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被人族放弃了,北去数万里之外,有一个地方,叫做云州,至今还在人族的控制之下。
云州有一座城,叫做云中城,险峻雄伟,当年天下一统的时候,云中城曾是人族最西北的边疆锁钥,后来魔族入侵,数万里的疆域、无数的城池都失陷了,唯有云中城始终未曾失陷。数千年过去,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九州之外曾有过人族的足迹,云中城却还在耸立着。
云中城,就像一个遗失在外的游子,孤独而绝望地守候着,数百年的风雨,未曾隔断过游子南望的眼眸,但无论天庭还是人族,都没有半点办法。数百年来,天庭势力越来越弱,而人族自千年前分崩离析之后,便再也没有统一过。今日大国有五,小国数百,所有的军队加起来何止数百万,若能拧成一个拳头,魔族再强,也绝对抵挡不住,但谁也不能把这些力量拧成一个拳头,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人、神、仙,只是看着无数的拳头打来打去。至于天庭,昔年的十万天兵天将已成为风中的传说,再也找不到半点踪影。
云州,便成为了遗弃的云州;云州的人族,便成为了云州遗族。而更悲哀的是,那些掌权者,天帝和大大小小的人王,为了面子,集体选择了遗忘,非不得已,谁也不提“云州”两个字。于是,在无数岁月的风雨洗磨后,“云州遗族”这四个字,成为了传说中的字眼,很多人甚至以为那就是个传说,没有人知道,那南望的眼眸是如何得绝望。
吴不赊也只是听说过,不过黑七和木长生的记忆里有更多的补充,所以他知道的比普通人要多得多,但他不知道紫衫女子在这个时候提及云州遗族是什么意思。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这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期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其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嘛,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刘建良