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兰弗洛高兴地跳起来,问道:
“有多少?”
“一百五十皮斯托尔。”
“我们上哪儿?”
“你走着瞧吧,伙计。”
“什么时候吃中饭?”
“马上就吃。”
戈兰弗洛焦虑地问道:“可是,我骑什么呢?”
“总不能骑我的马,蠢牛,你要把它压死的。”
戈兰弗洛沮丧地说道:“那怎么办呢?”
“这再简单不过了。你的肚皮就像西勒诺斯[注]而且也是个酒鬼,为了使你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也给你买一头毛驴。”
“您真是我的国王,希科先生,您真是我的太阳。替我买一头壮驴吧……您真是我的天主。现在,我们上哪儿去吃饭呢?”
“见鬼!近在眼前,你瞧瞧这门上面写着什么,会念就念念。”
的确,他们眼前正是一家客栈,戈兰弗洛顺着希科手指的方向,念道:
“这里供应:火腿、鸡蛋、鳗鱼糜和白酒。”
看到这个,戈兰弗洛脸上的变化难以形容:他喜笑颜开,眼睛睁得溜圆,咧开嘴,露出两排饥饿的白牙。最后,他双臂伸向空中,欢天喜地地致谢天主,有节奏地摆动着肥大的身体,唱起歌来,以表达他心中的狂喜。那歌词是:
放松了的驴儿
竖起耳,
打开了瓶的酒
往外流;
在葡萄架下的人
最风凉。
出了牢笼的修士
最自由。
希科嚷起来:“唱得好,别耽误时间,你快去吃吧,亲爱的修士,我叫人来招待你,再去买一头驴。”
希科也是个善饮好吃的人,尽管他是个小丑,或者自夸是个小丑,平时,他的胃口决不在修士之下。这会儿,他不吃也不喝,是因为他在离开丰盛饭店之前,已饱餐了一顿。
而且,俗话说:伟大的激情使人废寝忘食。希科此刻正是这样。
他把戈兰弗洛修士安置在小屋的一张饭桌旁,然后,侍者按顺序送上来火腿、鸡蛋和酒,修士以他惯有的迅速和连续作战把食物填进肚里。
其间,希科到附近去买他的伙伴需要的驴子,他在索镇的农民那里,放弃了一头牛和一匹马,挑中了一头性子温和的驴子,这正是戈兰弗洛的意中之物;这头驴刚满四岁,毛皮近棕色,壮实的身子,四条细长腿。当时,这样一头驴值二十利弗尔。希科付了二十二利弗尔,卖主感激不尽。
希科带着战利品归来,牵着驴子一直进到屋里,戈兰弗洛刚吃完半盆鳗鱼糜,喝空三瓶酒,看见毛驴,激动万分,加之借着酒意,心中充满干般柔情,跳上去搂住牲口的脖子,左亲右吻,还塞给它一块长面包,那牲口惬意地叫起来。
戈兰弗洛嚷道:“噢!噢!这牲口有一副好嗓子,我们有时可以一齐唱歌。谢谢,老朋友希科,谢谢。”
于是,他当即命名牲口叫巴汝奇。
希科扫了一眼饭桌,看出:用不着任何强制手段,他可以让他的同伴适可而止了。因此,他开始发话,那声音让戈兰弗洛听了不得不服从。
“喂,伙计,上路吧。到了默伦,我们再吃点心。”
希科的口气非常专横,但他巧妙地强制命令中加上一个诱人的许诺,所以戈兰弗洛没有任何意见,也跟着说:
“到默伦去!到默伦去!”
于是,戈兰弗洛马上站在一把椅子上,爬上了驴背。驴身上简单地铺了块皮垫,挂了两条皮带作镫子。修士脚踏皮带,右手抓住缰绳,左手握拳叉腰,骑出客栈,那架势真有点像希科说的西勒诺斯神。
希科是个老练的骑士,他平稳地骑上马。两人立刻一路小跑,骑向默伦。
他们一口气骑了十六公里路,才停下来。修士晒着暖洋洋的太阳,躲在草地上睡大觉。希科算了一下路程,发觉全程四百八十公里,每天走四十公里,得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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