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中的刺。在一个难得清静的晚上,我与主人一同享受“天伦之乐”。炉火摇以,一道道美昧的晚餐从厨房端出,那两只老母狗在篮子里轻轻地打鼾。突然间,有人敲门。
居然有人不识趣,在用餐时刻来访。主人满脸不悦,根本不想去理会来者。女主人翻着眼珠,看着天花板,她的另一半低声咒骂,然后双双消失。我知道,他们一定躲在浴室,假装没有人在家。但是,敲门声依旧,没有放弃的迹象。于是男主人受命前往打发这不速之客。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彼得·梅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