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老天爷!哦,我的老天爷!”万斯坐直了,惊讶地看着他。
希兹依旧自鸣得意。
“当你听完我是怎么发现这家伙的,你就不需要老天爷了。我已经把他五花大绑,正准备送他到陪审团面前。”
马克汉的惊讶情绪已经缓和下来。
“让我们听听是怎么回事,警官。”
希兹坐下来,花了点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事情是这样的,长官。昨天下午我在想,史基在答应要对我们说出真相后就被杀害了,死法和欧黛尔一样,看来显然就是同一个家伙勒死了他们两人。因此,我的结论是,星期一晚上一定有两个人在欧黛尔的公寓里——那位公子哥和凶手——正如同万斯先生之前说的一样。然后,我想他们应该彼此熟识,因为凶手不仅知道公子哥住在哪里,也知道他昨天会向我们告密。这让我想到,是他们两人联手杀害欧黛尔的——那也是为什么史基一开始不向我们吐露实情的原因。但是就在另一个家伙开始害怕而把珠宝丢弃后,史基为求自保决定说出真相,所以他打了电话给你。”
希兹警官吸了一口雪茄。
“我从不认为曼尼克斯、克莱佛和林格斯特医师会是凶手。他们不像会去做这种事的人,也不像是会和史基那种累犯打交道的人。所以我把他们三人排除在外,并且开始追查那个坏蛋——那位可能是史基共犯的家伙。但是首先我拼命想破解全案中你所谓的实际障碍——也就是阻挠我们理清案情的障碍。”
他又停顿了一下。
“现在,最困扰我们的就是那扇侧门。六点以后它是怎么打开的?命案过后又是谁锁上它?史基一定是在十一点以前从这扇侧门进去的,因为在史帕斯伍德和欧黛尔从剧院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公寓里了。而他可能在克莱佛午夜左右来到公寓后从侧门离开。但是这无法解释侧门后来是怎么锁上的。嗯,长官,我昨天花了很久的时间思前想后,然后我到那栋公寓,再度检视了那扇侧门。当时年轻的史比佛利正忙着他总机的工作,我问他杰梭在哪,因为我想问他一些问题。而史比佛利告诉我他前天,也就是星期六下午就辞职了!”
希兹等了一下,继续说道。
“就在我前往下城的路上,有个想法突然浮现脑海,整个案子豁然开朗。——马克汉先生,除了杰梭外,没有人能
打开侧门后又锁上它。你自己想一想,长官——我猜你早已经想到了。史基不可能,其他人也不可能。”
马克汉变得兴趣盎然,并且倾身向前。
“想到这点,”希兹继续说,“我决定碰碰运气。所以我在宾思地铁站下车,然后打电话向史比佛利要了杰梭的地址。我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是:杰梭住在第二大道,就在史基住的地方附近!我从分局调了一些人手,然后前往他的住处。到了之后我们发现他正在打包行李,准备动身前往底特律。我们逮捕他,并且采集他的指纹,然后送给指纹专家杜柏士队长。我想或许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线索。”
说到这,希兹感到非常满意。
“喂,长官,杜柏士有了重大发现!他根本不姓杰梭。名字是威廉没错,但他真实的姓氏是班顿。一九O九年在奥克兰因为伤害罪被判刑,并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一年,史基当时也在那服刑。一九一四年因为在布鲁克林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负责把风而被捕,不过无罪开释——这也是为什么市警局会有他的指纹纪录的原因。昨晚我们严刑拷问,他说他是在布鲁克林银行抢劫案后改的名字,并以此名字进入军队服役。这是我们从他那里所问到的全部经过,其实我们也无须多问了。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杰梭曾为伤害罪服刑;曾卷入银行抢案;史基曾和他一起服刑;星期六晚上史基被杀时,他提不出不在场证明,而且他就住在命案现场附近;星期六下午他突然辞掉了工作;他体格魁梧强壮,干下这起命案轻而易举;我们逮到他时他正准备逃逸;而且——他是惟一能在星期一晚上打开并锁上侧门的人。……你觉得事情是不是这样,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坐着想了几分钟。
“就目前来看,你的说法和做法都没问题,”他不疾不徐地说,“但是他杀死欧黛尔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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