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鲁宾逊先生叹了口气。他放下手中的《爱至高无上》一书,目光凝视着地铁的窗外。他们正在穿越斯坦姆福德小河。爱德华-鲁宾逊心里还在想着比尔。比尔绝对属于那种女小说家笔下所垂青的具有完美男性气概的男人。爱德华羡慕他的肌肉,他粗旷英俊的面容,还有他炽烈的激情。他再次捧起书,阅读有关马切萨-比安卡的那段描述。她的美貌如此令人倾倒,她的魅力如此令人陶醉,以致于强壮的男人在她的面前就像是九柱戏中的木柱一样横七竖八地倒下去,他们因为爱而变得孱弱无助。
“当然,”爱德华自言自语道,“一派胡言,这种东西。纯粹胡说,一定是。不过,我想知道——”
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惆怅。生活当中何处有浪漫与冒险?
真有令人陶醉、美貌动人的女人吗?真有像火焰一样能把人吞噬的爱吗?
“可是,我生活在现实中,这是事实。”爱德华叹道,“我还是得像其他的小伙子们一样处事。”
可他又想,总的说来,自己算是个走运的年轻人。他有理想的栖身之所——在一家生意兴隆的公司作文书工作。
他身体健康,没有人指靠他,而且他跟莫德订了婚。
但是一想到莫德,他的脸就罩上了阴影。虽然他绝不会承认,但他是怕莫德的。
莫德。他爱她——是的——他依旧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他从后面欣赏着她从那件廉价的四英镑十一便士的短衫里露出的雪白脖颈。当时他在电影院里坐在她的身后。与他同来的朋友认识她,就介绍他们相识,毫无疑问,莫德非常出色。她模样俊俏,人很聪明,又极有淑女风范,而且,她总是熟请世事。人人都说,她属于那种能够成为贤淑妻子的人。
爱德华不知道马切萨比安卡是否能够成为这种贤妻。不知怎的,他有些怀疑这一点。他想象不出,性感的比安卡,红红的嘴唇,婀娜的身姿,如何能够温顺地为充满阳刚之气的比尔缝缀纽扣。不,比安卡属于浪漫故事,而眼前是现实生活。他与莫德在一起会很幸福。她的知识那么丰富……
但是,他依旧希望她不是这么——嗯,尖刻,这样动辄“责骂他”。
当然,她这么做完全是她的精明与常识使然。莫德非常通晓事理。通常,爱德华也很明白事理,只是偶尔有的时候——比如,他曾经想要这个圣诞节结婚。而莫德则指出,再等一段时间要明智得多——也许一两年。他的薪水不多。他曾经想要送给她一只昂贵的戒指——她被吓呆了,迫使他把它收回,换了一只便宜的戒指。她所具有的特点都是优点,只是爱德华有时倒希望她身上能多一些缺点,少一些美德。正是她的那些美德迫使他作出一些孤注一掷的事情来。
比如说——
由于负疚,一朵红晕在他的脸上蔓延开来。他一定得告诉她——立刻告诉她。他内心的负疚感已经使他行为乖戾。
明天是三天假期的第一天,她曾经建议他到她家里来与她的家人共度这一天。而他却以一种愚笨的方式,一种不可能不引起她怀疑的方式,从中脱身——他编了一个冗长的故事,说自己已经答应跟他的一位乡间的朋友共同度过那天。
他在乡间根本没有朋友。他有的只是内心的负疚感。
三个月以前,爱德华-鲁宾逊与几十万个其他年轻人一道,参加了一家周报举办的竞赛。
要求是将十二个女孩的名字按照她们受欢迎程度的顺序排列出来。爱德华当时就有一个绝妙的主意。他自己所偏好的总是错的——这一点他早在先前的几场类似的竞赛当中就注意到了。他把这十二个名字按照自己的顺序排出来,然后,从这张名单的顶端和底部依次轮流取一个名字,重新把它们写下来。
结果揭晓时,爱德华十二个当中答对了八个,被授予一等奖五百英镑。这项结果,虽易于归为运气,但爱德华坚持认为这是他的“系统”的直接结果。他为自己感到十分自豪。
接下来的是,该怎么花这五百英镑?他很清楚莫德会说什么。用它去投资。对于将来是一笔不错的储备金。当然,莫德非常正确,这他心里明白。但是,在竞赛中赢钱,这种感觉是世上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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