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默默地继续行走,一直来到一片小丛林,林中有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这片小丛林并不深,但远远地向右边延伸。当他们穿越了它,来到丛林的那一边时,美国佬停住了,说道:“克勒尔先生,我考虑过了,我实在太打扰您了。您要去谢里登,为了我的缘故,您偏离了正路。谁晓得,按照现在的方向走,我们能否找到、什么时候找到一个农场。那样您就得天天跟我在一起漫无目的地乱跑,备受折腾。有个简单的办法,免得这样折磨自己。”
“真的,到底有什么办法呢?”克勒尔毫无所知地询问道。
“您随意往前走,我返回今天我遇见您之前从那儿来的那个农场。”
“这我不能同意,太远了。”
“不远,根本不远。我先前朝西走,后来跟您一起一直朝北去,就是说,走了一个直角形。要是我现在抄近路走,用不了三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我是能坚持的。”
“您是这样认为吗?好了!但我要跟着去,我答应过不离开您。”
“我绝不接受您的允诺,我不能将您送进危险的境地。那是管理苗圃的女人,亦即金斯利警察局长的妹妹跟我说的。要是您从那里起就受到追捕,那十之八九可以断定,那个警察局长来这个农场走访过。因此,您很可能会落入他的手里。”
“这我当然不会干,”克勒尔恐惧不安地说,“您真的要到那里去吗?”
“是的,这对于我,对于您来说都是上策。”
美国佬这么恳切而又富有说服力的劝说使克勒尔看到了分手的好处,他终于同意分道扬镳了。哈特莱从对方身上取下箱子。他们握手道别,相互表达了最美好的祝愿后分手了。克勒尔继续赶路,朝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走去。哈特莱目送他远去,接着赶快寻觅合适的隐身处所。
他并非猎人,也不是设陷阱捕捉野兽的人。然而他知道不能留下足迹,他曾听人讲过,要怎样做才能把脚印抹掉。当他钻进灌木丛以后,他就寻找那些不会留下足迹的地方。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地方,他就随即用手把脚印抹掉。当然,他的伤,还有那个箱子,都妨碍他这样做。因此,他只能慢腾腾地前行,幸亏他很快来到一个灌木非常茂密的地方,他钻了进去,放下箱子,坐在上面。他刚坐下,就听见了那三个骑马人的声音。他们骑马从灌木丛外边经过,彼此相隔一些距离,没有注意到他们跟踪的足迹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佬把那个方向的树枝拨开,现在可以看见大草原了,克勒尔在那儿走着,流浪汉们发现了他,便策马飞速奔去。现在,克勒尔听见了他们的声音,掉过头来,惊恐万状地站着。流浪汉们很快就来到克勒尔身旁。他们跟他交谈,他朝东南方向指指。毫无疑问,他告诉他们,美国佬朝着农场的方向去了。随后响起了一声枪响,克勒尔应声倒了下去。
“事情已经发生,”哈特莱喃喃自语,“你们这些恶棍,等着瞧吧!要是我再次碰见你们,你们就该为这一枪付出代价。”
哈特莱见到凶手们下马查看被击毙者,随后他们商量了一会儿,便又上马,康奈尔把死者横搭在他的马鞍上。令美国佬感到惊讶的是,康奈尔转过身来,而他的两个同伙却骑马继续走。康奈尔来到灌木丛边缘,然后把尸体扔下。死尸离哈特莱所在的地方不远,在矮树丛外面无法看得见。接着,骑马人退出去离开了;往哪儿去,这是哈特莱无法看见的。开始他还能听见马蹄声,随后是一片寂静。
恐惧袭击了美国佬。现在,他几乎后悔没有向文书提出警告。他是那可怕行为的证人。如今,尸体就在他身旁。他真想跑开,但他不敢,因为他觉得,康奈尔必定在寻找他。过去了一刻钟又一刻钟。美国佬终于决定离开这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离开前他再次向大草原望去,这时,他看见了什么东西,使他不得不留在原处。
一个骑马人,身边牵着一匹无骑手的马,正从右边穿越大草原。他看到了那两个流浪汉的踪迹,于是便下了马。他仔细地向四面八方环视了一遍后,弯下腰来查看足迹。接着,他顺着足迹往回走,来到谋杀发生的地点,与此同时两匹马自愿地尾随着他。他又停下来观察。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才站立起来,走近一些。他双眼盯着地面,追踪着康奈尔的足迹。离矮树丛大约五十步的地方,他驻足不前,发出一声特有的后颚音,用手臂朝矮树丛指指。这个手势似乎是做给马看的,因为它离开他,沿着灌木丛绕了个小弯,随后从小树林边缘小跑过来,现在骑马人也走过来。这时,美国佬看到自己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印第安人。这个红种人穿着镶有穗饰的皮裤,用流苏和绣花装饰的猎人衬衣。两只小脚穿着鹿皮鞋。他那长长的黑发,被梳理成钢盔状,但没有鹰毛作装饰。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三排的熊爪项链、和平烟斗和药袋。他手执一枝双筒猎枪,枪托上钉着许多银钉。他的脸,呈没有光泽的淡褐色,略带一点儿青铜色,几乎是罗马人的轮廓,而颧骨略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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