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没理会那条毛巾,而是进了小洗澡间,站在莲蓬头下冲掉太平洋粘在他身上的海水和气味。哈丽叶手拿毛巾跟过来。他用手挡住她的脸冲她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就若有所思地出去了,待他擦干身子,才向她走来。
未了,她更为好奇了。结束之时,外面天色已暗,她冲他笑道:
“太棒了,很时髦呢。直接从海中走出来,像另一个动物似的。”
棒、时髦,这种词儿让他觉得很不适合描述刚才的情景。他给她端来一碗热水,就去准备茶点了。风声开始大了,淹没了大海的涛声,但仍能听到屋外海的咆哮。他们喝茶,吃了愠悖酱的烤面包。那七把掉了壶嘴的茶壶在红白两色的方格茶座布上闪闪发光,那块布占了硬木桌的一角。谢天谢地,他感到凉爽而清新,很是超然,虽然不像在家中那么受用。没有家里的受用感,这反倒使他觉得庆幸。这间屋,很容易受室外的影响,它就像海滩上的一只贝壳,清凉,弥漫着海的气息,而不是一只可以藏身躲避的安逸小盒子。
杰克-考尔科特的驳斥还让他觉得如鲠在喉。或许说到底他只是个来澳洲混饭的,爱夸大事物的重要性,尤爱在未知物前装成全知全能的上帝。澳洲人把英国老家来的移民称做Pommy。
老师:乔治,你干吗打他?
乔治:老师呀,他叫我Pommy。
奥西(一只眼睛已经变色):嗯,你是个Pommy,难道不对吗?我能让你不是Pommy吗?
Pommy据说是石榴的简称。而这种发音在一个顺其自然发音的国家中便与移民一词的节奏相近。还有,移民们在血末‘变稀”之前的初期,其特征是圆脸和红脸蛋。人们这样说。有了石榴,便引出了Pommy这个词。让词源学家们姑息吧,这种词的变异是合理合法的。
或许,索默斯自语道,我就是个傻乎乎的Pommy。假如我的血已经变稀,就不会对同“袋鼠(69)”同甘共苦或与杰克义结金兰感到大惊小怪。我即使不是个红脸膛的Pommy也是个青脸Pommy。当然了,这些人把一切都视之自然,并且希望我也这样做,可我却像一条掉进油锅里的鱼儿,又蹦又闹。那是注入了太多“灵魂”的缘故。当你的血变稀后,便只剩下灵魂的残渣了,你的机智与感情全然离你而去了。正如同杰克所说,你会把一切视之当然。难道这样做不是最理智的吗?总比你钻牛角尖儿硬要用你的条条框框去衡量要好。唉,血一变稀,你就会忘却许多。可要忘却的东西太多了,一旦忘却,你又说不上来忘却了什么。首要的是,这样做是与古板的英国理性传统势不两立的。其次,一旦你的血变稀了、没了魂,你就也不在意谈你的感受了。
“你这杯澳洲红酒淡多了。”索默斯上床前无意中看到映在镜中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这样说,“你瘦得如同一只空瓶子,可瓶中酒却不能淡。我这几天简直是在犯傻。”
可他又自忖:“难道我愿意让自己的血像他们那样变稀不成?血变稀了,人也空虚了。我想要这种奇特的透明血液,让它成为一种对照物吗?这种血使人感情无常,空虚苍白。当然,在我的血未变稀之前,我是不会像他们那样看问题的。天知道,这个充满博爱的世界上,人类何以用同一种眼光看问题。须知,不同大陆上人们的血浓度并不同,血不同,心态必然不同啊!眼光绝不会相同!”
理查德-洛瓦特-索默斯发出了新的誓言:绝不为什么事过分动情、过分认真,而是沉着镇定地面对一切;还有,那就是摸不准情况绝不感情用事过早下结论。他已经快挣脱束缚了,为什么看到别人挣脱了绳索,脚上拖着断绳头儿瞎撞而发脾气呢?是奋力挣脱自己身上的最后一根绳索呢还是毫无束缚地信马由维缰?自己选择吧!
但是上帝已经成为过去,我们又一次遇上了陌生的众神。“当你快要摆脱绳索时,你别无选择,只有去死。”一首过时的俗歌儿这样唱道。的确如此吗?为什么没彻底摆脱掉?当你身上还有最后一根绳索束缚时,就该彻底挣脱它。当你走到小路尽头时,你该拚死冲进灌木丛中,披荆斩棘,直至杀出一条新路来,不在乎是否遇上蝰蛇、沙袋鼠(69)甚至恶臭。如果你见到某个人在奋力开辟一条新路,千万不要脱口而叫“神经病”、“恶棍”或“歹毒的人”。也不可一言以蔽之“傻子”战和善地叫人家“可怜的人儿”。你应该允许人家试一试身手。怎样也比自作自受、作茧自缚或做千篇一律的事要好。宁做一个“坏人’,也不做机械的千篇一律的工作。当什么也不当人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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