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官挤进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官老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立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警官粗声嘎气地说。
“先生,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立弗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说道,“他们就在附近哪个地方。”
“不,不,他们不在罗,”警官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兹早就钻进遇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官答应着,一把便将奥立弗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可知道你们这一套,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你这小混蛋?”
奥立弗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绅士走在警官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奥立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朝前走去
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
例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与首都警察局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分局的辖区内,而且与这个分局近在咫尺。人群得到的满足仅仅是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到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为止。他被人押着走过一条低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肮脏的天井,从后门走进即决裁判庭。这是一个石砌的小院,他们刚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拎着一串钥匙的彪形大汉。
“又是什么事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抓到一个摸包的。”看管奥立弗的警察答道。
“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拎着钥匙的汉子又问。
“是的,我正是,”老绅士回答,“不过,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孩子偷走了手绢。我——我不想追究这事了。”
“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拎钥匙的汉子回答,“长官他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小家伙,真该上绞架。”
这番话是向奥立弗发出的一道邀请,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要奥立弗进去,在里边一间石砌的牢房里,奥立弗浑身上下给搜了一通,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都有些像地窖,只是没那么亮,里边龌龊得叫人受不了。眼下是星期一上午,打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夜里都有无数男男女女因为芝麻绿豆大的罪名——这个说法真不算一回事——就给关进了地牢,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那些经过审讯、定罪、宣判死刑的最最凶暴残忍的在押重罪犯的囚室简直算得上宫殿了。让怀疑这一点的人,无论是谁,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立弗一样沮丧,他长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是无辜的,然而所有的乱子又都是因它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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