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71)

2025-10-09 评论

  “那有什么好的!”爱玛(71)笑着说道。“宁愿要个陌生人,也不要个特别要好的朋友——如果是个陌生人,就不会再出这种事儿——可是身边总有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什么事儿都比你自己做得好,那有多么不幸啊!可怜的迪克逊夫人!她去爱尔兰定居,我看倒也挺好。”
  “你得对。对坎贝尔小姐来说,倒没有什么光彩的。不过,她好像并不在乎。”
  “这就更好了——要么就更糟了:我不知道是好是糟。不管她是出于可爱,还是出于愚蠢——是于朋友间的坦率,还是出于感觉的迟钝——我想有一个人肯定感觉到了,那就是费尔法克斯小姐。她一定感觉到了这种不恰当而又危险的区别。”
  “说到这个嘛——我倒不——”
  “哦!可别以为我想让你或是别人说说费尔法克斯小姐有什么感受。我猜想,除了她自己以外,别人谁也不知道她有什么感受。但是,如果迪克逊先生每次请她弹琴她都弹的话,那别人就可以爱怎么猜就怎么猜了。”
  “她们三人之间好像倒是十分融洽的——”弗兰克脱口而出,可是马上又打住了,补充说道:“不过,我也说不上他们的关系究竟怎么样——背地里又怎么样。我只能,表面上和和气气。不过,你从小就认识费尔法克斯小姐,当然比我更了解她的性格,更了解她在紧要关头会有什么表现,”
  “不错,我是从小就认识她。我们从小在一起,后来又一起长大成人。因此,人家自然会以为我们关系密切,以为她每次来看朋友,我们都该很亲热。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亲热过。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也许我这个人有点不厚道,她姨妈、外婆那一伙人一个劲儿地宠爱她、吹捧她,我就禁不住要讨厌她。再说,她又不爱说话——我决不会喜欢一个金口难开的人。”
  “这种性格的确令人十分讨厌,”弗兰克说。“毫无疑问,这种性格往往挺有好处的,可是从不讨人喜欢。保持沉默比较保险,可是不招人爱。谁也不会喜欢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除非不再沉默寡言,那样一来,就会更加讨人喜欢。不过,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朋友,或者说一个称心的伙伴,才能帮助别人克服沉默寡言的毛病,交上一个朋友。我和费尔法克斯小姐是亲密不起来的。我没有理由看不起她——丝毫没有——不过她的言谈举止总是那么谨小慎微的,不敢对任何人发表一点明确的看法,叫人难免不怀疑她有什么事瞒着别人。”
  弗兰克完全同意她的看法。两人一起走了这么远,想法又这么接近,爱玛(71)觉得他们已经很熟悉了,简直不相信这只是他们的第二次会面。他跟她原象的不尽相同:从他的某些见解来看,他并不是个老于世故的人,也不像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因而比她想象的要好些。他的观点似乎比较温和——感情似乎比较热烈。令她特别感动的是,他不仅要去看那教堂,还要去看看埃尔顿先生的住宅,别人挑剔这房子的毛病,他也不跟着随声附和。不,他并不认为这座房子有什么不好,房主人也不该因为住这样的房子而受人怜悯。只要能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住在里面,那么,不管哪介男人拥有这座房子,他都觉得没有什么可怜悯的。谁还有更高的奢望,那他一定是个傻瓜。
  韦斯顿太太笑了,说他说话没有谱。他自己住惯了大房子,从没考虑房子大有多少好处和方便,因而也不清楚住小房子在所难免的苦处。然而,爱玛(71)却另有看法,断定他说话还是有谱的,表明他出于美好的动机,想要早一点成家。他可能没有意识到,要是女管家没屋子住,或者配膳室不像样,那会给家庭安适带来什么损害,但他一定会感到恩斯库姆不会给他带来幸福,他一旦爱上了谁,就会宁愿放弃大笔财产,也要早日成家。

  第二天,爱玛(71)听说弗兰克·邱吉尔仅仅为了理发而跑到伦敦,原先对他的好感顿时有一点削弱。吃早饭时,他似乎突发奇想,叫了一辆轻便马车出发了,打算赶回来吃晚饭,看来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只不过想去理个发。诚然,为这事来回跑两个十六英里也未尝不可,但是爱玛(71)看不惯那纨绔子弟的习气,那轻浮的作风。她昨天还觉得他办事有条有理,花钱有所节制,甚至待人热情无私,谁想他今天的表现却并非如此。图慕虚荣,大手大脚,心神不定,喜欢变来变去,这些特征必定要起作用,不管是好作用还是坏作用;不顾他父亲和韦斯顿太太是否高兴,也不管他的行为会给大家造成什么印象;人们会这样责备他。他父亲只说他是个,并觉得这件事很有趣。不过,韦斯顿太太显然不喜欢他这样做,因为她没有多提这件事,只说了一句:“年轻人都有点心血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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