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孔明(33)

2025-10-09 评论

    日后,张仲景成为长沙太守,可见他并非普通的医生。不过,后世知道张仲景是《伤寒论》的著者,远甚于长沙太守。对当今中国医学研究者而言,张仲景的《伤寒论》地位权威。伤寒是一种传染性的急性热病,张仲景一家人全被这个疾病夺走生命。因此,他以学医对疾病展开复仇战。
    张仲景如此解释病床上诸葛玄所说的简短的话:“曹操挟持着天子,他可以用勤王军的名义*袁术,袁术是自己制造这个罪名的。袁术阵营的人不愿成为叛贼,势必纷纷逃离,时日愈久,曹操愈容易对他进行*……令叔做如是的预料。”
    四
    孔明的姐姐铃自豫章回到襄阳,没多久便嫁到庞家。十八岁出嫁在当时算是有点晚了。
    庞家乃襄阳名门。当家的庞德公住在岘山南边,未曾进过襄阳城之门,过着悠闲的晴耕雨读的生活。
    刘表决定割据此地时,当然想和当地望族广结善缘。蒯家的蒯越和蔡家的蔡瑁等人,便成了刘表的高级幕僚,参与军事和行政。刘表曾多次邀聘庞德公,但一直被他婉拒。
    “不登城门是在下的生存之道。”
    惜士的刘表特地到岘山南麓拜访庞德公,展开最后的游说。
    夫保全一身,保全天下,孰者?
    《后汉书·逸民传》中,引用此时刘表的话如上。意思是:既为士,就要为天下之安泰而尽心尽力,甚于为自己一身之安泰,这不正是身为士的最大愿望吗?既然如此,先生为何要拒绝出仕呢?对于这个质问,庞德公回答如下:
    鸿鹄巢高林之上,暮得栖所;鼋鼍穴深渊之下,夕得宿所。夫趣舍行止(出处进退)亦人之巢穴也。且唯各得其栖宿,天下非保所也。
    ——大鸟在高林上筑巢,为的是夜晚可以在那里栖息;鳖、鳄在深渊下挖穴,为的是能在那儿安身;人类的生存方式如同动物之筑巢穴。想得到可以安详休息的场所,乃是人的本能,又何须顾及天下大事?
    庞德公说着,就停止了耕作,坐在田埂上,妻子则在其面前拔草。刘表指着庞妻说:
    先生苦居畎亩(乡下),不顾官禄,后世何以遗子孙?
    既然说之以士之大志,不能令其动心,刘表便想从利害方面去游说,告诉他“官禄”可以留很多东西给子孙。
    庞德公回答:
    世人皆遗之以危,今(我)独遗之以安。所遗虽不同,所遗未为无。
    ——阁下说在下没遗留东西给子孙,未必吧。世人遗留危险给子孙,在下则遗留安全给子孙。只是遗留的东西不同而已,不能说没有遗留下东西。
    刘表叹息而去。
    之后,庞德公遂携其妻子登鹿门山,因采药不返。
    《后汉书》在庞德公的传中以此作为结尾。他有几个儿子不得而知,可能有儿子跟随他进入鹿门山后就不再外出。但其中一个儿子庞山民则娶了诸葛孔明(33)的姐姐铃,后来出仕魏国,官至黄门吏部郎。
    也许是隐者庞德公看中孔明的姐姐铃,因此娶她当儿媳妇;也许是病中的诸葛玄肯定庞山民这个人,让他成为侄女婿。不管怎么说,叔父有病在身,在姐姐的婚礼上,便由孔明代表一家之长。
    不贺婚礼,人之序也。
    如同《礼记》所言,古时候婚礼并非喜事,人之序即为人之道,不可祝贺婚礼。新娘的娘家必须三天不熄灯,以表示双亲和兄弟姐妹为新娘的离别而伤心,以致夜不成眠。新郎之家也要三天不唱歌听乐,因为迎娶意味着双亲年老,自己继承其后,必须表达出为双亲衰老而悲伤的心情。不过,这种周朝的礼节到汉朝就不被遵行,反倒出现祝贺的风俗,形成各种规矩,十七岁的孔明当然也随俗而行。
    “婚”中有“昏”,是在傍晚举行的。属阳的新郎迎娶属阴的新娘,一般以为仪式适合在阴时的黄昏举行。因为迎阴,包括新郎,其家人全都身穿缁衣(黑衣),乘坐的车子也全漆成黑色。但可能觉得这样太过阴沉,到汉代已改成蓝色。
    青庐,即以蓝色幕布覆盖的房间,新郎新娘在此相互拜礼,这便是婚礼的仪式。新娘向新郎双亲拜礼,则在隔天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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