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钝吊桥垮下来(27)

2025-10-09 评论

  总之,愈想愈生气,又急又气忍不下去。
  我绝不是想骂他“没有描写人性!”也不是想说“开玩笑也要有限度!”但是,明明不想说,却又……
  “怎麽啦?”U君脖子一歪,问道。“何故皱眉?”
  “啊,没什麽。”
  “又要骂「没有描写人性」了吗?可是这里面大部分是狗哩!”
  “我知道呀……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多谢。”
  他满脸堆笑,那笑容依旧天真无邪。我轻叹一声,希望他没听见。然後我将那“问题篇”的原稿搁在一旁,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把两人份的咖啡摆在桌子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我喝的是不加糖的。咖啡下肚後,我总算勉强镇静下来,便开口道:“从此稿可看出你真是费了一番心血写的,文章的用字遣词好像也比上一篇好了一点。”
  “哇!真的吗?我太高兴了。”
  “只可惜这「猜犯人」……不对,这「猜犯狗」的谜题,和那《钝钝桥》比起来,显然是算小儿科……”
  “因为上次有「不可能的状况」,这次没有。这点我有自知之明,不过这次我是打算和读者拼「谁是凶手」方面的问题。”
  “哼,看起来确是如此没错。”
  我拿起那“问题篇”的原稿,板著脸孔随便翻了几下。老实讲,我当时早已决定要从何处进行推理了,只是在正式开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确认。
  “你可曾读过劳伦兹博士写的《所罗门王的戒指》一书?”
  “啊,有。因为要写狗,所以参考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呢?”
  “那本书上说,支那犬的母狗是从一而终主义,我印象很深。”
  “你的记性可真是不减当年。”
  “过奖了。”
  那本《所罗门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劳伦兹博士的大作。此人是位“动物行为学家”,曾提出“印记论”,轰动一时。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书的,但内容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
  “劳伦兹博士在那本书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会》中,都提出一个理论,认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为两大系统,叫做「野狼系」与「胡狼系」。若血源来自不同系,则即使外表相似,其行为和气质也会大不相同。”
  “就是所谓的「双重起源论」。”
  “不错。——因此我要确认一下,对於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虑这点?”
  “这话的意思是?”
  “此狗这样,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样,故为胡狼系……像这样的区别,是否跟解答有关?”
  “原来你是指这个。」U君含笑颔首道。“完全不必考虑此点,只要用普通常识和逻辑来推理就行了,简单得很。何况,那什麽「双重起源论」,後来劳伦兹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说那是错的,狗的祖先只有野狼一种。”
  “啊呀,你怎麽连这个都知道?”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唉,真是讨厌的家伙。
  我故意眉透狰狞,目射恶毒,狠狠瞪著他。他那无邪的笑容,却依旧不动如山。
  我只好乾咳一声,正式迎战。
  “那麽,这「猜犯人」……不对,「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没有必要老是提这个名词吧?”
  “那怎麽行?”我蹙额道。“在这种时候,岂可不讲究语义的严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他摸摸头发,似乎有点尴尬。我打开一包香菸( 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样是七星牌),拿出一根,点了火,抽了一口之後才说:
  “这篇「猜犯狗小说」的关键,显然是在第十一节「罗斯的末日」那里——”
  我边说边翻到那一页。
  “X到达乌帽子岩时,看见了东侧地点D的艾勒里,以及西侧地点E的罗斯。那时情况危急,不容回头,於是决定到地点E去。亦即,X已打算乘机杀死罗斯。当X靠近罗斯後,当然会看到其右眼的伤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杀的对象。也就是说,X并不是随便杀一只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锁定罗斯。
  “因此,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X如何判断在地点E的那只狗,便是罗斯」。我认为这就是解谜关键。”
  其实我还未猜出答案。我用的是边说话边推理的方式,因为有限制时间,所以我想用此法较为妥当。

  “站在乌帽子岩旁边的X,要如何辨别哪边才是罗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觉来加以检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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