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也许因为辛维正来自“金汤堡”,与一般人不同,也可能是官方认为杀害朝廷命官乃“叛逆”大案,有意立威,大开公堂,只命衙役划地为界,摆出了“肃静”的铁牌,保持了公堂的一定范围,在界限之外,准百姓听讯。
因此,公堂外廊,人头拥挤,有水泄不通、人满为患之势。
却无人敢越铁牌界限一步。
那个年头,官大如天,官威之下,老百姓只有俯首听命,惟惟诺诺的份儿,根本不敢稍有反抗或异议。
大约因为“金汤堡”在岳阳人的心目中,充满了崇敬与神秘感觉;金鹏举在世时,又是地方巨富大户,善人土绅,身份特殊;现在,辛维正来自金汤堡,犯了“杀官”大案在百姓心目中,真是“造反”了,轻则杀头,重则诛连九族的事,那还得了,都想看看这个“杀官”重犯的面目。
难得知府大老爷如此恩典,准许百姓旁听侦讯,当然迅即哄动全城,当作天大的热闹了。
岳阳在当时为江南大州府之一,三湘重镇,知府衙门也是气象万千,公堂大逾亩许,外廊也占地很大,却是人挤入,连转身也难。
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于咳嗽,更说不到喧哗了。
知府升座后,循例由当值师爷吩咐下去,两排衙役,喊过“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肃杀气氛。
当案孔目一声:“人犯带到!”
带上刑具的辛维正被押上公案石阶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抬起头来!”
辛维正本是严守师命,作忍气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时,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静下来。
闻声,他抬起了头。
知府呆了一下,刚说了一句:“好大胆的……”
他说不下去了。
为何?
凡是为父母官者,那个年头,问案讯刑之前,例必先问清人犯年龄、籍贯、姓氏等等,由师爷先一一记录,呈阅。
当正式问案时,主问官就是知府或知县。他们有不成文的惯例,多少都读过“洗冤录”
与“麻衣风鉴”之类,当要犯人抬起头来,就是先为犯人看相之意。
辛维正是以本来面目上堂的。他的英俊,他的气概,都是风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会是杀人犯吗?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这一点。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胆的凶徒……”也说不出口了。
一则,依照知府大人的经验,像辛维正这种满面正气,眸子清亮,毫无浮光及斜视的人,绝对不会是“杀人凶徒”,何况是“杀官”大罪?
二则,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规矩。
“金汤堡”在岳阳,不论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汤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归”。
畏的是金汤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巨室,论财富,可使知府大人咋舌不已。
论权势,在法理上,当然有权管理,金汤堡也是士庶土著。
可是,在官府的心目中,金汤堡不管官府,已是最客气了,官府那里敢惹金汤堡?还敢管它?
金汤堡也等于是巨室中的巨室。
历届知府上任之前,就已知道“金汤堡”。上任伊始,例必先行拜访堡主,名义上是礼敬士绅,骨子里是表示对金汤堡的敬畏。
下车人署后,自有幕友、捕头之流,向上司报告地方情况,金汤堡被说得活灵活现,堡主之成功,被渲染得天下第一。
在知府心目中,就不得不敬畏有加了。
实际上,金汤堡从无仗势欺人之事,只有打不平,主正义,才赢得人人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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