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与毁灭(3)

2025-10-09 评论

他对于汉莉塔的记忆,是如星云般遥远模糊而充满音乐的。在华盛顿广场家的音乐房中,母亲总是不停地唱歌——有时,会有一些客人围绕在她身边。男人们双臂交叉、屏息靠在沙发的边缘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们则双手掩唇,偶尔向身旁的男人轻声低语,每一首歌结束后便热烈鼓掌和喝彩——但多半时刻,听众只有安东尼一人。她常唱意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种怪异而不标准的方言,那是她想象中南方的黑奴所说的语言。
对于尤里西斯,他的印象则鲜明得多。他优雅的父亲,是全美国第一位卷起大衣翻领穿的时髦人士,自他的母亲加入“天堂唱诗班”后(父亲提到他死去的爱妻,总是语带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镇的爷爷家快乐度日。尤里西斯每天都到安东尼的房间,嘴里吐出热烈而酒味浊重的字眼,有时一说就是一个小时。他不断承诺安东尼要带他去打猎、去钓鱼,还要去大西洋城做短期旅行。至于时间,他总说:“噢,就快了”,却从没一个实现过。话说回来,他们毕竟还是旅行过一次;那是安东尼十一岁的时候,他们出国去英国和瑞士,而在瑞士卢塞恩州最顶级的旅馆中,他的父亲过世了,死前大量出汗,并如猪嚎般高声哭喊,哀求多一点空气。饱受惊恐和绝望折磨的安东尼被带回美国,从此被一种模糊的忧郁倾向纠缠,伴他一起度过余生。
英雄的成长和性格
十一岁的安东尼对死亡极度畏惧。在成长过程最敏感的六年之内,他的双亲相继过世,祖母则日复一日地枯萎退化,直到她自婚后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拥有客厅的主导权为止。因此,生命对安东尼而言,是一场与死亡的搏斗,敌人随时埋伏在每个角落。为了迁就自己过盛的想象力,安东尼养成在睡前阅读的习惯——这么做可以令他感到舒缓。他都读到累了才停止,经常人都睡着了,灯却还亮着。
十四岁以前,安东尼最爱的消遣是搜集邮票;其数量之庞大,足以耗尽一个小男孩的所有精力——他的外公则误以为这样可以增长他有关地理方面的知识。安东尼和许多“邮票与钱币”公司保持通讯联络,它们经常如期为他寄来新的集邮簿和包裹,里面放着闪闪发亮的整版邮票,先鉴赏后付款——安东尼着迷于把搜藏品反复从一本书搬到另一本,并乐此不疲。邮票是安东尼最大的快乐来源,如果有人胆敢打断他的游戏,他会毫不客气地皱起眉头,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邮票也吞噬了安东尼每个月的零用钱和精神,他可以整夜不睡地赏玩它们的多样性和鲜艳色彩。
到了十六岁,安东尼几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不擅言辞,完全不像美国人,难以被同龄的人理解。先前两年他在欧洲度过,伴读的家庭教师游说安东尼念哈佛大学的好处;他将因此“打开世界的大门”、大量增广见闻,并交到无数愿意自我牺牲奉献的好朋友,所以他便选择进入哈佛——这是安东尼做过最合于逻辑的决定。
入学后有一段时间,安东尼独居在贝克厅的高级房间,与社交圈隔绝——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纤瘦、肤色微黑的男孩,身高中等,生着一张羞涩敏感的嘴。安东尼的零用钱远比够用的还多,他自己出资设立图书馆,向四处游走的藏书商收购有名作家的首印本,如斯温伯恩、梅瑞迪斯和哈迪等人,以及一张发黄而字迹难辨的济慈亲笔信,过后才发现自己被狠狠地敲了一笔。安东尼也变成了一个极端讲究外表的时髦男子,他近乎可悲地搜集丝质睡衣、金葱织锦的缎面晨袍和花俏到根本穿不出门的领带。在房间里,他会穿戴着这些秘密的华美服饰对镜展示,或舒展全身躺在靠窗的椅子上,静静地俯视庭院,似懂非懂地了解到,楼外一切的喧嚣、屏息的沉闷和瞬息万变,他似乎都无从参与。
但说也奇怪,到了大学四年级时,安东尼发现班上同学对他已形成了一种既定看法,认为他是个颇为浪漫的人物、学者、遁世之人和饱学之士。这个发现令他失笑,却也暗自高兴——安东尼于是开始走入人群,从浅尝到完全投入,他真正感受到社交生活的美好。他也善饮,却沉静而遵守适量的传统,朋友们都说要不是他年纪这么小就进大学,肯定能“大有所为”。安东尼于1909年毕业,那时他才二十岁。
接着他又到国外旅行——这次是去罗马,在那里他漫不经心地涉猎有关建筑和绘画的知识、学拉小提琴和写一些不成熟的意大利十四行诗,内容设想一个13世纪的僧侣,冥思自己修道生活的喜乐。这段期间,他确立了与哈佛同学的友谊,那些当时也在国外的人,都向他探询罗马的种种并一起探险,在这个比文艺复兴还古老、或至少肯定比美国古老的城市,进行许多次月下夜游。例如,有一位来自费城的同学墨瑞·诺柏,便来此停留了两个月,两人共同发现拉丁女子的迷人魅力,并感受到在一个古老而开放的文明中、身为一个年轻而自由的人,是多么地愉悦。也有不少他祖父的熟人去拜访安东尼,若他能早些知道自己会这么受欢迎,也许现在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外交家了——的确,安东尼发现他的性格愈来愈倾向于喜欢交际应酬,然而,青春期长期的孤独所导致的羞涩特质,却依然支配着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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