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地呼吸,脑子里装着萝拉的句子,这样那些书里面的句子就不会失足摔倒,因为它们正站在萝拉的叶子后面。
我学会了四处游荡,走街串巷。那些乞丐、诉苦声、画十字和诅咒、赤裸的上帝和褴褛的魔鬼、残废的手和半条腿,我都熟悉。
我认识每个城区里变成疯子的人:
那个脖子上打着黑色领结的男人,手里永远拿着一束一模一样的枯花。好几年来,他站在干涸的喷泉旁,顺着一条街望上去,尽头是监狱。我和他搭腔,他就说:这会儿我不能跟你说话,她马上就来了,没准她不认识我了。
她马上就来了,他说了好些年了。他说完这句话,从街道那头走下来的有时候是一位警察,有时候是一个士兵。而他的妻子,这个全城都知道,早已离开了监狱。她躺在墓园的坟茔里。
早上七点钟,一溜拉着灰色窗帘的巴士车队沿街而下。晚上七点又开上去。街并不朝上走,街道尽头并不比喷泉旁的广场高。可大家都这么看。或许只是这么说说而已,街朝上走,因为那里是监狱,只有警察和士兵在那边走动。
车子在喷泉边驶过,人们看到窗帘缝隙中囚犯的手指。行驶的时候听不到马达声,听不到震动和轰鸣,听不到刹车和车轮声。只有狗吠声。如此刺耳,活像轮子上的狗,每天两次从喷泉旁边驶过。
有穿高跟鞋的马,又有了轮子上的狗。
第二章
有个母亲每星期坐一次火车进城。有个孩子每年可以跟着母亲去两次。初夏一次,初冬一次。孩子在城里自惭形秽,因为身上裹着一件又一件宽大而臃肿的衣服。凌晨四点,母亲领着孩子上火车站。天很冷,即使初夏,早上四点也还是冷飕飕的。母亲想在早上八点赶到城里,因为商店这个时候开门。
从一家店走到另一家,孩子连脱了几件衣服拿在手上。因此有几件衣服丢在城里了。这也是母亲不愿带孩子进城的一个原因。不过还有一个更叫人生气的原因:孩子看见了马在柏油路上跑。孩子停下脚步,也想让母亲停下来等着看下面的马跑过来。母亲没工夫等,又不能一个人走掉。她不想让孩子在城里走失了。她只好拉着孩子。孩子赖着不肯走,说:你听见没有,这里的马蹄声滴嘟滴嘟,跟我们那边的不一样。
从一家店到另一家店,坐火车回家的时候,甚至过了好几天,孩子一直都在问:为什么城里的马穿高跟鞋呢。
我认识图拉真广场上的那个小矮人。她头发少头皮多,又聋又哑,拖着一条草辫子,就像老人们的桑树下被淘汰的椅子。她吃蔬菜店扔掉的垃圾。每年都让萝拉的男人搞大肚子,就是那些午夜下班回来的男人。那地方黑糊糊的。小矮人来不及逃跑,因为有人走近时她听不见。况且她也喊不出声来。
在火车站一带游来荡去的是那个哲学家。他把电话线杆和树干误当做人。他冲着铁家伙和木头宣讲关于康德和大嚼之羊的宇宙。酒馆里,他从一张桌子走到另一张,喝杯中的残酒,用长长的白胡子拂干酒杯。
集市广场前坐着那个老妇,头上戴着顶报纸和大头针做成的帽子。多年来,每逢冬夏两季,她沿着街拉雪橇,雪橇上放着袋子。一个袋子里是叠起来的报纸。老妇每天给自己做一顶新帽子。另一个袋子里是戴过的帽子。
只有发了疯的人才不会在大礼堂里举手。他们将恐惧换成了疯狂。
而我可以继续在大街上数人头,把我自己也一块儿数进去,仿佛我邂逅了我自己。我可以对我说:嘿,你某某人。或者说:嘿,你第一千个。只是我疯不了。我脑子没坏。
为了充饥,我买一点能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东西。我宁愿在大街上用嘴啃肉吃,也不愿去食堂桌子上吃。我再也不去食堂了。我卖掉就餐卡,给自己买了三双薄雾连袜裤。
我只是为了睡觉才进女孩们的四角,可我睡不着。在漆黑的房间里,我的头一着枕,脑袋就变成透明的了。窗户被路灯照得雪亮。我看见我的头在窗玻璃上,发根像一个个小洋葱,种在头皮上。翻身的话,我心想,头发会掉下来。为了不去看窗户,我不得不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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