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然知道真正撞车的位置在哪里?”
“是的。”
“哪里?”
“就在我的车前面。把我整个挡住,移动不得。”
“正是如此。柯太太,我不想陷害你。我告诉你,调查结果,从车子到交叉路中心点正好31尺。你看这个距离和你脑中想像是不是差不多?”
“大概差不多。”
“这是调查清楚的,柯太太。我想对方的律师这一点可以同意的。”
米律师看看商律师,商律师点点头。
“柯太太,你第一次见到那辆车的时候,它还没到交叉路?”
“嗯——它还没有到交叉路的中心。”
“真是如此。所以这辆车先要到交叉路的中心,在中心较远方绕过中心左转,再走上31尺才撞上魏小姐的车。”
“我猜是这样的。是的。”
“距离嘛——也许算它50尺?”
“嗯——差不多这样,是的。”
“照你这样估计,从你第一眼看到路先生的车,到撞车为止,那辆车走了50尺,是吗?”
“我想是的。”
“是你自己确实作证,你是在撞车一秒钟之前,看到路先生所开的车的。”
“没有错。”白莎说。
米律师说:“你有没有计算过,柯太太,车子1秒钟走50尺,1分钟可以走3千尺,而每分钟3千尺比时速35英里快得多?”
白莎眨着她的小眼。
“所以,”米律师说:“从你自己的估计,柯太太——我没有诱导你,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估计,这位路先生的车,用超过35英里时速在交叉路转弯,是或不是?”
白莎说:“我觉得没有那么快。”
“那末你其他的证词一定是错了。你认为车子到交叉路中心不止50尺吗?”
“不,不会更多。”
“但是离开撞车地点至少有500尺?”
“是的。”
“那么你的时间一定估计错误了。你想会不会比1秒钟要多一点?”
“可能。”
“但是你曾确定地说过那是一秒钟。柯太太,你要不要改变你的证词?”
白莎前额全已汗湿。她说:“我不知道那车走多快。我只是抬头看到它,然后撞车了。”
“喔,你抬头看才看到它。”
“是的。”
“那么,撞车之前,你一直是低着头在看。”
“我不知道在看哪里。”
“喔,我完全懂了。你不知道你的车是停着还是在动。你也不知道你在看这边还是那边。”
“我是在看下面。”
“那你不是在看旁边?”
“不是。”
“那么你不可能在看魏小姐。”
“我是在看魏小姐。”
“想清楚一点。”
白莎顽固地不开口。
米律师大获全胜地笑笑。“我想,”他宣布道:“我问完了。”
做速记的人,把记事本合拢。魏妍素对白莎得意地傻笑。神气地离开。米律师用他牙刷样的小胡子擦他鼻子。
人们陆续离开。又一次白莎与我被单独留在办公室里。现场犹如一次冠军拳赛才结束那么寂寞凄凉。
柯白莎小心地把门关上。“你混蛋。”她说:“都是你害的。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他们可以这样整我?”
“我本来想告诉你的。”我说:“但是你说没有一个贼律师能混乱你的思想。”
白莎怒视着我,伸手取了支香烟。
我从口袋中取了支烟,在客户用椅上坐下。
白莎说:“怎么可能有人记得到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可能1秒1秒的来算别人在做的事。”
我说:“我倒对魏妍素发生兴趣了。她也跟了8至10条街的距离。你记得她——”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E·S·加德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