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怕的结局似乎不能再震惊他的同伴了,他们漠然地从他身边走开,转向那头熊。他们的头领发话了:
“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当初熊要吃掉我们,现在它要被我们吃掉了。快,你们,把它的皮剥了,好割熊腿和熊掌。”
拉特勒说着便抽出刀子,跪下来要动手,这时我提出了异议。
“您要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在它身上下刀那会更精彩的,现在已经晚了,您就别费力气了!”
“什么?”他叫道:“难道您不让我割肉吗?”
“是的,拉特勒先生。”
“凭什么?”
“凭不容争辩的权利:是我打死这头熊的。”
“这不是真的!您是不是想说一个‘青角’用一把刀杀死了一头灰熊!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向它开了枪。”
“然后赶紧逃到了树上。”
“是我们的子弹打中的,它最后是死于枪伤,而不是您在它已经半死的时候用刀给它的针刺似的那几下。熊是我们的,我们愿意拿它怎样就怎样,明白吗?”
他当真要动手,可我警告他:
“马上离熊远点儿,拉特勒先生,否则我就教教您应该怎样重视我说的话,明白吗?”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刀插进了熊皮,于是我两手抓住他的臀部——因为他身体前倾着跪在那儿——把他举起来抛向最近的一棵树,只听一声巨响。他还没落地,我已经拔出第二支还上着膛的左轮枪,如果有人进攻,可以迅速回击。他站起来,眼里冒着火看我,一边去拔刀。
“您得付出代价!您已经打过我一次了,我不会让您第三次对我行凶的。”
他想向我跨进一步,我举枪对着他,威胁道:
“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把一颗子弹打到您的脑袋里去。丢下刀!我数三下,如果您还拿着它,我就开枪。好,——二……”
他仍然握着刀,我本来也真的要开枪了,虽然并不是真要打他的脑袋,而是要打穿他的手——因为现在是让我的话受重视的时候了。正在这紧张的时刻,响起了一个宏亮的声音:
“先生们,你们疯了吗?有什么理由能让白人互相拧断脖子呢?住手!”
我们顺着话声望去,从一棵树后走出一个人来。他又矮又瘦,还驼背,穿着和印第安人近似,你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个白人还是个印弟安人。他清晰的轮廓似乎有印第安人的特征,可他晒成橄榄色的皮肤从前却很可能是白色的。他头上没戴帽子,灰色的头发直垂到肩上;他的衣服是一条印第安皮裤,一件同样质地的猎衫和简朴的鹿皮鞋。
他的武器不过是一杆枪和一把刀。他的目光极其聪慧,尽管身体有残疾,却丝毫不会给人留下可笑的印象。只有粗鲁而不懂事理的人才会对一个人身体上的残疾嗤之以鼻。拉特勒就是这种人,他看清来人后,讥讽地笑起来:
“嗨!哪儿跑来一个这模样儿的可怜虫啊!这么美丽的西部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人?”
陌生人上下打量着他,冷静从容地回答道:
“感谢上帝,如果你们有健康的肢体!顺便说一句,衡量一个人不是看他的身体,而是看他的心灵和头脑,这方面我大概不必同您一试高低。”
他轻蔑地打了个手势,随后转向我。
“您真有力气,先生!把这么沉的一个人抛到空中,您这一手儿没人比得上,我能目睹真是很高兴。”
然后他用脚碰了碰灰熊,遗憾地接着说:
“看来这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家伙,我们来晚了,真遗憾!”
“您本想打死它吧?”我问。
“是的,我们昨天发现了它的踪迹,就一直到处跟着它。现在我们赶来了,却发现该干的已经有人干了。”
“您说‘我们’,先生,您不是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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