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你什么时候能登上‘凯恩号’军舰?”父亲在威利告别的前一天下午问儿子。
“我不知道,爸——三周或四周之后吧。”
“不会更多?”
“也许六周,顶多了。听说他们运送人员的速度是很快的。”
听了这话他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到桌前从一个皮革文件包里抽出了一个密封的信封。“等你到‘凯恩号’军舰报到时——你到那儿的当天,不是之前或之后,再把它打开看。”
“里面是什么?”
“唉,如果我想让你现在就知道,又何必使自己写得手指痉挛呢,是不是?”
“里面不是钱吧?我可不需要钱。”
“不,不是钱。”
“盖了印章的调令?”
“差不多。你会按我的话去做吗?”
“当然啦,爸。”
“好——把它收起来,别去想它了。千万记住别跟你母亲提这件事。”
现在他父亲与那许下承诺的地方远在3000英里之外。威利禁不住想偷偷地看看信的内容,只看一眼第一页,绝不多看。他扯了扯信封的封盖。它已干了,不用撕就张开了。那封信就等着威利检查了。
但是那根联系着北美大陆东西两侧的细细的荣誉之线还在。威利舔了舔信封盖上已经干裂的糨糊,把信封严,把它塞到背包底部,眼不见为净。由于他了解自己的性格,他想,好在眼不见心不烦。
是的,他想,总得给梅写一封信呀——只写一封。她会期待这封信的。一旦他出海去了,杳无音信也就可以理解了,现在不写是残酷的,而威利不想残酷地对待梅。他在桌前坐下,给梅姑娘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长信。梅将需要具有火眼金睛,才能从信里看出他要与她断交的隐含。他正在写充满柔情蜜意的最后一段,电话铃声响了。
“威利吗?好你个臭小子。喂,你好吗?”原来是基弗。“我接到你的电报了。我一整天都在打电话。你上哪儿去了?”
“飞机在芝加哥耽误了,罗兰——”
“嗨,出来玩玩吧,别浪费时间了。我们正在组织一个聚会——”
“你在哪儿——费尔蒙特?”
“青年军官俱乐部——鲍威尔街。快来吧。这里有个放荡的高个儿金发女郎,是个漂亮的小妞儿——”
“凯格斯在哪儿?”
“他已经走了,威利,到海上去了。除了老马脸之外,在旧金山的人全都得晚三个星期才能走——”
“怎么会这样呢?”
“唉,那可怜的小子直接去了运送办公室,明白了吧,他刚下火车,正要把他的调令拿去确认。你可不知道,就在那时电话铃响了,是一条老掉牙,爬都爬不动的军舰的舰长打来的。那艘像个铁棺材一样的军舰要开往珍珠港,舰上还有三个空缺的军官名额。凯格斯就直接被派给了它,他在旧金山连换双袜子的工夫都没有。星期二就走了,一件好事也没赶上。这可是个好地方,威利。烈酒和姑娘会让你乐个够的。快登上你的自行车吧——”
“马上就到,罗兰。”
他觉得自己有点虚伪,因为他还没写完给梅姑娘的信呢。但他觉得在出海之前他有资格享受他能抓到手的任何乐趣。
威利认为自己是一位受到错误对待的英雄,他对被派到“凯恩号”军舰这种羞辱至今仍耿耿于怀。他在胜利地迈过了被记48个过这一障碍之后,一举跃进到占全校前百分之五的优等生之列,竟被派到了一艘陈旧的、第一次大战时期的驱逐扫雷舰上!这简直气死人了——双倍地气人,因为按字母排列,离他最近的凯格斯的成绩几乎比他落后二百名,得到的却也是与他完全相同的差事。显然,海军对这两个人就像对待待宰的猪一样,根本没考虑谁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打发掉了。威利就是这么想的。
他被拉进了一轮持续了二十天的醉生梦死的生活。他与基弗一起从俱乐部赶到酒吧,又从酒吧赶到姑娘们的公寓。他的钢琴演奏使他很快就博得了大家的欢迎。军官们和姑娘们一样都为他的《你若是知道羚羊所知道的》高兴得狂呼乱叫。所以他每晚都得唱好几次。他重新玩起了他在大学时代练就的技巧,用人名编成压韵的歌词:
“裕仁听到基弗的名字就浑身发抖,
为了镇定神经他只得把大麻猛抽——”
威利能灵巧地用爵士乐曲的造句方式将屋里所有人的名字即兴编进诸如此类的对句。这使他的听众大为吃惊,尤其是那些姑娘们,觉得他的才能几乎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和基弗驾着一辆租来的旧福特牌汽车在危险得令人毛发竖立的山坡上呼啸着冲上冲下,就餐时豪气地大嚼中国菜、鲍鱼及螃蟹,很少睡觉。他们还应邀去了一些优美的宅第与高级俱乐部。这战争可真够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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