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难怪官府最怕刁民,这事儿有瘾啊,让步不得。”陈七星暗笑。
到晚间,陈七星先摸到关莹莹的住处,鸟笼子果然挂回了房里,不过另一只血烈鸟还没回来。血影应该一直待在泽郡一带,因为陈七星先前说隐伏在铁旗门中,他们自然要在最近的地方等待召唤。魄京到泽郡,血烈鸟飞得再快,一两天也回不来。
关莹莹和荷叶在说白天的事,叽叽喳喳的,还有水声,可能荷叶正在服侍她洗澡。陈七星没敢再去偷看,趁着机会把早就写好的纸条放到了鸟笼子里。纸条上交待了三件事:一是,他自己被一个朋友救走了,只是暂时不方便露面,不要担心,冤屈一伸自然会回来。二是,血烈鸟过几天也会回来,还是挂窗子下好了,免得血烈鸟回来进不了屋。三是,血烈鸟其实是一个神秘人送的,遇到危险,放一只鸟出去就行,不管白天黑夜。
为什么不管白天黑夜呢?这和血烈鸟的特性有关,血烈鸟视力极好,不怕黑夜,而且它的叫声极怪,传得很远。巨鹰夜间不会在天上盘旋,可听到血烈鸟的叫声,血影同样会知道,因此血影才让陈七星用血烈鸟和他们联系。否则陈七星若晚上召见,岂不是找不到他们?
陈七星放好纸条,便往老亲王府去。老亲王府正在办丧事,到处挂着白灯笼,灯火通明的。不过这可难不住陈七星,他进内宅捉了个丫环,让她带着到了洪江房里。他闻了两下,记住洪江的体味,又给了那丫环十两银子,叫她忘了今夜的事。那丫环自也不傻,点头不迭。
陈七星循着洪江的气味出来,到街上,却就傻了眼。洪江是坐马车逃走的,如果是在山里或一般的官道上,即便洪江坐着马车,陈七星还是能闻到空气中留下的气味的,当然时间不能太长。可在这大城市里,就不行了。魄京人口近百万,街面上一天来来往往多少人啊,何况又过去了好几天,洪江即便比大粪还臭,那臭味也留不下来啊。
“只要这小子不死,终有一天能抓到他。”陈七星暗暗发狠,却也只好暂时放弃。
第二天无事,陈七星估计血影一天半天也来不了,便想找个地方听人聊天,了解魄京的风土人情、朝中事态。他行医时,也爱听人聊天,但那时心态不同,对许多事,尤其是朝廷上的事不感兴趣,所以了解得不多。但现在不同了,他心态变了,下决心要站在世界的顶峰,至少要能保护自己和自己心爱的女人,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谨慎憋屈了。而他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了解天魄帝国的各种动态和各方面的力量。
天子脚下的人,个个见多识广,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而且话特别多,什么都能说上一通,其中又以店小二为首。那真是天上的知道一半,地下的全知道,五百年前的那是他爷爷,五百年后的那是他孙子,前后一千年,都在他手心里攥着呢。有什么不知道的,赶着空点儿,随便点几个菜,话风儿一扯,天上地下全能给你扯出来。
陈七星出身光明七宗之一的松涛宗,江湖动态知道得比较多,此时最想了解的是朝廷上的事。朝廷上的事,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就一句话:皇帝昏聩,奸臣弄权,阉党祸国。
皇帝昏聩,这不是乱说的,这一代天魄大帝登基十多年了,每天除了饮酒作乐玩女人,就没见他有过什么惠民之举。对了,前不久倒是弄了个什么奇石贡,可那不是惠民的,是害民的。
奸臣弄权与阉党祸国,这两者可以放到一起说,共涉及了三个人。
天魄帝登基,有三个人功劳最大,一个是才死几天的老亲王,钱袋子支持;一个是大将阮进,关键时刻,阮进代表军方表明了态度;第三个就是吉庆公主。说起来吉庆公主虽是女子,功劳却是最大。作为先帝的亲妹妹,她当年非常得宠,然而在先帝弥留之际,她居然偷了先帝的玉玺,在私写的圣旨上盖了印。先帝一去,假圣旨拿出来,先帝诸子中最淫乱无行的一个就成了当今的天魄大帝。这叫胆比天大,功也比天大。
老亲王是只老狐狸,利用皇族的特殊身份,紧紧地抓住内库和皇庄产业这个大钱袋子。经营三朝,他做的账,比最繁密的蜘蛛网还要复杂,皇家到底有多少产业,来往账目到底是怎么样的,除了他,谁也弄不清楚,于是他成了天魄帝国最无法取代的一个人。先帝算是英明的了,可也基本上拿他无可奈何,杀了他当然很容易,但钱袋子立马损失大半,账目算来算去,只怕还要倒找钱出去,你说谁敢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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