完整呢?”
“那还用说。不要小瞧我们警视厅的鉴别能力。”
“那我就放心了。顺便说一下,如果掉在玄关的泥土的分析结果出来的话,请通知我。”
“泥土?啊,算啦……现在在东京,只要小踏进草坪,泥土是附着不到鞋上的,所以再怎么核查鞋底的泥土也没有用的。”
“正因为如此,如果有泥土痕迹的话,才是宝贵的现场证物呢。并且,以我的经验看,犯人的鞋子上很可能沾有泥土。”
“嗯……这么说,光彦你有什么线索了吗?”
“这个,反正如果泥土中含有植物纤维什么的,就比较容易判断场所了。”
“含有那种东西的可能性很小吧。”
“没有也没关系。只要和我的鞋底的泥土对照一下就可以了。”
我十分自信地断言。
这时,须美子过来叫我:“少爷,您的电话。”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多余的话,“是一个自称财田的女的打来的。”
“喂,你有什么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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