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关上门,对那女人说:“站起来。”那女人一动不动,邦德大吼,“快!”那女人一下跳起来,慌忙整理衣服,王赤身露体地坐着。
“怎么回事,王?”邦德用广东话问道,“是不是天气太热啦?”
“你想干什么?”王咬牙切齿地说。
“打开保险箱,快。”
王站起身,“我能穿上裤子吗?”
“慢慢的。”
王小心翼翼地弯下腰,拉起裤子系好。走到保险箱前面,打开。
“把文件放到桌子上。”邦德说,王照此办理。
就在一个星期前在牙买加,詹姆斯·邦德曾告诫斯蒂芬妮·莱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但这时,他一门心思要向王祖康讨还血债,犯了一个几乎是致命的错误。他没料到那女人会来救驾。
那女人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喊扑过来,邦德猝不及防,被扑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倒在地毯上,她伸手夺枪。显然,她不光是为王献出肉体,而且也准备为他献出生命。王从桌边绕过来,飞起一脚踢在邦德的脸上,邦德滚到一边,女人乘机夺过AK-47,王接过枪,对准了他。
邦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出匕首,一跃而起,投向王,正好刺进他的喉节下方。王瞪大眼睛,呆着木鸡,伸出手去摸脖子,AK-47掉在了地毯上,鲜血从嘴里涌出来,发出咕噜哈噜的怪声。
邦德不失时机双手抓住王的衬衣,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王倒在了桌子上,又滚到地下。邦德转身去对付那个吓傻了的女人。他完全被狂暴所控制,如果手中有枪的话,就会一枪毙了她。他反手一拳,将她打昏。
王还在地上抽搐,他已经将匕首拔出喉管,正苟延残喘,气管已经割断,肺里满是血。邦德站到他跟前,看着他死去,那是长长的残酷的三分钟。
现在邦德要快点儿行动了。从香港带来的公文箱依然放在他初次踏进这里时就置放的扶手椅旁边,他抓起文件塞了进去,捡起匕首,放回鞋子里,再拿上AK-47。
他的裤子被血浸透了,那绑带已不管用。
他该怎么离开?他朝窗外的大楼前面看了看,有四个保安站在大门边上。也许李的人正等在附近。
邦德打开办公室门,看了眼走廊,没有一个人,他挪到电梯口,摁下按钮。电梯门开了,一个保安走出来,邦德立即把他干掉,迅速走进电梯。电梯到了底层,邦德紧贴在电梯壁上,摁住开门的按钮,电梯门打开了。
这一招果然灵。独自一人的保安觉得挺怪,忍不住过来看看电梯门为什么关不上。邦德一脚踢中那人的脑袋,枪托随即砸在他的颈后。
门厅里还有两个武装保安,一见邦德就抽出手枪,邦德立即开火将他俩撂倒在墙上,保安滑到地上,墙上留下血的擦痕。
邦德站立片刻,气喘吁吁。他心中依然充满狂怒,在通常情形下,他总是竭力控制怒火的,因为怒中出错。但这一回它却起着激励的作用。干掉保安真是件无比爽快的事情。上帝啊,我正是为这活着的啊!怪不得他在两次任务期间总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这种离死亡咫尺之遥的感觉,多年来一直激励着他出生入死,浴血奋战。
邦德以不可战胜的气概,迈步走到光天化日之干的大院子里。他不在乎衣服已经浸满鲜血,他也不在乎有谁在等着他。他已经准备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广州,直到他打光子弹或者中弹身亡,无论哪个先后都一样。
大门口只有四个保安,他们看见邦德的这副模样,惊恐得不知所措,他们拿不准该怎么对付这个鬼佬。邦德用枪口对准他们,他们慢慢地将手举过头顶。
“打开大门。”邦德对其中一人说。那保安拼命地点头,照他说的做。邦德后退着出了大门,枪口一直对着保安。
此时正值下午三四点钟,街上的交通相当繁忙,邦德朝左右看了看,等着冲过车流的时机。
突然,一辆黑色的轿车发出尖叫声在他面前刹住车,正好挡住保安的视线,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国人跳下车,拉开后车门。
“进来,邦德先生。”那人用英语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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